请注意,是“互联网+电影”,而不是“电影+互联网”!
任何把互联网当成一种工具,一个补充的,最后都会被它干掉或边缘化
电影已经越来越被互联网改变,层出不穷的互联网的名词也从侧面备注了这一现象。从一开始的“互联网思维”,“互联网基因”,到“O2O”,“大IP”,“产品经理”,又到最近的“互联网+”。
当然,也总有一些人会嘲笑以“互联网思维”为代表的互联网概念是大忽悠,并也经常逮住个机会就举例说明互联网大数据不灵了。而支持互联网的却认为,互联网尽管也会犯错,但这更多是一种试错。因为互联网就是在“先开炮,后瞄准,再校正”这样的不断自我进化之中成长起来。这总比一些传统影视人固执守旧要好的多。
那么对影视行业来说,应该如何看待互联网?它究竟意味着什么?或者,有没有一种折中的观点呢?比如一些比较务实的人认为,互联网是一种新的工具,影视行业可以利用好它,但它终替代不了内容创作。
但是我要说,其实,互联网不是一种工具,而是一种思维。不是改良,而是一场革命。不是简单的物理反应,而是一种化学反应!
互联网不是一种工具,而是一种思维,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
“互联网思维”这个名词是被雷军发扬光大的,他用互联网思维短短几年时间就把小米手机做到了中国第一的销量,市值做到了500亿美金左右。要知道,影视行业一线大佬华谊、光线做了20多年也不过是50亿美金体量而已。如果互联网思维这样还算是忽悠的话,那么还有什么不是忽悠?
现在的中国传统影视行业,就像是鸦片战争后的大清帝国,看似庞大,实则臃肿封闭,体制落后,大而不强。而互联网行业就像是西方列强,用网剧和新媒体电影的炮舰来打通这个封闭落后的帝国。
很多影视大佬还是清末官僚的思维,虽然也意识到了互联网的冲击,但还是太小看了互联网。他们更多讨论的是“洋为中用”,就是企图利用互联网来改良传统影视。所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只是把互联网当做是一种工具,一种新的渠道,来辅助自己的传统影视业务。
其实互联网思维是一种思维,一种全新的体制,这场革命将彻底把一个封闭落后的帝国打碎!灭掉大清帝国的不是洋枪洋炮新技术,而是西方民主宪政的先进体制和思想。并不是大清帝国购买了洋枪洋炮就不用灭亡了,而是旧体制一定会被新体制替代。同样,传统影视产业的旧体制也势必会被互联网新体制颠覆。
互联网不是改良,而是一场革命
所以,互联网对这个电影王国带来的不是改良,而是革命。传统保守派们都想用改良来替代改革,延缓自己的既得利益。就像清末官僚集团想只学西方先进技术,而不学西方的先进制度。但是这种自欺欺人的下场大家都看到了吧!今天的电影王国保守派们也都是想只取互联网的技术和渠道,对传统电影产业进行一些改造。殊不知,互联网是一个洪水猛兽,是一个大势所趋,它从根本上就是奔着革命来的。如果仅仅把它当做一种新技术那你就太小看它了,它会带来全新的政治和商业模式,全面革命掉以前传统落后的电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用互联网思维来做电影,最核心的就是做“乘法”模式,它将彻底改变传统影视公司长期以来做“加法”的模式。举个例子,影视公司就像传统饭店,菜单有100多个,主要依靠大厨(导演),不可复制,所以做不大;而互联网思维就是麦当劳,就薯条汉堡可乐老三样,主要靠标准流水线,因此全世界有上千家麦当劳连锁,可复制。
互联网思维是把一个产品做到极致,然后做乘法,例如把007、蜘蛛侠等形象批量复制。而传统影视公司是今年做5部,明年做10部的加法模式。因为传统电影不是一个标准化生产的模式,所以规模不经济。
互联网+电影是化学反应,电影+互联网是物理反应
阿里移动事业群总裁俞永福认为:“互联网+”不等于“ +互联网”。如果是+互联网其实它是一个物理的反应,但是“互联网+”显然是一个化学反应。就等于氢气+氧气绝不等于两种气的混合,它产生了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了一个新的物种水,我想“互联网+”本身绝不是把原来的市场如何再切割,它会带来巨大的增量和变量。
所以,对于影视行业来说,“互联网+电影”与“电影+互联网”也绝对是两个概念。“互联网+电影”是用互联网思维和模式来做电影;而“电影+互联网”是电影公司仅仅把互联网当做是一个新的渠道和补充。两者的商业模式本质是不同的!
举个例子,同样是卖东西,电商和O2O等互联网企业绝对不会去开地面店铺,雇那么多店员,也不会有一层一层的代理商。而是做的很极端,完全接近零成本在网络销售。这种取舍,是一种杀伤力极大的商业模式!对传统商业是一个“降维式打击”。而传统零售商更多把互联网当做一个补充,两者完全是两种商业模式。尽管苏宁、国美也转过身来做电子商务,但是线上线下业务互博,包袱太重,必然做不过阿里和京东。影视行业也不正是这个道理吗?
”互联网+电影“一定是做乘法模式,一定是平台模式,一定是可复制的模式,一定是用户思维。
而“电影+互联网”,依旧是加法模式,依旧是产品模式,依旧是不可复制,依旧是作品思维。
所以,“电影+互联网”依旧是物理反应,还是老样子;而“互联网+电影”则会产生化学反应,形成一种新商业模式。后者才是十倍、甚至于百倍与前者的更广阔的空间!
电影已经越来越被互联网改变,层出不穷的互联网的名词也从侧面备注了这一现象。从一开始的“互联网思维”,“互联网基因”,到“O2O”,“大IP”,“产品经理”,又到最近的“互联网+”。
当然,也总有一些人会嘲笑以“互联网思维”为代表的互联网概念是大忽悠,并也经常逮住个机会就举例说明互联网大数据不灵了。而支持互联网的却认为,互联网尽管也会犯错,但这更多是一种试错。因为互联网就是在“先开炮,后瞄准,再校正”这样的不断自我进化之中成长起来。这总比一些传统影视人固执守旧要好的多。
那么对影视行业来说,应该如何看待互联网?它究竟意味着什么?或者,有没有一种折中的观点呢?比如一些比较务实的人认为,互联网是一种新的工具,影视行业可以利用好它,但它终替代不了内容创作。
但是我要说,其实,互联网不是一种工具,而是一种思维。不是改良,而是一场革命。不是简单的物理反应,而是一种化学反应!
互联网不是一种工具,而是一种思维,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
“互联网思维”这个名词是被雷军发扬光大的,他用互联网思维短短几年时间就把小米手机做到了中国第一的销量,市值做到了500亿美金左右。要知道,影视行业一线大佬华谊、光线做了20多年也不过是50亿美金体量而已。如果互联网思维这样还算是忽悠的话,那么还有什么不是忽悠?
现在的中国传统影视行业,就像是鸦片战争后的大清帝国,看似庞大,实则臃肿封闭,体制落后,大而不强。而互联网行业就像是西方列强,用网剧和新媒体电影的炮舰来打通这个封闭落后的帝国。
很多影视大佬还是清末官僚的思维,虽然也意识到了互联网的冲击,但还是太小看了互联网。他们更多讨论的是“洋为中用”,就是企图利用互联网来改良传统影视。所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只是把互联网当做是一种工具,一种新的渠道,来辅助自己的传统影视业务。
其实互联网思维是一种思维,一种全新的体制,这场革命将彻底把一个封闭落后的帝国打碎!灭掉大清帝国的不是洋枪洋炮新技术,而是西方民主宪政的先进体制和思想。并不是大清帝国购买了洋枪洋炮就不用灭亡了,而是旧体制一定会被新体制替代。同样,传统影视产业的旧体制也势必会被互联网新体制颠覆。
互联网不是改良,而是一场革命
所以,互联网对这个电影王国带来的不是改良,而是革命。传统保守派们都想用改良来替代改革,延缓自己的既得利益。就像清末官僚集团想只学西方先进技术,而不学西方的先进制度。但是这种自欺欺人的下场大家都看到了吧!今天的电影王国保守派们也都是想只取互联网的技术和渠道,对传统电影产业进行一些改造。殊不知,互联网是一个洪水猛兽,是一个大势所趋,它从根本上就是奔着革命来的。如果仅仅把它当做一种新技术那你就太小看它了,它会带来全新的政治和商业模式,全面革命掉以前传统落后的电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用互联网思维来做电影,最核心的就是做“乘法”模式,它将彻底改变传统影视公司长期以来做“加法”的模式。举个例子,影视公司就像传统饭店,菜单有100多个,主要依靠大厨(导演),不可复制,所以做不大;而互联网思维就是麦当劳,就薯条汉堡可乐老三样,主要靠标准流水线,因此全世界有上千家麦当劳连锁,可复制。
互联网思维是把一个产品做到极致,然后做乘法,例如把007、蜘蛛侠等形象批量复制。而传统影视公司是今年做5部,明年做10部的加法模式。因为传统电影不是一个标准化生产的模式,所以规模不经济。
互联网+电影是化学反应,电影+互联网是物理反应
阿里移动事业群总裁俞永福认为:“互联网+”不等于“ +互联网”。如果是+互联网其实它是一个物理的反应,但是“互联网+”显然是一个化学反应。就等于氢气+氧气绝不等于两种气的混合,它产生了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了一个新的物种水,我想“互联网+”本身绝不是把原来的市场如何再切割,它会带来巨大的增量和变量。
所以,对于影视行业来说,“互联网+电影”与“电影+互联网”也绝对是两个概念。“互联网+电影”是用互联网思维和模式来做电影;而“电影+互联网”是电影公司仅仅把互联网当做是一个新的渠道和补充。两者的商业模式本质是不同的!
举个例子,同样是卖东西,电商和O2O等互联网企业绝对不会去开地面店铺,雇那么多店员,也不会有一层一层的代理商。而是做的很极端,完全接近零成本在网络销售。这种取舍,是一种杀伤力极大的商业模式!对传统商业是一个“降维式打击”。而传统零售商更多把互联网当做一个补充,两者完全是两种商业模式。尽管苏宁、国美也转过身来做电子商务,但是线上线下业务互博,包袱太重,必然做不过阿里和京东。影视行业也不正是这个道理吗?
”互联网+电影“一定是做乘法模式,一定是平台模式,一定是可复制的模式,一定是用户思维。
而“电影+互联网”,依旧是加法模式,依旧是产品模式,依旧是不可复制,依旧是作品思维。
所以,“电影+互联网”依旧是物理反应,还是老样子;而“互联网+电影”则会产生化学反应,形成一种新商业模式。后者才是十倍、甚至于百倍与前者的更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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