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就是十年前的房地产,涨价才刚刚开始!
导言:IP就像是明末的袁崇焕,他积极抗清却被崇祯皇帝给杀了,还被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唾弃。而袁崇焕却恰恰是保卫这个民族百姓和皇帝的功臣!
最近很多电影人都在发声反抗IP霸权,认为IP是忽悠概念,是投机取巧,长此以往会遏制创新,并会挤占优秀原创电影的空间。
而这次五一档几部青春片也都是小说版权的改编。例如《万物生长》、《左耳》、《何以笙萧默》三部青春片,票房也都不低。
一方面是一线的编剧和导演在抗拒IP,另一方面是一线大公司IP改编的电影在闷声发财。关于IP是好是坏,我们究竟该听谁的?电影行业会被全盘IP化吗?大家都在热炒IP,那么网络小说IP的价格是不是虚高了?
渠道为王还是内容为王?其实是IP为王!
其实传统导演和编剧大多是“作品思维”,在这个思维框架下,当然故事才是电影的关键。但是在好莱坞,以及在互联网时代的“用户思维”模式下,IP才是一部电影成功的关键:以IP为中心,打通电影、游戏、小说、漫画等衍生产品的全产业链模式才是最佳的商业模式。而单独投一部电影已经是不是一门好生意了,它性价比低而且风险很大。
IP尤其是受到了渠道为王的互联网公司的青睐,它们不了解影视内容创作,这里的水很深,也不可复制,所以它们找到了IP这个武器来打通内容环节。
同样,内容为王的影视公司也可以用IP来打通渠道。两者是相互相通的,谁有强势的IP,谁就能打通“内容+渠道”全产业链。有一个问题大家争论了很多年,那就是:渠道为王还是内容为王?其实两者都不是,最终是IP为王!
IP其实是内容反抗渠道霸权最有力的武器
长期以来都是渠道为王,因为渠道有稳定的流量,是可持续性的强势。而内容是不稳定的,所以有时候强势,有时候弱势。例如姜文的《让子弹飞》强势了一把,但是《一步之遥》又强势不起来了。而IP解决了内容可持续性强势的问题,就好像给“内容为王”加了一个“时间”的维度。如果你拥有007、漫威超级英雄的IP,那么你在强势渠道面前也可以持续强势下去。做内容就好比做产品,而IP就是产品的品牌!产品做的再好也不可持续的,必须把产品做成品牌,例如可口可乐最核心额不是生产产品,而是品牌营销。
IP不仅对内容有巨大作用,对互联网巨头有着巨大意义
互联网巨头在渠道和流量的竞争大格局已经确定的格局下,所以延伸到内容布局的竞争是必然现象。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去中心化,让那些能留住用户注意力的内容平台变得愈发珍贵。PC互联网时代的格局已定,颠覆BAT已无可能。但是移动互联网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时代,这对巨头是一个可怕的颠覆。很多新的商业模式根本不从BAT体系冒出来,这随时会撼动BAT地位。例如手游,突然出来一个《刀塔传奇》月流水几千万。由于巨头无法做到绝对垄断,所以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拼命收购一切可能挑战自己地位的潜在业务。而 “IP化”这是巨头们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对抗“去中心化”的法宝。去中心化让巨头们的各个业务变得散落,无法像PC互联网时代可以相对聚合在一起。所以IP可以起到让各个业务串联在一起的作用,这相当于迪斯尼帝国的“米老鼠”,把电影、电视、网络、游戏、衍生产品、主题公园等业务都串联起来。
IP就是十年前的房地产行业,涨价才刚刚开始!
现在电影主流观众已经变成了平均年龄为21.4岁的“网生代”观众,而对于BAT巨头来说,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主流商业模式,也从PC互联网时代的“流量”经济变成了“粉丝”经济。而所谓粉丝,正是他们对IP、对品牌的热爱要超过产品本身。市场需要IP类型,年轻观众也需要IP。所以无论从战术上,还是战略上,IP都对互联网巨头有着巨大的意义。
所以,明白了IP不仅对影视内容有重要意义,它也肩负BAT这些互联网巨头竞争格局的战略作用。你就会明白,IP的价值就像十多年前的房地产,是刚需!不但没有泡沫,而且涨价只是刚刚开始,以后还会越来越高。
这个回答可能令很多人失望,但是事实。
对于影视公司来说,你现在开始就要抛弃成见,去顺应大趋势。如果你囤有一批强势IP,在“影视公司最后都会为BAT打工”的预言阴影笼罩下,你就能独善其身,或者也可以卖个高价。如果你没有IP,还是作坊式的产品思维,你的没落是注定的。
影视行业的竞争分多个层面。最开始是抓明星,抓名导,抓项目;后来演变成抓发行,抓渠道,抓票房;现在战火已经烧到了最上游,就是拼IP的垄断。就相当于房地产囤地一样,IP就是你公司最重要的资产!比拥有明星和名导的经纪合约还管用。
IP相当于一线明星的号召力,并对降低明星片酬有帮助作用
以前电影票房要靠明星,但是要想打动有票房号召力的一线明星加盟,必须靠好剧本。明星会先看剧本,如果剧本非常吸引人,才会跟你谈档期和片酬。剧本不好则面谈,有钱也请不到。所以,那些经过市场验证的一线编剧们的剧本价格就直线上升。
而小说IP的流行,让电影公司有了另外可以撬动明星和投资的办法。并且,IP不仅可以确保影视投资风险的降低,同时也有利于降低明星片酬。
例如黄晓明如果接一部商业片,片酬会在1000万以上还得看档期。但是有了《何以笙箫默》这个已经火了的小说IP,并且同名电视剧也验证了市场成功,所以这部电影是必赚的好项目。因此黄晓明才会以“主演加投资人”的身份全程深度参与。这个要比一个一线编剧的剧本要更有说服力!
所以,所谓IP之争,其实是不同工种的创作者之间话语权之争!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明白为什么一流编剧爱吐槽IP,因为那些小说IP是他们的替代品,稀释了他们的话语权,也让他们的议价权直接下降。
以IP为中心的制作模式将成为电影产业的主流模式
对于影视公司经营者来说,商业电影的本质不是故事,而是形象(IP)。例如这几年好莱坞已经成为漫威超级英雄系列的天下,这些形象(IP)才是电影工业的核心竞争力。
长期以来,由于影视行业都是“作品思维”主导的生产模式,但主流年轻观众的需求和传统编导的供应已经严重不同。并且电影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去艺术化”,沦为“快消品”,越来越“去精英化”,成为“大众消费” 。而IP普及,加速了这个变化!中国也注定会和好莱坞看齐,以IP为中心的制作模式将成为电影产业的主流模式。
不可否认,这个社会需要一批有责任感的大师去引领观众。但这个世界能成为大师的只有极少数人,并不具备可复制性。更糟糕的是很多注定成不了大师的人却只想拍大师电影,这就是造成国产大片类型单一化,并且低水平恶性竞争的原因。而IP化运营的前提是承认“大师是少数人,并且不可复制”的这个事实,所以用可复制的IP模式来做内容。并且这个社会也只有少数观众会喜欢高雅的艺术创造,而更多数量的观众其实只需要麦当劳式的的快餐就可以了。
以IP形象为核心的电影公司,就意味着标准化生产,只有标准化才能做乘法模式。所谓乘法模式就是把一个产品做到极致,然后批量复制。好莱坞就是主流的IP模式,已经成了超级英雄、007等IP形象为主的系列大片的天下。并且IP会应用在游戏、主题公园、衍生产品等全产业链上。值得高兴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中国大部分的主流影视公司也已经开始IP化的模式。
最近很多电影人都在发声反抗IP霸权,认为IP是忽悠概念,是投机取巧,长此以往会遏制创新,并会挤占优秀原创电影的空间。
而这次五一档几部青春片也都是小说版权的改编。例如《万物生长》、《左耳》、《何以笙萧默》三部青春片,票房也都不低。
一方面是一线的编剧和导演在抗拒IP,另一方面是一线大公司IP改编的电影在闷声发财。关于IP是好是坏,我们究竟该听谁的?电影行业会被全盘IP化吗?大家都在热炒IP,那么网络小说IP的价格是不是虚高了?
渠道为王还是内容为王?其实是IP为王!
其实传统导演和编剧大多是“作品思维”,在这个思维框架下,当然故事才是电影的关键。但是在好莱坞,以及在互联网时代的“用户思维”模式下,IP才是一部电影成功的关键:以IP为中心,打通电影、游戏、小说、漫画等衍生产品的全产业链模式才是最佳的商业模式。而单独投一部电影已经是不是一门好生意了,它性价比低而且风险很大。
IP尤其是受到了渠道为王的互联网公司的青睐,它们不了解影视内容创作,这里的水很深,也不可复制,所以它们找到了IP这个武器来打通内容环节。
同样,内容为王的影视公司也可以用IP来打通渠道。两者是相互相通的,谁有强势的IP,谁就能打通“内容+渠道”全产业链。有一个问题大家争论了很多年,那就是:渠道为王还是内容为王?其实两者都不是,最终是IP为王!
IP其实是内容反抗渠道霸权最有力的武器
长期以来都是渠道为王,因为渠道有稳定的流量,是可持续性的强势。而内容是不稳定的,所以有时候强势,有时候弱势。例如姜文的《让子弹飞》强势了一把,但是《一步之遥》又强势不起来了。而IP解决了内容可持续性强势的问题,就好像给“内容为王”加了一个“时间”的维度。如果你拥有007、漫威超级英雄的IP,那么你在强势渠道面前也可以持续强势下去。做内容就好比做产品,而IP就是产品的品牌!产品做的再好也不可持续的,必须把产品做成品牌,例如可口可乐最核心额不是生产产品,而是品牌营销。
IP不仅对内容有巨大作用,对互联网巨头有着巨大意义
互联网巨头在渠道和流量的竞争大格局已经确定的格局下,所以延伸到内容布局的竞争是必然现象。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去中心化,让那些能留住用户注意力的内容平台变得愈发珍贵。PC互联网时代的格局已定,颠覆BAT已无可能。但是移动互联网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时代,这对巨头是一个可怕的颠覆。很多新的商业模式根本不从BAT体系冒出来,这随时会撼动BAT地位。例如手游,突然出来一个《刀塔传奇》月流水几千万。由于巨头无法做到绝对垄断,所以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拼命收购一切可能挑战自己地位的潜在业务。而 “IP化”这是巨头们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对抗“去中心化”的法宝。去中心化让巨头们的各个业务变得散落,无法像PC互联网时代可以相对聚合在一起。所以IP可以起到让各个业务串联在一起的作用,这相当于迪斯尼帝国的“米老鼠”,把电影、电视、网络、游戏、衍生产品、主题公园等业务都串联起来。
IP就是十年前的房地产行业,涨价才刚刚开始!
现在电影主流观众已经变成了平均年龄为21.4岁的“网生代”观众,而对于BAT巨头来说,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主流商业模式,也从PC互联网时代的“流量”经济变成了“粉丝”经济。而所谓粉丝,正是他们对IP、对品牌的热爱要超过产品本身。市场需要IP类型,年轻观众也需要IP。所以无论从战术上,还是战略上,IP都对互联网巨头有着巨大的意义。
所以,明白了IP不仅对影视内容有重要意义,它也肩负BAT这些互联网巨头竞争格局的战略作用。你就会明白,IP的价值就像十多年前的房地产,是刚需!不但没有泡沫,而且涨价只是刚刚开始,以后还会越来越高。
这个回答可能令很多人失望,但是事实。
对于影视公司来说,你现在开始就要抛弃成见,去顺应大趋势。如果你囤有一批强势IP,在“影视公司最后都会为BAT打工”的预言阴影笼罩下,你就能独善其身,或者也可以卖个高价。如果你没有IP,还是作坊式的产品思维,你的没落是注定的。
影视行业的竞争分多个层面。最开始是抓明星,抓名导,抓项目;后来演变成抓发行,抓渠道,抓票房;现在战火已经烧到了最上游,就是拼IP的垄断。就相当于房地产囤地一样,IP就是你公司最重要的资产!比拥有明星和名导的经纪合约还管用。
IP相当于一线明星的号召力,并对降低明星片酬有帮助作用
以前电影票房要靠明星,但是要想打动有票房号召力的一线明星加盟,必须靠好剧本。明星会先看剧本,如果剧本非常吸引人,才会跟你谈档期和片酬。剧本不好则面谈,有钱也请不到。所以,那些经过市场验证的一线编剧们的剧本价格就直线上升。
而小说IP的流行,让电影公司有了另外可以撬动明星和投资的办法。并且,IP不仅可以确保影视投资风险的降低,同时也有利于降低明星片酬。
例如黄晓明如果接一部商业片,片酬会在1000万以上还得看档期。但是有了《何以笙箫默》这个已经火了的小说IP,并且同名电视剧也验证了市场成功,所以这部电影是必赚的好项目。因此黄晓明才会以“主演加投资人”的身份全程深度参与。这个要比一个一线编剧的剧本要更有说服力!
所以,所谓IP之争,其实是不同工种的创作者之间话语权之争!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明白为什么一流编剧爱吐槽IP,因为那些小说IP是他们的替代品,稀释了他们的话语权,也让他们的议价权直接下降。
以IP为中心的制作模式将成为电影产业的主流模式
对于影视公司经营者来说,商业电影的本质不是故事,而是形象(IP)。例如这几年好莱坞已经成为漫威超级英雄系列的天下,这些形象(IP)才是电影工业的核心竞争力。
长期以来,由于影视行业都是“作品思维”主导的生产模式,但主流年轻观众的需求和传统编导的供应已经严重不同。并且电影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去艺术化”,沦为“快消品”,越来越“去精英化”,成为“大众消费” 。而IP普及,加速了这个变化!中国也注定会和好莱坞看齐,以IP为中心的制作模式将成为电影产业的主流模式。
不可否认,这个社会需要一批有责任感的大师去引领观众。但这个世界能成为大师的只有极少数人,并不具备可复制性。更糟糕的是很多注定成不了大师的人却只想拍大师电影,这就是造成国产大片类型单一化,并且低水平恶性竞争的原因。而IP化运营的前提是承认“大师是少数人,并且不可复制”的这个事实,所以用可复制的IP模式来做内容。并且这个社会也只有少数观众会喜欢高雅的艺术创造,而更多数量的观众其实只需要麦当劳式的的快餐就可以了。
以IP形象为核心的电影公司,就意味着标准化生产,只有标准化才能做乘法模式。所谓乘法模式就是把一个产品做到极致,然后批量复制。好莱坞就是主流的IP模式,已经成了超级英雄、007等IP形象为主的系列大片的天下。并且IP会应用在游戏、主题公园、衍生产品等全产业链上。值得高兴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中国大部分的主流影视公司也已经开始IP化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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