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 九夜茴为啥因为《匆匆那年》和搜狐撕了? 

2015-12-29 10:54
独家 | 九夜茴为啥因为《匆匆那年》和搜狐撕了? 

如是导读


《匆匆那年》这名字可以说是如雷贯耳,作为一部青春言情作品拥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庞大的粉丝基础。该作品的网络剧由搜狐视频制作发布,在网上受到了广泛好评。作为《匆匆那年》原著作者的九夜茴却在昨晚突然发声明手撕搜狐视频,指责其侵权,这是怎么回事?其实都是改编权闹出来的!且听如是君细细说来~

又有人撕起来了喲~~~

昨晚,小说《匆匆那年》的原著作者九夜茴发布了声明,手撕搜狐——

天啊连搜狐都撕!

《匆匆那年》这个续集到底怎么回事?

九夜茴的那个声明这样说:

《匆匆那年》自出版以来,改编的电影、网络剧深受广大读者和观众的厚爱,作者在此对读者和广大观众一直以来的支持表示深深的感谢。近日,搜狐视频在没有得到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改编《匆匆那年》,利用《匆匆那年》的原有人物和故事框架,制作出品了所谓的续集《匆匆那年:好久不见》。并于近期在其网站上进行大力宣传并将即日上线,使读者和观众误认为与原著小说《匆匆那年》相关。上述行为严重涉嫌侵犯《著作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给本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和困扰,也极大破坏了行业良好秩序。
《匆匆那年》书中的人物、故事框架等元素都是本人所独创,依法受到保护。对此,本人特声明如下:
1、本人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改编《匆匆那年》文字作品、影视作品之续集;
2、搜狐视频应于本声明发出之时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上播放《匆匆那年:好久不见》,并公开致歉。否则本人将对上述侵权主体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以捍卫基本事实,维护原著作者的合法权益。

是不是发现了并不硬气的感觉……

肿么回事呢?

去年,搜狐视频制作了据说是最让原作者满意的网络剧《匆匆那年》,由杨玏和何泓姍饰演的版本。显然,九夜茴将《匆匆那年》的网络剧和电视剧版权授权给了搜狐视频。(这里面的男女主都超级好看的强行安利一下)

之后电影《匆匆那年》上映(没错,该电影项目就是由如是君提供了投资的法律服务去年还吐血包场请大家看),在这个项目中,九夜茴将《匆匆那年》的电影版权授权给了电影制片方小马奔腾影业,由张一白拍出了一部超有 feel 的国产堕胎片。

而今年,搜狐视频在网剧制作上的计划之一就是将去年口碑人气极高的《匆匆那年》这个知名 IP 制作成续集进行开发。问题就出现在了这个续集上,九夜茴究竟是否将续集开发权授权给了搜狐视频?或者说搜狐视频所购买的《匆匆那年》的电视剧、网络剧版权是否包含续集呢?

在九夜茴的声明发表之后,搜狐视频也发了个声明,这个声明里面提到:

2012年4月5日,本公司与王晓頔女士签署《电视剧改编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作者王晓頔已将小说《匆匆那年》之剧本改编权以及电视剧、网络剧改编权(以下统称“小说改编权”)永久转让予本公司。协议约定,本公司有权根据小说改编的剧本摄制电视剧、网络剧,亦有权通过互联网、电视媒体、手机终端等多种渠道和媒体进行传播;本公司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剧本作品以及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网络剧等作品,其著作权全部属本公司所有。为此,本公司的行为属于正当行使其合法享有的小说改编权及拍摄权。

▌版权购买方能够抛开原作者自己写续集?

通过搜狐视频发布的声明我们可以了解到,他们所购买的是《匆匆那年》电视剧、网络剧的永久性版权,仅仅如此描述,并未对版权进行明确细致详细的定义。九夜茴在自己的声明中所称故事世界观、人设、故事构架等元素,在双方所所订立的版权合同中,搜狐视频并未明确约定自己拥有就这些内容进行改编的权利,只是购买了《匆匆那年》的摄制权和改编权。

所以问题就出现在了改编权上——改编权是否是一项可以违背原著主旨,或者将原著的部分元素拿出来进行加工和修改的权利呢?

改编权是指改编原著创作出具备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比如说将原著小说改编成电影就是行使小说的电影改编权,将原著小说改编成电视剧那就是行使小说的电视剧改编权,这个重点在于是否根据原著创作出新作品。因此可以认为根据原著的部分元素来创作具备独创性的新作品都是行使原著的改编权,以此类推,无论是根据改编权开发原著的续集或者制作同人作品都是正常行使改编权。

说白了,改编权就是一种寄生于原作品之上的一种权利。行使改编权需要得到原作者的授权。根据一般行业习惯,我们在购买小说改编权时,要将小说改编成剧本,之后才能够根据剧本拍摄成影视剧。从小说到剧本的过程就是行使改编权。所以将剧本再次改编成新剧本,这一般就不属于原合同中所约定的改编权目的之内了(因为那意味着更高的版权价格),所以如果是要改成新剧本的,在版权交易合同里应该有更加详细明确的约定。

通过声明可以推断出,搜狐视频在购买影视改编权时没有对改编权做细致的约定,作为有利于搜狐的解释,这里就可以认为搜狐可以将其改变成多种影视剧。毕竟续集也是根据原著小说的部分元素创作的。

而九夜茴认为与搜狐的版权购买合同中约定的应当是搜狐将小说改编成剧本,再根据剧本拍摄成网络剧的版权,一次完成改编。而搜狐却认为自己捡了一次漏,拥有可以根据《匆匆那年》小说改编成两部剧本的权利,即使其中一部为续集,在法律上也是没有问题的。强有力的支持是:搜狐所购买的改编权是永久转让,只要在永久期限中,它就可以主张自己享有改编 N 次的权利。

因此可怜的九夜茴如果继续撕搜狐,除了让原著党去抵制搜狐视频开发的续集,从艺术上坚持自己的独创性和纯洁性以外,在法律上搜狐是完全可以凭借「永久」立住脚了。

原作者也是无奈了才发声明

同时在网上也有人问,为什么搜狐视频筹备续集已经很久了,为什么作者这才开撕呢?显然,九夜茴早在开播宣传期就在和搜狐在协商此事,但是结果看来,九夜茴并未通过协商与搜狐达成一致(或者是搜狐仗着自己法律上没有漏洞拒不手软),所以九夜茴只能够以发表声明的方式将此事公之于众,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自己读者的支持。

所以《匆匆那年》有续集嘛?

这个问题产生争议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九夜茴曾经写过《匆匆那年》的「续集」,在之前,《匆匆那年》电影上市时同步推出了《匆匆那年》的原版的珍藏版,分为上下两本,据说还扩写了一部分。因此可以认为下部就是《匆匆那年》的「续集」。她认为自己并未将续集授权给搜狐,搜狐这样她的原著擅自创作续集,实际上是冲突了九夜茴自己对续集的考量。

所以这时候要维权的九夜茴可以做什么?

看如是君支个损招儿……

简单的方法就是:九夜茴自己再写一部真正的《匆匆那年》续集,然后将续集卖给其他可以与搜狐对抗的公司!

然而如是君觉得一个聪明的作家是不会这样过度消费毁掉自己的代表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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