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动剪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

2015-09-01 21:33
9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以提升文化产业水平、促进电影产业健康发展。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以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扶持措施,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电影市场健康发展。此次草案正式获得通过,影视类公司有望迎来重大机遇。

近年来,我国电影产业发展迅猛,电影票房从2003年的10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296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6%。而今年,截至8月31日,内地累计票房已超290亿元,年度稳破300亿元大关,电影产业的快速增长与国家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密不可分。
谁有权动剪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

从降低电影产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减少电影生产和发行的行政审批,明确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这三点可以看出,此次立法对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应是一种利好。 从电影管理条例转向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背后是中国电影从“人治”走向“法治”,电影产业促进法将使中国电影真正有法可依,这表明中国电影在朝着一个好的方向迈进。

“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参加电影节(展),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不得制作音像制品;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但是,此次并没有触及到分级制度,电影分级跟审查标准是紧紧联系的。只有建立分级制度,才能完善审查标准,并且更为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由于剧本、影片的审查程序不够规范,审查标准不够统一,很多电影创作者表示在创作和送审时难以把握。而这正是业内尤其是导演们呼吁电影立法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文为作者 王涛 分享,影视工业网鼓励从业者分享原创内容,影视工业网不会对原创文章作任何编辑!如作者有特别标注,请按作者说明转载,如无说明,则转载此文章须经得作者同意,并请附上出处(影视工业网)及本页链接。原文链接 https://cinehello.com/stream/6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