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溟电影合同律师,以提升影视行业合同知识水平为己任。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团队主营电影版权/电影合同的仲裁与诉930余篇有关电影合同版权/的原创文章,专业研究电影合同领域,并为多家影视公司及电影人的法律顾问。 如有相关问题探讨,请加VX:ximing-jingjiren
违约金责任独立存在,不因合同解除而免除
【原创】文/汐溟合同解除后,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依旧存在,并不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而终止。违约金条款及基于此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责任也同样如此。违约金,“指违约方依据当事人的事先约定于违约发生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朱广新著,《合同法总则研究》下册,728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虽然《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但违约金责任独立客观存在,不受合同解除的影响。 这似乎是个悖论。违约金条款作...![]()
发表于 2019-06-28
合作拍摄影片合同法定解除权系列结语
【原创】文/汐溟作为一名电影版权律师,笔者所处理的法律事务最多者为解除合同及违约金。故而对自己执业中处理该类问题的经验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梳理,其间不乏笔者对行业及法律问题的理解、思考。行文的目的在于对业内电影人予以启发,令其生敬畏之心,所谓契约神圣者,不过严守而已。解除实为消灭交易,毁灭、终结一笔生意,应为最严厉的处罚,笔者将解除事由类型化处理,旨在告诫业内同仁文中所列事由为不可触及的红线,对涉及...![]()
发表于 2019-06-26
合作拍摄影片合同法定解除权之(七)——擅自更换导演,受害方有权解除合同
【原创】文/汐溟传统的著作权理论认为,电影作品是一系列连续的画面与声音的组合,是多种艺术及作品的有机融合,也是诸多创作者和劳动者知识、劳动、智慧、乃至艺术的集合,从电影片尾长长的的字幕表就可证明这一点,参与制作的工作人员从几十到几百不等。这些参与者有些是贡献出劳务,如剧务、统筹、司机、动作指导、灯光师等①,有些则贡献出艺术及作品,如作曲创作出音乐,填词能创作出歌词,编剧能创作出剧情及对白等②。如果...![]()
发表于 2019-06-25
合作拍摄影片合同法定解除权之(六)——编剧未亲自编写剧本,受害方有权解除合同
【原创】文/汐溟在前文《剧本交付迟延,受害方有权解除合同》一文中,笔者论述了剧本对电影创作及拍摄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优秀的剧本是电影成功的基础,而令剧本得以优秀的关键在于剧本由何人来创作,换言之,由谁担任编剧来创作剧本。剧本系高度知识性、智慧性及艺术性的作品,对创作者的个人素质要求极高,创作者的知识储备、人生阅历、价值倾向对剧本的影响极大,对同一主题,甚至对同一大纲,创作者不同,所呈现出的作品品质...![]()
发表于 2019-06-24
合作拍摄影片合同法定解除权之(五)——剧本交付迟延,受害方有权解除合同
【原创】文/汐溟在合作拍摄影片合同中,剧本通常由一方当事人负责,负责该项工作的当事人或是自己创作开发,或是委托编剧创作,或是从作者处取得剧本的改编授权,总之由其提供剧本。剧本是一剧之本,没有剧本电影就无法拍摄,因此,创作剧本是电影能够顺利拍摄的前提条件之一。无论合同中是否约定,基于剧本对电影拍摄的重要意义,创作、交付剧本应为当事人的主要义务。当事人迟延交付剧本,必将导致影片拍摄进度的推迟,严重的甚...![]()
发表于 2019-06-23
迟延履行报批义务,受害方有权解除合同
【原创】文/汐溟按照通行的观念,电影产业被称为电影工业,而电影也被视为商品,但在我国,与普通的商品相比,电影的生产和销售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受《行政许可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控。在《电影产业促进法》颁布之前,国家对电影的生产资质(需要获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管理条例》第十条)、生产(需要取得《拍摄电影片许可证》,《电影管理条例》第十六条)、销售(需要报...![]()
发表于 2019-06-20
合作拍摄影片合同法定解除权之(三)——监制未履职,受害方有权解除合同
【原创】文/汐溟影片监制通常由业内资深、有知名影响力的导演担任。影片导演对一部影片的艺术质量直接负责,监制的职责是运用自己的经验、智慧及资源,对影片艺术提供专业化指导,对创作摄制提供提出个性化建议,甚至要为影片宣传发行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其服务范围从剧本、选角、拍摄到后期的定剪,贯彻电影项目始终。监制作为强有力的“外援”,对影片的艺术及商业成功都有重要帮助,在个别场合,甚至是影片成功的关键。电影是多...![]()
发表于 2019-06-18
合作拍摄影片合同法定解除权之(二)
——影片迟延开机,受害方有权解除合同【原创】文/汐溟在合作拍摄影片合同中,若一方当事人负有影片拍摄、制作的义务,在合作关系中享有影片制片方的地位,则基于合作创作合同性质,该方所负有的拍摄影片的义务应为其主要债务。因为合作拍摄影片的合同目的是创作完成电影作品,而实体的创作过程分为拍摄和制作前后两个环节。没有拍摄行为就无法完成影片、无法达成合作目的,因此,全面、适当地实施拍摄行为是承担影片制作方的主给...![]()
发表于 2019-06-13
合作拍摄影片合同法定解除权之(一) 迟延支付影片投资款,受害方有权解除合同
【原创】文/汐溟履行迟延是合同法定解除权发生事由之一。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具体分析,其构成要件有四:第一,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要产生迟延履行,须有违约行为发生;第二,履行迟延的合同义务对象是合同的主要债务,并非对所有义务的违反都可成立,合同次要义务及附随义务的违反不在其列;第三,非违约一方当事人有催告行为,...![]()
发表于 2019-06-10
联合摄制影片合同中,当事人法定解除权发生事由类型化
【原创】文/汐溟内容较完整的联合摄制影片合同的法律性质应为合作创作合同,当事人之间成立合作创作合同法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将合作创作合同纠纷列为著作权合同纠纷中的一个子项。著作权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的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归属、转让、许可使用等事宜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而合作创作合同纠纷是指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以共同创作某一作品为目的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①当事人合作创作的对象是著作...![]()
发表于 2019-06-06
侵犯改编权不以作品类型变化为限
【原创】文/汐溟将电影改编成网络剧,或者将电视剧改编成网络剧,又或者将电视剧改编成电影,是否需要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若未经许可是否构成侵权?或侵权是否侵犯了改编权?电影、电视剧及网络剧,统称为影视作品,虽然其监管体制、市场运营模式不同,但在著作权法意义上,其均属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十一项),属于同类型的作品。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改编同类型的作品,是否...![]()
发表于 2019-06-04
影片联合投资合同中,“共担风险”之“风险”包含哪些?
【原创】文/汐溟在影片联合投资合同(也包含影片联合出品合同,或者有投资收益相关约定的影片联合摄制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各方按实际投资比例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在有些场合,合同中也可约定按投资比例分配收益,未对风险及亏损作出明确约定。笔者认为,于此情形,只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风险由一方承担或者某一方不承担风险,则只要约定共享利益或者共享利润、收益、乃至发行净收入,则共担风险是其应有之义。理由为:首先...![]()
发表于 2019-05-30
电影合同构成无名合同时的法律适用规则
【原创】文/汐溟以法律是否赋予特定的名称并设定明确的规范为标准,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特定的名称及规范的合同。设定有名合同的法律不仅指《合同法》,也包括《物权法》、《担保法》、《旅游法》等法律,其中最典型的当属《合同法》分则确定的买卖合同、委托合同、承揽合同等十五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并未赋予特定的名称,也未设定明确规范的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区别很大,但...![]()
发表于 2019-05-24
若影片联合投资协议具备借款合同的特征,则无论影片是否盈利,都应返还投资款
【原创】文/汐溟合同的性质非由其名称决定,而是取决于合同约定的具体权利义务内容及其所体现出的主要特征。影片联合投资协议,约定的是投资方共同投资影片所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有其独特的属性,在一定意义上讲,该属性之“独特”具有“专有”的意义,可视其为投资协议的本质规定性,若欠缺,会导致名实不符;而投资与融资均涉及资金的投入及返还,二者紧密联系,若影片联合投资协议中约定有借款合同所特有的内容,则此时合...![]()
发表于 2019-05-14
何为根本违约?
文/汐溟根本违约首先是违约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的一种。违约行为,系指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既包含不履行合同义务及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也包括违反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行为(《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违反的对象是合同义务。王泽鉴教授认为债之关系上的义务群,乃债法的核心问题。债之关系义务群包含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
发表于 20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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