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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改编自小说的剧本须获得双重授权,否则或将承担侵权责任?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序言:使用演绎而来的剧本拍摄一部影视作品,除了要取得编剧的授权以外,还应当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否则将可能因此承担侵权责任。 演绎作品指的是在已有作品基础上,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而产生的新作品。在影视作品当中,有很多都是根据演绎作品拍摄出来的。最为典型的情形,就是剧本改编自小说。比如前一段时间很火的网剧《沉默的真相》、《隐秘的角落》等便属于此种情形,该两...

拍摄改编自小说的剧本须获得双重授权,否则或将承担侵权责任?

发表于 2025-12-04

被告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原创】文|汐溟 杨杨 序言:合同纠纷中,被告公司的“住所地”应如何理解?在其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情形下,到底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2019年3月,李明明与天天公司签订了《院线电影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后李明明认为天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撤销合同,因此提起诉讼。起诉时,李明明作为原告就管辖法院的选择犯了愁。《投资协议》第九条争议的处理约定“...

被告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发表于 2025-12-04

电影上映,甲方却未在出品人信息之列,是否构成欺诈?

【原创】文/汐溟 杨杨 序言:是否是电影的投资制作方?是否享有电影的版权?这两项系电影投资中较为重要的事项,对该事项的判断足以影响投资人是否进行投资。电影联合投资协议中的甲方如若隐瞒、虚构或夸大影片的真实版权信息和制作班底,极有可能会构成欺诈。 正文:   2018年12月,李某(乙方)与荣荣公司(甲方)就电影《前任》(以下简称“影片”)...

电影上映,甲方却未在出品人信息之列,是否构成欺诈?

发表于 2025-12-04

服务包装条款有“欺诈性”,艺人能撤销合同吗?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序言:艺人通常会将服务包装费用与经纪公司的居间服务联系起来,但是实际并非如此。艺人的服务包装费多数时候仅作为经纪公司为其提供的包装服务对价,而艺人往往对此并不了解。很多时候,艺人为了自身的发展会选择向公司支付这笔费用,但当经纪公司并未给予艺人所期待的包装服务或者提供相应的工作机会时,艺人会有受到欺骗之感,此时便会与经纪公司产生冲突。那么艺人能否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

服务包装条款有“欺诈性”,艺人能撤销合同吗?

发表于 2025-12-04

访谈类综艺节目,是类电作品吗?

【原创】文/汐溟 杨杨关于短视频综艺节目在著作权法上的性质,向来都有争议。其属于著作权法上“独创性”的类电作品?还是属于录像制品?一直未有定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发布的涉短视频著作权典型案例就“字节跳动公司诉爱奇艺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案号:(2019)京73民终1910号】对访谈类短视频节目的性质做出了回应,我们借此做简要探讨。【案件详情】原告:...

访谈类综艺节目,是类电作品吗?

发表于 2025-12-04

传播有声小说若侵权,谁应负责?

【原创】文|汐溟 杨杨随着娱乐形式的多样化,一些优质的有声读物平台(也称“音频平台”),如喜马拉雅、企鹅FM、荔枝FM等越来越深受用户喜欢。有些粉丝们也会将热门影视剧IP或网络小说演绎成有声小说形式上传到平台上。那么该行为是否侵权呢?如若侵权,那么作为传播有声小说的平台一方是否要为此承担侵权责任呢? 【案例】原告陈某系《麻衣世家》、《麻衣世家Ⅱ》《麻衣世家Ⅲ》三部小说文字作品(...

传播有声小说若侵权,谁应负责?

发表于 2025-12-04

签约两周后即更换直播平台,主播也要赔偿吗?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主播在与平台签约前,应当考虑清楚的一个问题就是双方是否会实际履约,如果不履约的话又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案例:2017年4月13日,A公司(乙方)与B公司(甲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就互联网演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在主播的包装、推广、经纪管理领域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进行深入合作。协议签署后,甲方授予乙方“官方签约公会”资格,甲方同意给予乙方相应的直播平台上...

签约两周后即更换直播平台,主播也要赔偿吗?

发表于 2025-12-04

影片投资款只是虚化的数字,没有合同效力吗?

【原创】文/汐溟本人代理的一起影片投资合同纠纷的案件本周开庭。该案中影片为进口成片,双方在投资合同中约定影片的投资款为9000万元,我的当事人投资180万元,获得影片2%的收益权。影片院线上映后,我的当事人可分配收益接近于无、可以忽略不计。我作为代理人,以对方违反投资款的约定、未足额出资构成根本违约为依据而行使解除权。庭审中,对方代理人主张,合同中对投资款9000万的约定没有实际意义,我方当事人以...

影片投资款只是虚化的数字,没有合同效力吗?

发表于 2025-12-04

艺人解约之路,应该怎么走?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序:艺人解约并不鲜见,但实际上合同签订后并不能随意解除,解除合同应当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而大多时候艺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不当的,主要还是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意识,今日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 现如今,艺人解约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经纪公司在与艺人签约时,通常会制定很多对艺人行为有较大限制的条款,从而加大了艺人违约的可能性,对于初入职场的新艺人,在事业初期为了有更好的发...

艺人解约之路,应该怎么走?

发表于 2025-12-04

未按合同约定的制片计划筹拍电影,能退还投资款吗?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序言:影视投资合同当中约定了制片计划,但在后续的履行过程中并未按照该计划实际进行影片摄制工作,这是否意味着合同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要回投资款呢? 随着影视投资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都参与到了影视投资当中。但有些时候,因为部分投资者对于影视行业特性并不了解,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部分影片承制方对于投资人关切的问题不予回应,致使很多投资人会陷入一种受骗的感觉...

未按合同约定的制片计划筹拍电影,能退还投资款吗?

发表于 2025-12-04

当神医已成为传说,有关神医的剧本就不侵权了?

【原创】文/汐溟 杨杨 序言:即便民间故事属于公知素材,人人都可以采用,但是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表达。判断在后作品是否构成对在先作品的抄袭,应对公有素材的部分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进行区分,属于公有素材的部分不受保护,属于独创性的部分受保护。 【案例】董奉,是民间传说中一位历史人物,其医术高超,且治病救人分文不取,仅要求愈者种植杏树,被尊称为“杏林始祖”,开启了“南康医...

当神医已成为传说,有关神医的剧本就不侵权了?

发表于 2025-12-04

合拍影片时,甲方推翻已确认工作,乙方能否“罢工”?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当合同一方就合同项下工作进行分段履行,并逐个取得相对方同意确认后,相对方却在后期的工作当中将此前的工作推翻,要求重做。此时能否拒绝相对方提出的修改要求?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意向联合制作一部动画电影,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签订联合制作协议,协议中部分约定如下:“三、电影创制分工、预算、创制流程及进度规划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该电影的创意、策划、制作方面分工如下:故事...

合拍影片时,甲方推翻已确认工作,乙方能否“罢工”?

发表于 2025-12-04

剧本中哪些内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序言:著作权法除了不保护思想,也不保护不具备独创性的表达,这其中包括诸多情形,本文将据此展开探讨。 在此前的文章当中,笔者曾经探讨过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的问题。实际上,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不仅不包括思想,甚至对于部分表达也不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之列。我们知道,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亦即如果该表达不具有独创性便不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之内。此外,很多...

剧本中哪些内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发表于 2025-12-04

使用金庸小说人物改编成网游,是侵害改编权还是合理借鉴?

【原创】文/汐溟 杨杨序言:将金庸先生的四部知名武侠小说改编成卡牌游戏,而这种改编不用于通常形式上的抄袭剽窃,未全部使用完整的原著故事情节,而是对人物角色、人物特征、人物关系、武功招式以及武器、阵法、场景等创作要素进行了截取式、组合式的使用。是否构成侵权呢? 本文以明河社出版有限公司、完美世界(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与北京火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仑乐享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

使用金庸小说人物改编成网游,是侵害改编权还是合理借鉴?

发表于 2025-12-04

影片份额转让方版权有瑕疵,受让方能否撤销合同?

【原创】文/汐溟 杨杨序言:口头承诺的和合同实际签署的内容往往不一致,投资人未及时发现和提出异议的,事后往往会感觉受到了“欺诈”。然在电影投资合同中,影视公司作为甲方声称拥有全部版权,但事后发现仅有25%的版权,投资人可否以此为由主张甲方构成欺诈,并要求退还投资款呢?  【案例】2019年3月,甲经微信认识了A某与B某, 其向原告推介称有一个包赚不赔的电影投资项目,电...

影片份额转让方版权有瑕疵,受让方能否撤销合同?

发表于 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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