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 看完张艺谋的官司,制片公司该想想怎样跟导演合作

2016-01-13 15:25
独家 | 看完张艺谋的官司,制片公司该想想怎样跟导演合作
张艺谋跟新画面的官司已经闹了许久了,去年七月,张艺谋因为新画面未支付给他《三枪》的分成而将新画面告上了法庭。之前一审法院判张艺谋赢了官司,新画面提起上诉,就在昨天,二审也开庭了。

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是张艺谋的老东家,双方在一起合作了十几部电影:《有话好好说》、《一个都不能少》、《我的父亲母亲》、《幸福时光》、《英雄》、《十面埋伏》、《千里走单骑》、《满城尽带黄金甲》以及《三枪拍案惊奇》。一起合作出了如此之多经典电影的好搭档,拥有着深厚的合作友谊和过往情谊的张艺谋跟新画面,为什么一朝反目就闹上了法庭呢?

新画面公司不是给了1200万元了么?

新画面公司主张曾经分13次分别给张艺谋的妻子12536400元,这笔钱就是给张艺谋的电影分成。但张艺谋表示,他不仅是《三枪拍案惊奇》这部戏的投资人还是导演,所以上述这1200万余元一部分是自己的导演费,而另外一部分则是电影《英雄》、《十面埋伏》劳务报酬及《图兰多》的酬金。

新画面说这1200万元就是我给张艺谋的分成,然并卵,你拿不出凭据来证明张艺谋已经领取所有影片导演的酬金,也没法证明1200万元就是实打实的分成款,既然这样,法院只能认定你没给张艺谋分成款。

既然没合同,凭什么说我要给他1500万元?

张艺谋向法院主张,新画面应当支付自己1500万元的分成款。但在张艺谋与新画面签订的《协定备忘录》中并没有规定分成的具体情况。那张艺谋是凭什么能够要求新画面给1500万元分成的?

因为张艺谋找到了《协定备忘录》中新画面向另一方投资人安乐公司支付了12536400元这一事实。张艺谋这边就觉得,既然其他投资人分了这么多分成款,那我差不多也能分1500万元分成款。

新画面拿不出审计凭据来证明最终张艺谋该拿多少分成,法院一看张艺谋要求的分成款和其他投资方一比算是在合理范围内,于是就支持了张艺谋的诉讼请求。

为什么会对分成款产生这么大的争议?

张艺谋和新画面在电影分成的问题上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大的争议呢?主要还是因为张艺谋与新画面公司没有签订「联合投资协议」。在影片拍摄之前,各方会签订一份「联合投资协议」,其中规定了许多细节的东西,包括电影的详细分成情况。但在这个片子里,张艺谋和新画面只签订了一个「协定备忘录」,对电影的分成以及支付情况等方面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因此,后期才会闹出官司。

张艺谋的官司有哪些启示?

在「三枪案」中,新画面主张曾经支付给张艺谋的妻子12536400元,但张艺谋却说这笔钱是本片的导演酬金以及的影片包括《英雄》、《十面埋伏》在内的劳务报酬及《图兰朵》酬金,并不是《三枪》的分成款。从二者的纠纷中,大家可以合理推出,之前双方合作的很多影片也并没有清算干净。张导虽然在处理影片画面上简洁干净,但显然不擅长处理财务问题啊!

在此,如是君也要给张导一个建议,在每次合作之前务必要将前一次合作的方方面面解决好,这样也是为了双方将来更好的合作考虑!

张艺谋是新画面公司的艺术总监,与新画面的董事长张伟平更是曾经的好兄弟。2006年张艺谋担任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总导演期间,息影三年,新画面也暂时停业,一部电影也没有拍。「双张组合」也成为新画面的原则。对于张艺谋的影片制作,制片人张伟平甚至「一不看账本,二不看剧本」,两人也没有任何合约限制——完全是基于彼此的信任和情义,他们是超越了商业合作关系的「商业合作伙伴」。但俗话说,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尤其是钱财方面的合作更是要明确,情义是情义,生意是生意。万一兄弟倪墙,帐可就算不清了!

「张导」与「张总」的情断了,钱却断不了。也希望以后的公司和导演可以吸取个教训,在拍戏之前将一切考虑清楚,签订详细的合同,找到不伤感情又不伤钱的万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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