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千峡湖”第二季:记录新景,轻松拿奖!

“大美千峡湖”第二季:记录新景,轻松拿奖!
“大美千峡湖”第二季:记录新景,轻松拿奖!
大美千峡湖第二季将着重征集以下几类图片
1、具有千峡湖当季、当地特色的天气、民俗、美食、耕作、农作物、旅游探险、游览等相关照片
2、特别是以千峡湖雨天、刘伯温、畲族、湖鱼、生态美食、农耕文化等为特征的照片

征集内容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从投稿作品中评选50件(以收到邮件日期为准,组照算一件作品)。

二、作品要求
1、
投稿作品必须在千峡湖范围内拍摄,内容健康、角度新颖。
2、
投稿作品应为彩色,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视为一件作品,且不得超4幅);谢绝电脑全合成和创意作品(可适度调用颜色,不可合成效果)。

三、入选奖励
每件入选作品获稿酬 200 元,不设置入选等级。

四、参加对象
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五、投稿方式
1、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到主办方指定邮箱“qxlake@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大美千峡湖作品”,邮件正文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2、每幅作品以“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保存,要求JPG格式,投稿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原片应不小于3MB,作品入选后再通知作者调用原片。命名及拍摄条件不符合征集条件者,恕不评选。

六、投稿须知
1、所有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所有投稿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隐私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征集活动不收费用,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3、特别条款:主办单位可将入选作品用于展览、画册、报纸、杂志、网络、电视及组委会推广资料等宣传活动,不另付稿酬。对有争议的照片主办方有权要求作者提供RAW文件进行校验。
4、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主办方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七、评选办法
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组,按照公平
、公正 、透明原则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主办方
千峡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承办方
青田县摄影家协会

千峡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简介
千峡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由鹿鸣谷和美特斯邦威联合开发,是浙江省政府重要建设项目,也是目前丽水市最大的旅游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6亿元,坚持以“自然生态为本,农耕文化为魂”的开发理念,汇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会议培训、养生居住等多种功能。项目包括千峡湖约270平方公里的湖岸面积和70公里长的蜿蜒水域,整体分三期开发,每期由一个旅游小镇和若干核心景点组成,将建成包括星级度假酒店、精品民宿、养生住宅在内的现代度假设施。
目前,度假区一期包括千峡湖温泉度假小镇和小呈山、水上渔村、凤凰畲寨、农耕达人村四个景点,将于2017年正式对外开放。
了解更多信息可关注千峡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lake)及微博(@千峡湖生态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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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峡湖生态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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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峡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由鹿鸣谷和美特斯邦威联合开发,是浙江省政府重要建设项目,也是目前丽水市最大的旅游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6亿元,坚持以“自然生态为本,农耕文化为魂”的开发理念,汇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会议培训、养生居住等多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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