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以为的电影常识——由综艺电影之争到电影创作者的原则与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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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晓黎
一种理论,如果不能成功解释该理论涉及领域中所有的现象,那就不能称作普遍的,科学的真理,只能说是一种不严谨的,片面的观点。但是,我看到的大多数关于国内电影现象的分析和批评,其实都在把个人的美学主张和创作理念等同于电影制作中所有人都必须服从的普遍法则。
什么是电影?科学的定义只有一个,但每个人、每个流派却都有各自的标准。
我知道的美国主流电影学院以及电影人都宣扬一个理念:电影就是故事。那么不以讲故事为目的,追求意识流或追求影像表现手段探索的就不是电影了么?显然这个理念只是一种强调故事第一性的创作主张,针对的是故事片,而并非所有电影的定义。
戈达尔说:“电影是每秒24格的真理。”迈克尔·哈内克说:“电影是每秒24格的谎言”,如果他们各自的观点可以成为电影的定义的话,那么这两个定义完全相悖,所以很显然这也只是他们各自的美学主张。
“电影眼睛派”反对叙事性电影,反对人为扮演、化装、布景等艺术加工,那么在他们眼里,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绝大部分片子都不是电影。后来也有人认为电影必须是实拍出来的,那些电脑特技做出来的只能叫做动画。
在有声电影出现的时候,坚守者宣称电影只能靠画面来表现,所有声音都是歪门邪道,会破坏电影本身的美学,这其中甚至包括卓别林。
而在一些追求艺术极致的电影大师看来,主流的商业大片根本都是屈服于观众并且娱乐至死的文化垃圾,不符合他们对电影的神圣定义。
即便是观众自身,对于电影也有自己的标准,比如《小时代》放映时,观众吐槽说“这也能称之为电影么,这就是幻灯片组成的MV。”《私人定制》放映时,观众说“这也能称之为电影么,根本就是小品串烧。”但这次有了《奔跑吧兄弟》的衬托,《小时代》和《私人定制》根本就是业界良心标准电影啊。
那么区分一个作品是不是“电影”到底应该从科学的定义上分,还是依据各自不同的心理标准?从每个流派,每个创作者的角度,当然要遵循他们各自的原则和标准,这样才能够明确他们自身的创作方向。但从行业管理的角度,我觉得当然应该根据科学的定义,就好像一个道德沦丧的人你可以骂他不是人,但他从自然定义上其实还是个人。
网上关于综艺节目上院线的讨论乃至骂战中以冯小刚导演为代表的一方一直在讲有追求的电影人所应该遵循的操守、责任和底线,从“诚意”“拍摄周期”等各方面去验证综艺节目不算电影,不能上院线,会对市场起到坏影响,但其实出发点只是一种有底线有追求的电影人的创作主张。而《人民日报》的评论则建立在市场角度的存在即合理,需求决定供应,谁行谁上的自由竞争原则。这两方观点我各有认同也各有反对的部分,但我没见到有人从根本的定义上去判定,而且会发现讨论范围一扩大,争辩的已经不是原问题了,而变成了站队,在电影圈尤为明显,站在我这边我就说你有追求,站在别的队我就骂你没底线。
所以我们讨论的问题应该要分清,到底是综艺节目影院版算不算电影?还是电影院可不可以放非电影的影像?还是足够有诚意就可以上院线了?还是关于电影人所应倡导的原则和追求?
综艺节目影院版算不算电影?
过去比较容易区分电影电视的特征是:胶片拍的是电影,录像带拍的是电视。但现在由于拍摄设备和放映设备的数字化,电影和电视的技术参数区别并没有那么明显了。所以我认为新时代的定义区分应该从它最初的表现形式、目的和功能决定。综艺节目在影院放映,它还是综艺节目,不管它是不是用电影器材拍摄,不管它是不是在电影院里放。就像电影院的映前广告,也可能是用电影器材拍摄,也在影院放,但它就是广告,因为它的表现形式是广告的形式,目的和功能是宣传产品。预告片也一样,技术水平都达到电影的标准,但它还是个预告片,表现形式是宣传片,目的和功能是宣传新片吸引观众。综艺节目的影院放映版同样如此,表现形式依然是综艺节目,目的和功能是展现明星的另一面,让观众获得综艺节目式的娱乐效果。
我看到一个很流行的词,叫做“电影级别”,比如“电影级别婚庆短片”,或者“电影级别广告”,电影级别就是说其画面或者特技水平等几乎达到了电影拍摄的技艺标准,但肯定不是电影。所以我觉得《爸爸去哪儿》《奔跑吧兄弟》这种类型的定义就应该是:达到院线放映技术标准的“电影级别”综艺节目。但是可以看到,不论是电影类网站还是院线,都会把它纳入电影类,因为方便管理,不可能为它单独开一类。当然如果有专家可以找出更精确的区分方式而能把综艺节目电影版归为电影,只要论证严谨,我也接受。目前,我还是坚持,即使从科学定义上分,综艺节目影院放映版也不是电影。这个结论看似偏向正统的电影人,其实对综艺节目制作方更有利,因为“你说电影不该这么拍,那我拍的根本就不是电影,你管得着吗?”而如果被判定是电影,那么在电影院里放,就更没问题了。
电影院可不可以放非电影的影像?
电影最初是在咖啡馆、茶馆等小型场所放映,但现代电影院的特征更类似于剧场、戏院,随着电影艺术的愈来愈受欢迎,很多剧场直接改成了影院,并且如今还有不少老剧院是既可以放电影也可以上演戏剧歌舞的,这种场所的最大特点是集体坐在一起共同欣赏一部作品。
电影院如果放了电影以外的影像是不是对电影的不尊重?这个问题涉及到电影人对于电影的态度问题,我认为有追求的电影人或影迷是不会认同在电影院放电视节目的,因为电影院就应该是个纯粹放电影的场所。而且对于这一点,我的私人观点更极端:我认为观众进电影院不能带吃的东西,不准迟到,看电影时候不准讲话,必须关手机,并且对于认可的电影必须看到工作人员字幕结束才能离场。这些都是我对电影表示尊重的行为,我个人对进电影院的态度不敢说是朝圣,最起码也是个仪式。但是我知道我不可能这么要求所有人,因为大多数人来这儿是放松消遣的,买票看片只是商业消费行为。所以这时,我会从个人的喜好跳出来,从消费行为本身去看。
其实不用我说,现在的电影院都已经在放一种非电影视频:映前广告。这已然是院线生存、电影收回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看来,这是对电影院纯粹性的挑衅,是艺术场所对商业行为的妥协,但这就是产业的特点。如果你追求纯粹,自己花钱开一家影院,只放电影,有钱就是任性嘛,但是主流的院线一定会继续如此。
电影院可以放广告,为什么不可以放电视节目?过去录像带的清晰度放到大银幕上根本没法看,但随着视频技术的发展,电视节目会很快走向4K或者更高分辨率,在影院放的技术劣势越来越小。艺术层面,目前的综艺节目会运用到电影的表现手法,但不具备任何电影的艺术价值,这是电影人已经认识到的。不过从消费行为上看,观众不一定在乎他们看的是不是电影,他们进电影院看综艺节目的主要目的是在大银幕的集体观影中享受娱乐效果。
我记得小时候家乡的电影院一年到头也没几部电影可放,所以会有各种滑稽剧团、地方戏曲来这儿演出。这正说明了如果电影的供应本身不能满足观众的娱乐需求,那么就会有其他的东西来代替。这其实是有严肃创作态度的电影人的耻辱,但是于消费行为却是合情合理。
如果说在电影院放电视节目降低了电影的标准,是对电影的侮辱,那么在电视上放电影是不是对电影的侮辱?在手机上看电影是不是对电影的侮辱?通常电影创作者首先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大家看到,当然最好是进电影院看,但是观众本身根据自身观影需求等级的不同而各有差异。过去录像带和VCD的清晰度比不上如今的手机,大家看得也津津有味。需求是越来越高,通常看上去就看不回去了,我认识的一些资深影迷已经只看蓝光了,但是普通大众其实要求没有那么高,他们不追求画质、音响效果等,其实只是看个故事,或者看个娱乐效果。有很多电影,观众不是不看,而是不愿意花钱上电影院看,因为觉得没必要,而等以后网上看。
当年电视机的发明,分流了一大批电影观众,因为电影已经可以在电视上看到,甚至有人说电影院将消失。我相信当时一定有电影人会想搞封杀这一套,并认为多少前辈的努力怎么能就被这个新事物给抢了,可管理者没有说要通过行政手段禁止在电视上播放电影,好莱坞片商为了挽回局面,才开始着重推出各种视听效果升级的大片,这样的片子只有在电影院里才能有效果,这样才使得市场复苏。我国的大片时代也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开始的,要不然现在每年大家还是最多去看个贺岁片。所以,文艺片的总票房不高,这是影院特性和商业行为本身决定的。让普通观众非得去电影院看的只有场面宏大的商业大片或者喜剧片。前者是因为视听效果只能在影院才震撼,后者是因为群体观看喜剧片更容易笑。从全球市场上看,票房最高的主要就是视效大片和喜剧片。
国产的视效大片中从最初的《英雄》到《画皮2》《大闹天宫》都取得很高票房,但总体制作周期长产量少所以暂且不论。我国90年代之后的喜剧片,大陆一直以冯小刚为代表,香港以周星驰为代表,两位的人气一直是高票房的保证。新一辈出现了宁浩、徐峥这样能把握住年轻人喜剧神经的优秀导演。其实市场上喜剧类型片每年特别多,但是合格品太少,笑点过时得不如网上的段子手。《泰囧》当年的一飞冲天更像是观众憋了好久终于能畅快大笑的狂欢。所以如果市场本身缺乏让人酣畅大笑的喜剧片,就会有其他文娱产品来代替。电影院的功能会像当年的戏院一样,简化成只是一个集体观看文娱产品的地方。
足够有诚意就可以上院线?
冯小刚导演明确表了态:“五天六天拍一部电影,从态度上来说就已经失了诚意,还谈什么尊重观众,尊重人民币吧。”这句话有两个重点:1.五天六天拍的电影没有诚意。2.尊重人民币并不代表尊重观众。这是电影评论这几年经常出现的“谈着艺术价值却骂商业成就”的错误思路。
对于第一个问题,谈得其实是艺术价值。时间的确是衡量艺术作品诚意的重要指标,也通常与最后的艺术水准成正比。很多好片光是剧本、筹备都得几年磨一剑,实际拍摄中更是每个镜头都精雕细琢,所谓慢工出细活。所以创作花的时间不够,艺术水准通常都不行。但是正常审美的人谁会认为《奔跑吧兄弟》有艺术价值?
背井离乡、抛弃妻子、风里来雨里去、长期通宵达旦的电影拍摄生活非常艰辛。电影从业者看着综艺节目短短几天的拍摄就挣了大钱觉得不公平是可以理解的,但还是谈着艺术却恨商业。用心拍摄决定的只是艺术的诚意,《奔跑吧兄弟》的烂,即使是作为一期综艺节目也差于其在电视上的任何一期,这一点大家有目共睹,但是他们的商业诚意却不能忽视。
诚意这个词是一个很有弹性的概念,通常表示自己虽然不怎么样但是尽力了,很多不是很优秀的作品也经常用“诚意之作”来推销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但我不认为综艺节目团队没诚意,真人秀的拍摄特性决定了只能在事件发生的那段时间拍摄,但是多机位,大量工作人员的现场捕捉,再包括前期的策划,筹备,也都是非常费心的,只不过相比电影来说没追求了些。《富春山居图》的导演也认为自己很有诚意:去了那么多景点,甚至谈下了迪拜,明星腕也够大,辛辛苦苦拍完了,辛辛苦苦剪完了,你们怎么就不买账?但是剧本和导演水平方面却真是没诚意,好比用心选购昂贵食材却请了个烂厨师。但是,他在商业上的努力(尽管请明星和谈景点只是最初级的商业努力)其实也获得了相应的回报,3亿的票房也不算少,当然其中还有观众去看看到底有多烂的好奇心做贡献。
如果觉得综艺节目拍摄时间短是硬伤的话,那么它拍个几个月就算有诚意了吗?就可以进院线了吗?很明显,决定其能不能在电影院放,也不是实际拍摄时长的事情。像即将上映的《爸爸的假期》,符合电影的标准了吧,有诚意了吧?而且只要它具备《爸爸》系列卖萌可爱搞笑的基本特点,就一样会赚钱。
第二点,尊重人民币还是尊重观众的问题。商业片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目的,这是常识,并且,没有脱离观众的人民币。观众买票,是对你品牌的认可,观众看完骂街,是对你内容的批评,也是两回事。冯导说的其实是为了赚快钱,而粗制滥造,但这只影响口碑,在口碑的基础上会影响一定的票房。这一点不光是综艺节目,所有商业片里面的残次品都属于冲着人民币而对不起观众,我们的各位名导在这方面也都有过失败的案例。
张冯陈姜等等大导演,无论拍什么,我都会买票去看,我就算是这些人的固定观众。那么跟我同样类似的观众,组成了该片的固定观众群,不管是导演的影迷,还是明星的粉丝,或者电影爱好者,或者原著小说的读者,或者改编的游戏的玩家,这些人的钱你随便拍都可以挣到,这就是品牌效应,就算拍砸了,骂街归骂街,我们的钱也是可以挣到的。所以票房的保底主要靠固定观众,这就是请明星或名导的基本保证。名导们的作品也没见赔了多少,这就是其基本的商业价值。
把赔钱的好片和赚钱的烂片作比较,根本就是把一个片子的艺术努力和另一个片子的商业努力相比,是非常不公平的比法,烂片应该在烂片里比。赚钱的烂片和赔钱的烂片的区别在于,固定观众群的培养。普通的烂片压根不会受到多少关注,影院几日游后就销声匿迹了,这种片子每年有很多。
当你看到《小时代》烂,却没看到郭敬明花了多少年用原著小说培养了一大批固定观众,这些粉丝甚至会拖着亲朋好友一遍又一遍地去电影院刷;你看到《爸爸去哪儿》《奔跑吧兄弟》把综艺节目搬上银幕,没看到原版团队花了多少时间开发,以及国内花了多少时间去让观众爱上节目里的成员。《喜羊羊》《熊出没》这些也是花了多少年让孩子喜欢上,才能取得不错的经济效益。《奔跑吧兄弟》在商业层面做出的努力绝对不是仅仅五六天的事,所以他们得到的结果非常合理:赚钱输口碑。而几部典型的赔钱赢口碑的比如《绣春刀》《魁拔》也很显然属于在艺术层面花了时间,但商业层面却没花够,既没有花多少时间培养观众,也没有花多少时间搞营销。所以得到的结果我也认为非常合理。
艺术创作上的诚意叫诚意,品牌打造上的诚意就不叫诚意?所以,你的“诚意”在哪方面付出,哪方面就会获得相应的回报。
综艺节目上院线是创新吗?
我觉得不算创新,这只是一个选择而已,最多算是市场拓展的尝试。因为节目本身在那里,没有任何形式上的改变。韩国和美国没有选择这么做,并不是他们不能这么做,一是因为行业内的基本原则,二是他们的电影供应本身就可以满足观众的需求。国内目前的情况,综艺出品方为了最大限度地攫取利润而来影院捞钱,可以证明了其对电影没有基本的尊重或信仰,但是并不能就因为这个就不让他放,因为大多数绝对符合电影定义的烂片的制作方对电影也没有基本的尊重和信仰。
微信冲击了短信,支付宝冲击了银行。手机运营商和银行肯定不服,用小刚导演的逻辑可以这么说:“发短信的习惯是我们这些运营商在逆境中艰苦卓绝,玉汝于成,奋斗十余载打开的局面,绝不是所谓的微信,我们当然有义务和权力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但事实上如果你本身并不能满足新时代消费者的需求,不会有人管你是不是正宗,一定会有别人来替你完成。
综艺节目会对电影业造成冲击吗?
我首先想到的是一个故事:某记者去采访一户平民家,看到他家的孩子在吃炸鸡,便好心说:少吃点,这个不健康。然后孩子他妈说:没事,一年只吃一次,平时买不起,今天是孩子生日。
综艺节目上院线并能赚到钱的条件是非常苛刻的,光是节目能不能火,具不具备一定的情节性和游戏性,培养的固定观众够不够上一次院线的成本就足够刷下一大把。冯导对于投资人会一窝蜂去挣这种快钱的判断很正确,这就是市场的盲目性和跟风性,但是这帮投资人的绝大多数一定会像跟风投烂片的人一样血本无归。一档综艺节目,从积累名气到能有把握上院线,也几乎是百里挑一的难。这就照应了那个炸鸡的故事,有些东西一年也吃不了几次,观众既然想吃,就别说什么健不健康了,没毒就行。
在我看来,冯小刚导演的担忧会变成现实的是另一方面:电影院的专门放电影的属性会渐渐不那么明显,而变成一个更大的概念:一个大银幕的,高水准视听级别的,集体观看视频的场所。其视频节目依然以电影为主,但电视节目也会成为这里的常客,网络新媒体也会来这分一杯羹。这是我针对技术的革新成果与新时代消费的特点所推断出来的未来趋势,而且我认为这个趋势几乎无法阻挡。我知道这听起来让有信仰的电影人难以接受,但我们不妨跳出来,从消费行为本身去看。
在新时代,消费者不会在意某项东西的本源是什么,而更关注功能性,多功能集于一体是趋势。
“书店”如今除了主要卖书,还卖碟,卖电子产品,卖文具等等,那么需不需要开个大会来讨论这还是不是书店?出书的人会站出来骂卖碟卖文具的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吗?有些文艺的人会开一些只卖书的店,但不会是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目的的人的选择。
再比如说,过去手机就只是打电话的工具,MP3和MP4依然是音频和视频的主要消费品,但现在智能手机的出现,集成了各种功能,当然会对原有MP3、MP4甚至是电脑厂商都造成了冲击,这个时候会不会有人站出来说:“你们这还是纯粹的手机吗?这是对音乐的侮辱!有关部门应该禁止手机搭载音频视频功能!消费者喜好听音乐是我们从艰难困苦中培养出来的,怎么能被手机厂商给抢过去?”这样一听,大家都能觉察出它的荒谬,这就是我认为讨论一个行业,严格的说是产业,必须从自身的追求跳出来,而从消费行为本身去看。一些对于音乐要求高的人自然会买更高级别的设备,但是对于大众消费,手机上听音乐足够。
所以,基于这个特点,随着影视技术的升级,网络视频、电视的视听水平都会渐渐符合大银幕播放的技术底线,而电脑、电视机的分辨率也渐渐可以高水平地接近影院效果。斯皮尔伯格和卢卡斯在南加大的娱乐产业论坛上做出了预言,认为将来的影院服务会更加高端,电影院将会只放那种极大制作的电影,而普通的电影类节目会多数在网络点播上放映,并且将来也会有那种类似于互动式的游戏在影院出现。这两位大导演对于好莱坞大片时代的贡献早已载入影史,有谁质疑他们对电影的热爱?对于此时能从产业的高度去预言未来我觉得非常值得国内的电影人学习,执着于电影尊严只适用于坚持创作追求,但谈产业及管理必须要有更高的视野。
对于电影院的未来发展趋势我也有一个补充,斯皮尔伯格和卢卡斯谈到的只是电影院独特优势的其中一点:视听级别相对于电视机的不可替代性。但是还有一点:集体观影相对于私人观影的不可替代性。我认为,综艺节目、喜剧片、大型体育竞技、晚会等在影院播放都可以发挥这一优势,将来的直播技术也一定可以达到电影级别分辨率的画面实时传输,到时候观众们可能到影院去看一场世界杯、看一场超级碗,看奥运会开幕式,或者看一场春节晚会,那种集体观影的体验是一家几口人所替代不了的,而且大型的晚会和比赛,也会需要大银幕的更好展现。至于一些不是非要在影院播放的电影,会渐渐走向视频点播的路子,这个趋势已经出现了,只不过现在主要是影院放完再上网络,将来可能会同步上线,或者根本不上院线直接走网络。未来的挑战是要做好网络版权的维护和制定方便合理的收费标准。
所以,未来的趋势会使得电影业本身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于影院收入的提升和大众对于文化产品消费的多元化的需求确是好事。但这并不是电影没落的开始,必须重点说的是,电影,尤其是故事片,将一直会是电影院播放的主要类型。原因是,适合在电影院播放的电视节目的产量以及一些特定的大型事件(晚会、比赛等)根本在总量上很难与电影的产量和观众长期形成的观影习惯相抗衡,想要欣赏故事的需求在人类的历史上一直未变。不管是神话故事、民间传说、说书的、写书的、唱戏的、拍戏的都是对于故事的传承和表现。过去的3D噱头现在已经成为大片的标配,而现在的4D电影、全息投影技术在将来也会逐渐成熟,多重感官的体验将能使观众更加身临其境。除非将来能出现新的艺术形式比用电影讲故事更有表现力,否则电影不会被任何其他的视频形式所取代。
电影人的追求和气度
所以其实,冯小刚导演谈得还是一个对于电影有热忱、有信仰的人的原则和追求。严肃创作,不粗制滥造,对电影有虔诚之心,不被利益遮蔽了双眼,不为了商业背弃了艺术,这些是主流电影人所必须坚持的创作主张。但是违反者不光是综艺节目制作方,也包括烂电影的制作者,甚至某些大导演在创作其某些作品的时候,也违反了这个原则。
艺术家通常都认为自己的流派和美学观点才是正确的,而对违背自己原则的作品嗤之以鼻,相对原则越高的就越瞧不起原则低的。在自己喜欢的作品不受大众认可的时候,他们宣扬兼容并包,尊重艺术的多样性;在碰到与自己主张相违背的作品时,他们又特别想将它彻底消灭于世上,而对其他人所有认同该作品的行为表示鄙视和不屑一顾。这是一种多么恐怖的思想倾向,其内在的心理便是:我的审美就是终极真理,我不喜欢的你们也不应该看。个体艺术家本身有这样的思想倾向我觉得可以理解,因为这样才能坚定自己的主张,在其所推崇的美学道路上走得更远,但如果行业管理者有这样的思维,便必然是电影的灾难。比如蔡明亮导演,他独特的镜头语言和艺术追求值得尊重,他那样极致的作品也必须得坚信自己的理念才可以实现,但其创作主张如果真的变成所有电影从业者的铁律,普通观众和电影的距离会越来越远,电影业将很快就垮掉。
艺术价值和票房成绩并不直接有关系,这应该是所有电影人的共识。但每次都是电影人们自己在骂:某电影艺术价值这么低居然能赚到钱?这还让我们怎么严肃搞创作!我在想你们也太容易被外界干扰了,如果只是谈艺术成就的话,你们干嘛又要在乎烂片赚钱而自己的片子不赚钱呢?烂片注定在电影艺术史上留不下什么。尴尬的是,郭敬明绝对不会指望《小时代》可以拿个金鸡金马金棕榈,综艺节目团队也不会指望他们的“大电影”能得电影类奖项的任何一个提名,此所谓“自知之明”。但我们的“艺术大师”们却指望自己的先锋实验或者人性寓言也能赢得巨大利益,他们自己也知道艺术和商业价值并不等同,却偏偏时时刻刻想着等同。导演们会为了商业利益作出很多考量:请明星、搞特技、到处跑宣传,《黄金时代》甚至还用大数据作预测。这已然不是纯粹的艺术行为了,那么为什么不按照类型片的基本法则去拍呢?因为他们觉得太跌份了,一点突破都没有,都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同行该怎么看我?我可是大师哎。但其实按照规律拍就真简单了吗?我国成功的作品又有多少呢?而在原有规律上有所突破,也是很难的事,并不比打破模式容易。他们其实想做的不是纯粹的艺术片,而是商业和艺术的平衡,只不过没平衡好,所以还得宣称自己是艺术片,不然怎么有面子?
简单地说,部分文艺片出身导演的商业敏感度和郭敬明的导演艺术水准一样初级,这本不是坏事,为什么一定要要求艺术片本身赚钱呢?艺术片或者实验片本应该保持纯粹,真正地做出好作品,内容本身如果妥协于商业考量,往往都会牺牲很多。为什么不可以保持文艺片的独立性,之后完全靠营销和渠道上的加强呢?又或者用其他商业片挣的钱来补贴呢?它们本身就不是为了赚钱拍的呀。
冯小刚导演多年心血终于推出了《一九四二》,其题材突破与内容深刻都令人佩服,而且可以看出实际拍摄非常辛苦但完成度很高,但这种片子投资过高的话往往是很难收回成本的,这一点他们拍之前已经认识到了,冯导还许下承诺,如果《一九四二》赔了,就再拍一部喜剧片还上。而我去看《私人定制》的时候,网上已经差评一片,但是我就当多买一张《一九四二》的票去支持,发现它并没有那么差,可以看到一些对于题材限制的突破。但是作为喜剧,它的拼接性太生硬了,它的笑点实在也是太过时了,我想观众冲着喜剧想去笑一笑的必然是败兴而归。假设《泰囧》和当时的《私人定制》在同档上映,《私人定制》票房得损失多少?但是一个佳片缺乏的档期,足够这部唯一的大牌喜剧赢得7亿票房。不过,我认为这种还债的思路对于导演个人也不妥,导演拍艺术片赔钱,并不应该要求他本人再拍一部商业的去偿还。如果电影产业足够成熟,其他的商业片可以补足这样的差额,况且,如果艺术电影发行成熟,在不乱请明星不花大钱的情况下,艺术片也未必不能收回成本。对于导演本身,我觉得还是纯粹点好,现在的趋势是都在让那些以艺术片闻名于世的人去拍商业片,由于没有受过正规的类型片教育,他们总是会有失败的尝试。我突然想起小津安二郎的电影态度:“我是开豆腐店的,我只做豆腐。”由此可见导演间境界的差别,不要看了他人名利双收就心痒难耐,把自己的那片天地做到极致吧,纯粹一点。
有一种观点阐述了关于电影艺术层次的金字塔结构:商业片是最底层的,但是基础,面积也最大;艺术片是第二层,更高的境界,当然比例相对较少;实验片为最顶层,代表先锋的追求,对于传统的突破和颠覆。我觉得从总体上说,艺术水平的高低的确如此,但是金字塔那壁垒分明的结构让我颇感不妥,因为在这个结构中,最好的商业片也被最烂的艺术片踩在脚底,最好的艺术片也被最烂的实验片压得动弹不得,这实在不公平。这种观念会让更多的导演们眼高手低,仿佛一拍商业片就堕落,一拍艺术片就高贵,一实验就变大师了。这种以初始目的去评价最终结果的出身高贵论是导致电影创作者抱残守缺,高不成低不就的思想根源。其实个人的追求是一回事,实际完成度又是另一回事,好比举重,你冲击那个最重的,但是你举不起来,便未必有那个完美举起次重的强。有些文艺片探讨的人性还不如某些商业片来的深刻,也有些号称实验片的作品,其实根本就是小改小动,而且都是前人做过的后来被淘汰掉的东西。电影作者自说自话或者做拍摄实验与真正为突破电影表现手法做出贡献是两回事,所以我不认同这种出身高贵论。
我觉得电影创作里面,做到极致非常难,做到平衡也很难,这同样适用于商业片和艺术片:把艺术片拍到极致,达到宇宙哲学的高度;或者把商业片拍的精彩纷呈,雅俗共赏;又或是能够兼顾艺术和商业,保持自我又赢得广泛认可,这些很难,是有追求的电影人应该去追寻的境界。瞧不起商业片的艺术家,把自己的美学理念发扬好,做出在艺术片中也能称之为优秀的作品,而不是觉得自己随便拍拍都比别人高一级别。因为产业都是这样,做实验的都是在开发产品,只有模式成熟了才开始批量生产。所以如果你觉得自己的作品很实验很先锋,那卖不了钱根本是太应该了,被广大观众接受反而才说明你不够超前。如果《都灵之马》《神圣车行》这样的片子在国内拿个10亿票房,观众看完都说好,你是觉得国内观众水平高了还是觉得恐怖?
爱因斯坦会兴冲冲的去给小学生讲量子物理学吗?小学生听不懂他会骂他们傻吗?那么你拍一个高端的片子去给你认为的傻子看,并叫嚣要拿20亿票房,请问究竟谁傻?看到别人骂自己的作品,本能的会有厌恶和抵触情绪,这很正常。谁能忍受别人说自己的孩子丑?除非真的丑到极致,但凡还有鼻子有眼的,导演们出于尊严也要跟观众叫个板。但一个有素养的电影人更应该懂得从观众的角度去反思自己,如果你属于那种崇尚自我表达而不在乎观众看法的,那你自己不去看、不去评论便是。
观众只是平均欣赏水平不高(相对于业内专家而言),但是绝不是傻子。时尚达人看普通人一定觉得土得掉渣,美食家去吃普通馆子一定能挑出各种毛病,广场舞上放的一定是凤凰传奇或者《小苹果》而不会放贝多芬,这不是太正常的事儿嘛。品味高的电影人应该庆幸自己多看了很多好片,才能欣赏到震撼人心的艺术,并且其中应该有人尝试向大家慢慢的普及这些美学知识,而不是讽刺和鄙视。
孟非说的一句话我觉得非常有道理:“所有的优越感都来源于缺乏同情心或自缺见识。”
在电影领域,“缺乏同情心”体现在:不能理解普通观众由于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电影专业素养、看片量少、阅历等问题不具备欣赏先锋艺术作品的能力,觉得他们看不懂是因为傻。
电影制作者、电影学者比普通观众的审美水平高本就是应该的事,反过来说,如果你看了几千部电影,研读了各种电影理论著作,最后普通观众能理解的东西还跟你一样,怎么显出你的高端?现在的情况是,各种稍微多研究了几年的业内人士对于普通观众的态度竟都是当做傻子来看待。我不觉得有多少人自打娘胎生下来就开始懂得欣赏电影史上的艺术经典,而80后90后基本都是看商业片长大的,即使上了专业的电影院校,我也不认为学生真的就看懂或者真心喜欢那些老师们推崇的经典。很多大师的作品必须要欣赏水平和生活阅历都达到一定的高度才能感同身受,年纪轻轻就对那些哲学般晦涩的电影推崇备至往往是在装。我亲眼见过有人看某艺术片瞌睡连连看完骂街,但因为是影史公认经典所以到哪儿都说自己喜欢这部作品。也有人看《变形金刚》大呼过瘾但一与业内人士交流立刻大骂特骂。所以说欣赏水平得慢慢培养,不可强迫,不可以权威示人,否则你得到的也不过是“皇帝的新装”式的虚伪赞美。
而“自缺见识”首先体现在,认为自己高端的人其实还不够高端,认为自己先锋的人其实也就是稍微不一样了那么一点点。当今的国内观众并非真的没见过世面,网络的开放让不少人都能看到世界顶尖水平的作品,而与世界艺术电影相比,国内艺术片的深刻和先锋也就是一般般的水平,几部惊艳世界影坛的作品多数属于当年开天辟地的一代,后来人却乏善可陈,题材突破上的进步并不代表艺术水平的进步。高端的人应该跟高端的人去比,跟低水平的瞎较什么劲。还好艺术不像竞技体育,每个人有不同的喜好,可以用文化差异当理由。不然国内近年的作品如果和世界水准作品在同场赛跑,被甩得就不知有多远了。值得赞扬的是,在今年导演协会表彰大会上,年度导演和年度电影空缺,彰显了了他们宁缺毋滥的高标准态度。
“自缺见识”还体现在,觉得自己在业内赫赫有名,拍了一部业内好评一片的电影,就理应在票房上也大赚,普通观众就必须买你的票叫你的好。电影的艺术性是一回事,商业性又是另一回事了。如果真的想要有商业回报,那么就得明白:影片艺术水准、品牌知名度、专业领域口碑、普通观众口碑、市场环境、档期等种种因素对票房各有影响,而其中专业领域口碑其实影响最小,除非拿了世界级奖项转化成品牌知名度还尚可扳回一城。
一部电影的商业运作也像编剧、导演、摄影、录音、美术、表演一样,是一个复杂的,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的结果。而在有艺术追求的导演眼里,他们好不容易放下身段搞商业片,却把商业想的那么简单,好像票房大卖,只要请几个明星,发几条微博,整几张海报就可以似的。最可怕的现象就是:瞧不起别人,又做不好自己。
关于抵制制作这种圈钱的、非故事片的娱乐节目,我认为同抵制粗制滥造,不尊重艺术创作的烂片们得一视同仁,但主要应靠行业自律。不提倡、批评是一回事,动用行政手段去限制又是另一性质的事了。尽管我觉得艺术本身不应该有任何限制,哪怕突破各种禁忌的尝试都是允许的,但对于大众可以接受的文娱产品,还是应该有一定的限制,比如不能反人类、败坏人心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等等。除此之外,我不认为用行政手段去压制某类作品有任何合理性。有追求的电影人可以呼吁,可以高举严肃创作的大旗,从而在商业化的潮流中站稳自己的脚跟。市场是电影人不断推陈出新真诚创作挣回来的,如果几个搞综艺的就能搞乱电影市场,那只能说明我们的电影人太过弱小。把不屑转换为不懈,才是正道。
真正影响中国电影未来发展的事有很多,比如确立每年盈利额的多少必须用于艺术电影的的投资和院线建设;新人的扶持,专业人才的培养;审查制度的逐渐宽松;行业工会的形成;遵守劳动法的业内工时与休息制度的完善;影院观影的基本公德普及等。这么多重要的事,应该是由这些有影响力的前辈去呼吁和改进的,非要跟综艺节目死掐么?
以上是“我所以为”的电影常识,我不可能让大家都去认可。在一些资深的人的眼里,我的理论也可能错漏百出。但是这是我基于现在的认知水平并且经过认真思考后得出的结果,这些是真话,而不是虚伪的奉承和一时意气的叫嚣。
电影人一定要明白自己与世界的关系。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对电影有虔诚敬仰之心,但却可以坚持我们自己的信仰,为电影挣得一份尊严。我们知道大部分观众看完电影接下来只是讨论去哪儿吃饭,但是我们也知道有那么一些人会回味影像中持久的魅力。我们知道电影史上的大师,几乎都不为大众所知,一代新人换旧人,各领风骚数十年,但我们愿意追随他们的信仰,探寻电影艺术新的境界。
电影史如璀璨星河,却只是人类文明的宇宙中的一小片,但是这一小片却足以让我们为它奉献一生。我们不求人人能欣赏这片星河的光芒,但求在星河中留下属于自己的星星,并希望它不是流星,而是恒星。多年以后,无论多少人会忽视,也一定会有后来人被它的光芒所吸引,并追随它的指引,让星河上闪耀更多的荣耀之光。
文/刘晓黎
一种理论,如果不能成功解释该理论涉及领域中所有的现象,那就不能称作普遍的,科学的真理,只能说是一种不严谨的,片面的观点。但是,我看到的大多数关于国内电影现象的分析和批评,其实都在把个人的美学主张和创作理念等同于电影制作中所有人都必须服从的普遍法则。
什么是电影?科学的定义只有一个,但每个人、每个流派却都有各自的标准。
我知道的美国主流电影学院以及电影人都宣扬一个理念:电影就是故事。那么不以讲故事为目的,追求意识流或追求影像表现手段探索的就不是电影了么?显然这个理念只是一种强调故事第一性的创作主张,针对的是故事片,而并非所有电影的定义。
戈达尔说:“电影是每秒24格的真理。”迈克尔·哈内克说:“电影是每秒24格的谎言”,如果他们各自的观点可以成为电影的定义的话,那么这两个定义完全相悖,所以很显然这也只是他们各自的美学主张。
“电影眼睛派”反对叙事性电影,反对人为扮演、化装、布景等艺术加工,那么在他们眼里,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绝大部分片子都不是电影。后来也有人认为电影必须是实拍出来的,那些电脑特技做出来的只能叫做动画。
在有声电影出现的时候,坚守者宣称电影只能靠画面来表现,所有声音都是歪门邪道,会破坏电影本身的美学,这其中甚至包括卓别林。
而在一些追求艺术极致的电影大师看来,主流的商业大片根本都是屈服于观众并且娱乐至死的文化垃圾,不符合他们对电影的神圣定义。
即便是观众自身,对于电影也有自己的标准,比如《小时代》放映时,观众吐槽说“这也能称之为电影么,这就是幻灯片组成的MV。”《私人定制》放映时,观众说“这也能称之为电影么,根本就是小品串烧。”但这次有了《奔跑吧兄弟》的衬托,《小时代》和《私人定制》根本就是业界良心标准电影啊。
那么区分一个作品是不是“电影”到底应该从科学的定义上分,还是依据各自不同的心理标准?从每个流派,每个创作者的角度,当然要遵循他们各自的原则和标准,这样才能够明确他们自身的创作方向。但从行业管理的角度,我觉得当然应该根据科学的定义,就好像一个道德沦丧的人你可以骂他不是人,但他从自然定义上其实还是个人。
网上关于综艺节目上院线的讨论乃至骂战中以冯小刚导演为代表的一方一直在讲有追求的电影人所应该遵循的操守、责任和底线,从“诚意”“拍摄周期”等各方面去验证综艺节目不算电影,不能上院线,会对市场起到坏影响,但其实出发点只是一种有底线有追求的电影人的创作主张。而《人民日报》的评论则建立在市场角度的存在即合理,需求决定供应,谁行谁上的自由竞争原则。这两方观点我各有认同也各有反对的部分,但我没见到有人从根本的定义上去判定,而且会发现讨论范围一扩大,争辩的已经不是原问题了,而变成了站队,在电影圈尤为明显,站在我这边我就说你有追求,站在别的队我就骂你没底线。
所以我们讨论的问题应该要分清,到底是综艺节目影院版算不算电影?还是电影院可不可以放非电影的影像?还是足够有诚意就可以上院线了?还是关于电影人所应倡导的原则和追求?
综艺节目影院版算不算电影?
过去比较容易区分电影电视的特征是:胶片拍的是电影,录像带拍的是电视。但现在由于拍摄设备和放映设备的数字化,电影和电视的技术参数区别并没有那么明显了。所以我认为新时代的定义区分应该从它最初的表现形式、目的和功能决定。综艺节目在影院放映,它还是综艺节目,不管它是不是用电影器材拍摄,不管它是不是在电影院里放。就像电影院的映前广告,也可能是用电影器材拍摄,也在影院放,但它就是广告,因为它的表现形式是广告的形式,目的和功能是宣传产品。预告片也一样,技术水平都达到电影的标准,但它还是个预告片,表现形式是宣传片,目的和功能是宣传新片吸引观众。综艺节目的影院放映版同样如此,表现形式依然是综艺节目,目的和功能是展现明星的另一面,让观众获得综艺节目式的娱乐效果。
我看到一个很流行的词,叫做“电影级别”,比如“电影级别婚庆短片”,或者“电影级别广告”,电影级别就是说其画面或者特技水平等几乎达到了电影拍摄的技艺标准,但肯定不是电影。所以我觉得《爸爸去哪儿》《奔跑吧兄弟》这种类型的定义就应该是:达到院线放映技术标准的“电影级别”综艺节目。但是可以看到,不论是电影类网站还是院线,都会把它纳入电影类,因为方便管理,不可能为它单独开一类。当然如果有专家可以找出更精确的区分方式而能把综艺节目电影版归为电影,只要论证严谨,我也接受。目前,我还是坚持,即使从科学定义上分,综艺节目影院放映版也不是电影。这个结论看似偏向正统的电影人,其实对综艺节目制作方更有利,因为“你说电影不该这么拍,那我拍的根本就不是电影,你管得着吗?”而如果被判定是电影,那么在电影院里放,就更没问题了。
电影院可不可以放非电影的影像?
电影最初是在咖啡馆、茶馆等小型场所放映,但现代电影院的特征更类似于剧场、戏院,随着电影艺术的愈来愈受欢迎,很多剧场直接改成了影院,并且如今还有不少老剧院是既可以放电影也可以上演戏剧歌舞的,这种场所的最大特点是集体坐在一起共同欣赏一部作品。
电影院如果放了电影以外的影像是不是对电影的不尊重?这个问题涉及到电影人对于电影的态度问题,我认为有追求的电影人或影迷是不会认同在电影院放电视节目的,因为电影院就应该是个纯粹放电影的场所。而且对于这一点,我的私人观点更极端:我认为观众进电影院不能带吃的东西,不准迟到,看电影时候不准讲话,必须关手机,并且对于认可的电影必须看到工作人员字幕结束才能离场。这些都是我对电影表示尊重的行为,我个人对进电影院的态度不敢说是朝圣,最起码也是个仪式。但是我知道我不可能这么要求所有人,因为大多数人来这儿是放松消遣的,买票看片只是商业消费行为。所以这时,我会从个人的喜好跳出来,从消费行为本身去看。
其实不用我说,现在的电影院都已经在放一种非电影视频:映前广告。这已然是院线生存、电影收回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看来,这是对电影院纯粹性的挑衅,是艺术场所对商业行为的妥协,但这就是产业的特点。如果你追求纯粹,自己花钱开一家影院,只放电影,有钱就是任性嘛,但是主流的院线一定会继续如此。
电影院可以放广告,为什么不可以放电视节目?过去录像带的清晰度放到大银幕上根本没法看,但随着视频技术的发展,电视节目会很快走向4K或者更高分辨率,在影院放的技术劣势越来越小。艺术层面,目前的综艺节目会运用到电影的表现手法,但不具备任何电影的艺术价值,这是电影人已经认识到的。不过从消费行为上看,观众不一定在乎他们看的是不是电影,他们进电影院看综艺节目的主要目的是在大银幕的集体观影中享受娱乐效果。
我记得小时候家乡的电影院一年到头也没几部电影可放,所以会有各种滑稽剧团、地方戏曲来这儿演出。这正说明了如果电影的供应本身不能满足观众的娱乐需求,那么就会有其他的东西来代替。这其实是有严肃创作态度的电影人的耻辱,但是于消费行为却是合情合理。
如果说在电影院放电视节目降低了电影的标准,是对电影的侮辱,那么在电视上放电影是不是对电影的侮辱?在手机上看电影是不是对电影的侮辱?通常电影创作者首先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大家看到,当然最好是进电影院看,但是观众本身根据自身观影需求等级的不同而各有差异。过去录像带和VCD的清晰度比不上如今的手机,大家看得也津津有味。需求是越来越高,通常看上去就看不回去了,我认识的一些资深影迷已经只看蓝光了,但是普通大众其实要求没有那么高,他们不追求画质、音响效果等,其实只是看个故事,或者看个娱乐效果。有很多电影,观众不是不看,而是不愿意花钱上电影院看,因为觉得没必要,而等以后网上看。
当年电视机的发明,分流了一大批电影观众,因为电影已经可以在电视上看到,甚至有人说电影院将消失。我相信当时一定有电影人会想搞封杀这一套,并认为多少前辈的努力怎么能就被这个新事物给抢了,可管理者没有说要通过行政手段禁止在电视上播放电影,好莱坞片商为了挽回局面,才开始着重推出各种视听效果升级的大片,这样的片子只有在电影院里才能有效果,这样才使得市场复苏。我国的大片时代也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开始的,要不然现在每年大家还是最多去看个贺岁片。所以,文艺片的总票房不高,这是影院特性和商业行为本身决定的。让普通观众非得去电影院看的只有场面宏大的商业大片或者喜剧片。前者是因为视听效果只能在影院才震撼,后者是因为群体观看喜剧片更容易笑。从全球市场上看,票房最高的主要就是视效大片和喜剧片。
国产的视效大片中从最初的《英雄》到《画皮2》《大闹天宫》都取得很高票房,但总体制作周期长产量少所以暂且不论。我国90年代之后的喜剧片,大陆一直以冯小刚为代表,香港以周星驰为代表,两位的人气一直是高票房的保证。新一辈出现了宁浩、徐峥这样能把握住年轻人喜剧神经的优秀导演。其实市场上喜剧类型片每年特别多,但是合格品太少,笑点过时得不如网上的段子手。《泰囧》当年的一飞冲天更像是观众憋了好久终于能畅快大笑的狂欢。所以如果市场本身缺乏让人酣畅大笑的喜剧片,就会有其他文娱产品来代替。电影院的功能会像当年的戏院一样,简化成只是一个集体观看文娱产品的地方。
足够有诚意就可以上院线?
冯小刚导演明确表了态:“五天六天拍一部电影,从态度上来说就已经失了诚意,还谈什么尊重观众,尊重人民币吧。”这句话有两个重点:1.五天六天拍的电影没有诚意。2.尊重人民币并不代表尊重观众。这是电影评论这几年经常出现的“谈着艺术价值却骂商业成就”的错误思路。
对于第一个问题,谈得其实是艺术价值。时间的确是衡量艺术作品诚意的重要指标,也通常与最后的艺术水准成正比。很多好片光是剧本、筹备都得几年磨一剑,实际拍摄中更是每个镜头都精雕细琢,所谓慢工出细活。所以创作花的时间不够,艺术水准通常都不行。但是正常审美的人谁会认为《奔跑吧兄弟》有艺术价值?
背井离乡、抛弃妻子、风里来雨里去、长期通宵达旦的电影拍摄生活非常艰辛。电影从业者看着综艺节目短短几天的拍摄就挣了大钱觉得不公平是可以理解的,但还是谈着艺术却恨商业。用心拍摄决定的只是艺术的诚意,《奔跑吧兄弟》的烂,即使是作为一期综艺节目也差于其在电视上的任何一期,这一点大家有目共睹,但是他们的商业诚意却不能忽视。
诚意这个词是一个很有弹性的概念,通常表示自己虽然不怎么样但是尽力了,很多不是很优秀的作品也经常用“诚意之作”来推销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但我不认为综艺节目团队没诚意,真人秀的拍摄特性决定了只能在事件发生的那段时间拍摄,但是多机位,大量工作人员的现场捕捉,再包括前期的策划,筹备,也都是非常费心的,只不过相比电影来说没追求了些。《富春山居图》的导演也认为自己很有诚意:去了那么多景点,甚至谈下了迪拜,明星腕也够大,辛辛苦苦拍完了,辛辛苦苦剪完了,你们怎么就不买账?但是剧本和导演水平方面却真是没诚意,好比用心选购昂贵食材却请了个烂厨师。但是,他在商业上的努力(尽管请明星和谈景点只是最初级的商业努力)其实也获得了相应的回报,3亿的票房也不算少,当然其中还有观众去看看到底有多烂的好奇心做贡献。
如果觉得综艺节目拍摄时间短是硬伤的话,那么它拍个几个月就算有诚意了吗?就可以进院线了吗?很明显,决定其能不能在电影院放,也不是实际拍摄时长的事情。像即将上映的《爸爸的假期》,符合电影的标准了吧,有诚意了吧?而且只要它具备《爸爸》系列卖萌可爱搞笑的基本特点,就一样会赚钱。
第二点,尊重人民币还是尊重观众的问题。商业片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目的,这是常识,并且,没有脱离观众的人民币。观众买票,是对你品牌的认可,观众看完骂街,是对你内容的批评,也是两回事。冯导说的其实是为了赚快钱,而粗制滥造,但这只影响口碑,在口碑的基础上会影响一定的票房。这一点不光是综艺节目,所有商业片里面的残次品都属于冲着人民币而对不起观众,我们的各位名导在这方面也都有过失败的案例。
张冯陈姜等等大导演,无论拍什么,我都会买票去看,我就算是这些人的固定观众。那么跟我同样类似的观众,组成了该片的固定观众群,不管是导演的影迷,还是明星的粉丝,或者电影爱好者,或者原著小说的读者,或者改编的游戏的玩家,这些人的钱你随便拍都可以挣到,这就是品牌效应,就算拍砸了,骂街归骂街,我们的钱也是可以挣到的。所以票房的保底主要靠固定观众,这就是请明星或名导的基本保证。名导们的作品也没见赔了多少,这就是其基本的商业价值。
把赔钱的好片和赚钱的烂片作比较,根本就是把一个片子的艺术努力和另一个片子的商业努力相比,是非常不公平的比法,烂片应该在烂片里比。赚钱的烂片和赔钱的烂片的区别在于,固定观众群的培养。普通的烂片压根不会受到多少关注,影院几日游后就销声匿迹了,这种片子每年有很多。
当你看到《小时代》烂,却没看到郭敬明花了多少年用原著小说培养了一大批固定观众,这些粉丝甚至会拖着亲朋好友一遍又一遍地去电影院刷;你看到《爸爸去哪儿》《奔跑吧兄弟》把综艺节目搬上银幕,没看到原版团队花了多少时间开发,以及国内花了多少时间去让观众爱上节目里的成员。《喜羊羊》《熊出没》这些也是花了多少年让孩子喜欢上,才能取得不错的经济效益。《奔跑吧兄弟》在商业层面做出的努力绝对不是仅仅五六天的事,所以他们得到的结果非常合理:赚钱输口碑。而几部典型的赔钱赢口碑的比如《绣春刀》《魁拔》也很显然属于在艺术层面花了时间,但商业层面却没花够,既没有花多少时间培养观众,也没有花多少时间搞营销。所以得到的结果我也认为非常合理。
艺术创作上的诚意叫诚意,品牌打造上的诚意就不叫诚意?所以,你的“诚意”在哪方面付出,哪方面就会获得相应的回报。
综艺节目上院线是创新吗?
我觉得不算创新,这只是一个选择而已,最多算是市场拓展的尝试。因为节目本身在那里,没有任何形式上的改变。韩国和美国没有选择这么做,并不是他们不能这么做,一是因为行业内的基本原则,二是他们的电影供应本身就可以满足观众的需求。国内目前的情况,综艺出品方为了最大限度地攫取利润而来影院捞钱,可以证明了其对电影没有基本的尊重或信仰,但是并不能就因为这个就不让他放,因为大多数绝对符合电影定义的烂片的制作方对电影也没有基本的尊重和信仰。
微信冲击了短信,支付宝冲击了银行。手机运营商和银行肯定不服,用小刚导演的逻辑可以这么说:“发短信的习惯是我们这些运营商在逆境中艰苦卓绝,玉汝于成,奋斗十余载打开的局面,绝不是所谓的微信,我们当然有义务和权力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但事实上如果你本身并不能满足新时代消费者的需求,不会有人管你是不是正宗,一定会有别人来替你完成。
综艺节目会对电影业造成冲击吗?
我首先想到的是一个故事:某记者去采访一户平民家,看到他家的孩子在吃炸鸡,便好心说:少吃点,这个不健康。然后孩子他妈说:没事,一年只吃一次,平时买不起,今天是孩子生日。
综艺节目上院线并能赚到钱的条件是非常苛刻的,光是节目能不能火,具不具备一定的情节性和游戏性,培养的固定观众够不够上一次院线的成本就足够刷下一大把。冯导对于投资人会一窝蜂去挣这种快钱的判断很正确,这就是市场的盲目性和跟风性,但是这帮投资人的绝大多数一定会像跟风投烂片的人一样血本无归。一档综艺节目,从积累名气到能有把握上院线,也几乎是百里挑一的难。这就照应了那个炸鸡的故事,有些东西一年也吃不了几次,观众既然想吃,就别说什么健不健康了,没毒就行。
在我看来,冯小刚导演的担忧会变成现实的是另一方面:电影院的专门放电影的属性会渐渐不那么明显,而变成一个更大的概念:一个大银幕的,高水准视听级别的,集体观看视频的场所。其视频节目依然以电影为主,但电视节目也会成为这里的常客,网络新媒体也会来这分一杯羹。这是我针对技术的革新成果与新时代消费的特点所推断出来的未来趋势,而且我认为这个趋势几乎无法阻挡。我知道这听起来让有信仰的电影人难以接受,但我们不妨跳出来,从消费行为本身去看。
在新时代,消费者不会在意某项东西的本源是什么,而更关注功能性,多功能集于一体是趋势。
“书店”如今除了主要卖书,还卖碟,卖电子产品,卖文具等等,那么需不需要开个大会来讨论这还是不是书店?出书的人会站出来骂卖碟卖文具的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吗?有些文艺的人会开一些只卖书的店,但不会是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目的的人的选择。
再比如说,过去手机就只是打电话的工具,MP3和MP4依然是音频和视频的主要消费品,但现在智能手机的出现,集成了各种功能,当然会对原有MP3、MP4甚至是电脑厂商都造成了冲击,这个时候会不会有人站出来说:“你们这还是纯粹的手机吗?这是对音乐的侮辱!有关部门应该禁止手机搭载音频视频功能!消费者喜好听音乐是我们从艰难困苦中培养出来的,怎么能被手机厂商给抢过去?”这样一听,大家都能觉察出它的荒谬,这就是我认为讨论一个行业,严格的说是产业,必须从自身的追求跳出来,而从消费行为本身去看。一些对于音乐要求高的人自然会买更高级别的设备,但是对于大众消费,手机上听音乐足够。
所以,基于这个特点,随着影视技术的升级,网络视频、电视的视听水平都会渐渐符合大银幕播放的技术底线,而电脑、电视机的分辨率也渐渐可以高水平地接近影院效果。斯皮尔伯格和卢卡斯在南加大的娱乐产业论坛上做出了预言,认为将来的影院服务会更加高端,电影院将会只放那种极大制作的电影,而普通的电影类节目会多数在网络点播上放映,并且将来也会有那种类似于互动式的游戏在影院出现。这两位大导演对于好莱坞大片时代的贡献早已载入影史,有谁质疑他们对电影的热爱?对于此时能从产业的高度去预言未来我觉得非常值得国内的电影人学习,执着于电影尊严只适用于坚持创作追求,但谈产业及管理必须要有更高的视野。
对于电影院的未来发展趋势我也有一个补充,斯皮尔伯格和卢卡斯谈到的只是电影院独特优势的其中一点:视听级别相对于电视机的不可替代性。但是还有一点:集体观影相对于私人观影的不可替代性。我认为,综艺节目、喜剧片、大型体育竞技、晚会等在影院播放都可以发挥这一优势,将来的直播技术也一定可以达到电影级别分辨率的画面实时传输,到时候观众们可能到影院去看一场世界杯、看一场超级碗,看奥运会开幕式,或者看一场春节晚会,那种集体观影的体验是一家几口人所替代不了的,而且大型的晚会和比赛,也会需要大银幕的更好展现。至于一些不是非要在影院播放的电影,会渐渐走向视频点播的路子,这个趋势已经出现了,只不过现在主要是影院放完再上网络,将来可能会同步上线,或者根本不上院线直接走网络。未来的挑战是要做好网络版权的维护和制定方便合理的收费标准。
所以,未来的趋势会使得电影业本身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于影院收入的提升和大众对于文化产品消费的多元化的需求确是好事。但这并不是电影没落的开始,必须重点说的是,电影,尤其是故事片,将一直会是电影院播放的主要类型。原因是,适合在电影院播放的电视节目的产量以及一些特定的大型事件(晚会、比赛等)根本在总量上很难与电影的产量和观众长期形成的观影习惯相抗衡,想要欣赏故事的需求在人类的历史上一直未变。不管是神话故事、民间传说、说书的、写书的、唱戏的、拍戏的都是对于故事的传承和表现。过去的3D噱头现在已经成为大片的标配,而现在的4D电影、全息投影技术在将来也会逐渐成熟,多重感官的体验将能使观众更加身临其境。除非将来能出现新的艺术形式比用电影讲故事更有表现力,否则电影不会被任何其他的视频形式所取代。
电影人的追求和气度
所以其实,冯小刚导演谈得还是一个对于电影有热忱、有信仰的人的原则和追求。严肃创作,不粗制滥造,对电影有虔诚之心,不被利益遮蔽了双眼,不为了商业背弃了艺术,这些是主流电影人所必须坚持的创作主张。但是违反者不光是综艺节目制作方,也包括烂电影的制作者,甚至某些大导演在创作其某些作品的时候,也违反了这个原则。
艺术家通常都认为自己的流派和美学观点才是正确的,而对违背自己原则的作品嗤之以鼻,相对原则越高的就越瞧不起原则低的。在自己喜欢的作品不受大众认可的时候,他们宣扬兼容并包,尊重艺术的多样性;在碰到与自己主张相违背的作品时,他们又特别想将它彻底消灭于世上,而对其他人所有认同该作品的行为表示鄙视和不屑一顾。这是一种多么恐怖的思想倾向,其内在的心理便是:我的审美就是终极真理,我不喜欢的你们也不应该看。个体艺术家本身有这样的思想倾向我觉得可以理解,因为这样才能坚定自己的主张,在其所推崇的美学道路上走得更远,但如果行业管理者有这样的思维,便必然是电影的灾难。比如蔡明亮导演,他独特的镜头语言和艺术追求值得尊重,他那样极致的作品也必须得坚信自己的理念才可以实现,但其创作主张如果真的变成所有电影从业者的铁律,普通观众和电影的距离会越来越远,电影业将很快就垮掉。
艺术价值和票房成绩并不直接有关系,这应该是所有电影人的共识。但每次都是电影人们自己在骂:某电影艺术价值这么低居然能赚到钱?这还让我们怎么严肃搞创作!我在想你们也太容易被外界干扰了,如果只是谈艺术成就的话,你们干嘛又要在乎烂片赚钱而自己的片子不赚钱呢?烂片注定在电影艺术史上留不下什么。尴尬的是,郭敬明绝对不会指望《小时代》可以拿个金鸡金马金棕榈,综艺节目团队也不会指望他们的“大电影”能得电影类奖项的任何一个提名,此所谓“自知之明”。但我们的“艺术大师”们却指望自己的先锋实验或者人性寓言也能赢得巨大利益,他们自己也知道艺术和商业价值并不等同,却偏偏时时刻刻想着等同。导演们会为了商业利益作出很多考量:请明星、搞特技、到处跑宣传,《黄金时代》甚至还用大数据作预测。这已然不是纯粹的艺术行为了,那么为什么不按照类型片的基本法则去拍呢?因为他们觉得太跌份了,一点突破都没有,都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同行该怎么看我?我可是大师哎。但其实按照规律拍就真简单了吗?我国成功的作品又有多少呢?而在原有规律上有所突破,也是很难的事,并不比打破模式容易。他们其实想做的不是纯粹的艺术片,而是商业和艺术的平衡,只不过没平衡好,所以还得宣称自己是艺术片,不然怎么有面子?
简单地说,部分文艺片出身导演的商业敏感度和郭敬明的导演艺术水准一样初级,这本不是坏事,为什么一定要要求艺术片本身赚钱呢?艺术片或者实验片本应该保持纯粹,真正地做出好作品,内容本身如果妥协于商业考量,往往都会牺牲很多。为什么不可以保持文艺片的独立性,之后完全靠营销和渠道上的加强呢?又或者用其他商业片挣的钱来补贴呢?它们本身就不是为了赚钱拍的呀。
冯小刚导演多年心血终于推出了《一九四二》,其题材突破与内容深刻都令人佩服,而且可以看出实际拍摄非常辛苦但完成度很高,但这种片子投资过高的话往往是很难收回成本的,这一点他们拍之前已经认识到了,冯导还许下承诺,如果《一九四二》赔了,就再拍一部喜剧片还上。而我去看《私人定制》的时候,网上已经差评一片,但是我就当多买一张《一九四二》的票去支持,发现它并没有那么差,可以看到一些对于题材限制的突破。但是作为喜剧,它的拼接性太生硬了,它的笑点实在也是太过时了,我想观众冲着喜剧想去笑一笑的必然是败兴而归。假设《泰囧》和当时的《私人定制》在同档上映,《私人定制》票房得损失多少?但是一个佳片缺乏的档期,足够这部唯一的大牌喜剧赢得7亿票房。不过,我认为这种还债的思路对于导演个人也不妥,导演拍艺术片赔钱,并不应该要求他本人再拍一部商业的去偿还。如果电影产业足够成熟,其他的商业片可以补足这样的差额,况且,如果艺术电影发行成熟,在不乱请明星不花大钱的情况下,艺术片也未必不能收回成本。对于导演本身,我觉得还是纯粹点好,现在的趋势是都在让那些以艺术片闻名于世的人去拍商业片,由于没有受过正规的类型片教育,他们总是会有失败的尝试。我突然想起小津安二郎的电影态度:“我是开豆腐店的,我只做豆腐。”由此可见导演间境界的差别,不要看了他人名利双收就心痒难耐,把自己的那片天地做到极致吧,纯粹一点。
有一种观点阐述了关于电影艺术层次的金字塔结构:商业片是最底层的,但是基础,面积也最大;艺术片是第二层,更高的境界,当然比例相对较少;实验片为最顶层,代表先锋的追求,对于传统的突破和颠覆。我觉得从总体上说,艺术水平的高低的确如此,但是金字塔那壁垒分明的结构让我颇感不妥,因为在这个结构中,最好的商业片也被最烂的艺术片踩在脚底,最好的艺术片也被最烂的实验片压得动弹不得,这实在不公平。这种观念会让更多的导演们眼高手低,仿佛一拍商业片就堕落,一拍艺术片就高贵,一实验就变大师了。这种以初始目的去评价最终结果的出身高贵论是导致电影创作者抱残守缺,高不成低不就的思想根源。其实个人的追求是一回事,实际完成度又是另一回事,好比举重,你冲击那个最重的,但是你举不起来,便未必有那个完美举起次重的强。有些文艺片探讨的人性还不如某些商业片来的深刻,也有些号称实验片的作品,其实根本就是小改小动,而且都是前人做过的后来被淘汰掉的东西。电影作者自说自话或者做拍摄实验与真正为突破电影表现手法做出贡献是两回事,所以我不认同这种出身高贵论。
我觉得电影创作里面,做到极致非常难,做到平衡也很难,这同样适用于商业片和艺术片:把艺术片拍到极致,达到宇宙哲学的高度;或者把商业片拍的精彩纷呈,雅俗共赏;又或是能够兼顾艺术和商业,保持自我又赢得广泛认可,这些很难,是有追求的电影人应该去追寻的境界。瞧不起商业片的艺术家,把自己的美学理念发扬好,做出在艺术片中也能称之为优秀的作品,而不是觉得自己随便拍拍都比别人高一级别。因为产业都是这样,做实验的都是在开发产品,只有模式成熟了才开始批量生产。所以如果你觉得自己的作品很实验很先锋,那卖不了钱根本是太应该了,被广大观众接受反而才说明你不够超前。如果《都灵之马》《神圣车行》这样的片子在国内拿个10亿票房,观众看完都说好,你是觉得国内观众水平高了还是觉得恐怖?
爱因斯坦会兴冲冲的去给小学生讲量子物理学吗?小学生听不懂他会骂他们傻吗?那么你拍一个高端的片子去给你认为的傻子看,并叫嚣要拿20亿票房,请问究竟谁傻?看到别人骂自己的作品,本能的会有厌恶和抵触情绪,这很正常。谁能忍受别人说自己的孩子丑?除非真的丑到极致,但凡还有鼻子有眼的,导演们出于尊严也要跟观众叫个板。但一个有素养的电影人更应该懂得从观众的角度去反思自己,如果你属于那种崇尚自我表达而不在乎观众看法的,那你自己不去看、不去评论便是。
观众只是平均欣赏水平不高(相对于业内专家而言),但是绝不是傻子。时尚达人看普通人一定觉得土得掉渣,美食家去吃普通馆子一定能挑出各种毛病,广场舞上放的一定是凤凰传奇或者《小苹果》而不会放贝多芬,这不是太正常的事儿嘛。品味高的电影人应该庆幸自己多看了很多好片,才能欣赏到震撼人心的艺术,并且其中应该有人尝试向大家慢慢的普及这些美学知识,而不是讽刺和鄙视。
孟非说的一句话我觉得非常有道理:“所有的优越感都来源于缺乏同情心或自缺见识。”
在电影领域,“缺乏同情心”体现在:不能理解普通观众由于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电影专业素养、看片量少、阅历等问题不具备欣赏先锋艺术作品的能力,觉得他们看不懂是因为傻。
电影制作者、电影学者比普通观众的审美水平高本就是应该的事,反过来说,如果你看了几千部电影,研读了各种电影理论著作,最后普通观众能理解的东西还跟你一样,怎么显出你的高端?现在的情况是,各种稍微多研究了几年的业内人士对于普通观众的态度竟都是当做傻子来看待。我不觉得有多少人自打娘胎生下来就开始懂得欣赏电影史上的艺术经典,而80后90后基本都是看商业片长大的,即使上了专业的电影院校,我也不认为学生真的就看懂或者真心喜欢那些老师们推崇的经典。很多大师的作品必须要欣赏水平和生活阅历都达到一定的高度才能感同身受,年纪轻轻就对那些哲学般晦涩的电影推崇备至往往是在装。我亲眼见过有人看某艺术片瞌睡连连看完骂街,但因为是影史公认经典所以到哪儿都说自己喜欢这部作品。也有人看《变形金刚》大呼过瘾但一与业内人士交流立刻大骂特骂。所以说欣赏水平得慢慢培养,不可强迫,不可以权威示人,否则你得到的也不过是“皇帝的新装”式的虚伪赞美。
而“自缺见识”首先体现在,认为自己高端的人其实还不够高端,认为自己先锋的人其实也就是稍微不一样了那么一点点。当今的国内观众并非真的没见过世面,网络的开放让不少人都能看到世界顶尖水平的作品,而与世界艺术电影相比,国内艺术片的深刻和先锋也就是一般般的水平,几部惊艳世界影坛的作品多数属于当年开天辟地的一代,后来人却乏善可陈,题材突破上的进步并不代表艺术水平的进步。高端的人应该跟高端的人去比,跟低水平的瞎较什么劲。还好艺术不像竞技体育,每个人有不同的喜好,可以用文化差异当理由。不然国内近年的作品如果和世界水准作品在同场赛跑,被甩得就不知有多远了。值得赞扬的是,在今年导演协会表彰大会上,年度导演和年度电影空缺,彰显了了他们宁缺毋滥的高标准态度。
“自缺见识”还体现在,觉得自己在业内赫赫有名,拍了一部业内好评一片的电影,就理应在票房上也大赚,普通观众就必须买你的票叫你的好。电影的艺术性是一回事,商业性又是另一回事了。如果真的想要有商业回报,那么就得明白:影片艺术水准、品牌知名度、专业领域口碑、普通观众口碑、市场环境、档期等种种因素对票房各有影响,而其中专业领域口碑其实影响最小,除非拿了世界级奖项转化成品牌知名度还尚可扳回一城。
一部电影的商业运作也像编剧、导演、摄影、录音、美术、表演一样,是一个复杂的,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的结果。而在有艺术追求的导演眼里,他们好不容易放下身段搞商业片,却把商业想的那么简单,好像票房大卖,只要请几个明星,发几条微博,整几张海报就可以似的。最可怕的现象就是:瞧不起别人,又做不好自己。
关于抵制制作这种圈钱的、非故事片的娱乐节目,我认为同抵制粗制滥造,不尊重艺术创作的烂片们得一视同仁,但主要应靠行业自律。不提倡、批评是一回事,动用行政手段去限制又是另一性质的事了。尽管我觉得艺术本身不应该有任何限制,哪怕突破各种禁忌的尝试都是允许的,但对于大众可以接受的文娱产品,还是应该有一定的限制,比如不能反人类、败坏人心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等等。除此之外,我不认为用行政手段去压制某类作品有任何合理性。有追求的电影人可以呼吁,可以高举严肃创作的大旗,从而在商业化的潮流中站稳自己的脚跟。市场是电影人不断推陈出新真诚创作挣回来的,如果几个搞综艺的就能搞乱电影市场,那只能说明我们的电影人太过弱小。把不屑转换为不懈,才是正道。
真正影响中国电影未来发展的事有很多,比如确立每年盈利额的多少必须用于艺术电影的的投资和院线建设;新人的扶持,专业人才的培养;审查制度的逐渐宽松;行业工会的形成;遵守劳动法的业内工时与休息制度的完善;影院观影的基本公德普及等。这么多重要的事,应该是由这些有影响力的前辈去呼吁和改进的,非要跟综艺节目死掐么?
以上是“我所以为”的电影常识,我不可能让大家都去认可。在一些资深的人的眼里,我的理论也可能错漏百出。但是这是我基于现在的认知水平并且经过认真思考后得出的结果,这些是真话,而不是虚伪的奉承和一时意气的叫嚣。
电影人一定要明白自己与世界的关系。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对电影有虔诚敬仰之心,但却可以坚持我们自己的信仰,为电影挣得一份尊严。我们知道大部分观众看完电影接下来只是讨论去哪儿吃饭,但是我们也知道有那么一些人会回味影像中持久的魅力。我们知道电影史上的大师,几乎都不为大众所知,一代新人换旧人,各领风骚数十年,但我们愿意追随他们的信仰,探寻电影艺术新的境界。
电影史如璀璨星河,却只是人类文明的宇宙中的一小片,但是这一小片却足以让我们为它奉献一生。我们不求人人能欣赏这片星河的光芒,但求在星河中留下属于自己的星星,并希望它不是流星,而是恒星。多年以后,无论多少人会忽视,也一定会有后来人被它的光芒所吸引,并追随它的指引,让星河上闪耀更多的荣耀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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