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受资本青睐 牵手影视叩开新市场
2015年1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指出要推动内容投送平台建设和大力培育市场主体,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以图文、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对优秀原创网络文学作品进行全方位、多终端化开发利用及传播,实现一次开发生产、多种载体发布。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快速发展网络文学市场的一大利好。
影视资本:网文改编票房高
2015年伊始,电视剧《何以笙箫默》就抢占了收视宝座,该剧改编自热门网络小说。有消息称,其电视剧版权费高达百万元。
近年来,网络文学频频被翻拍成影视剧并获得成功,演员赵薇凭借翻拍《致青春》收获7亿票房,变身中国票房最高女导演。《美人心计》、《后宫甄嬛传》,《步步惊心》、《宫》等这些来自文学网站的原创作品,通过翻拍成影视剧,实现了高阅读率向高收视率的转变,小说的作者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有调查显示,这几年,网络小说改编的版权也从过去的30万元以内,涨至现在的100万元至200万元左右。盛大文学2014年的版权收入甚至超过2013年全年收入的4倍以上。
2013年9月,盛大文学与6家影视及演艺机构签订了作品改编授权协议,其中有6部原创小说相继被购买,总销售价格近800万元。其中经过四次加印,销售量突破千万册的《鬼吹灯》单价更是卖出了200万元。2006年在起点中文网开始发表的盗墓小说《鬼吹灯》,通过版权出让已经有了漫画版、网络游戏版、影视版、话剧等衍生内容。
最近上映的电影《十万个冷笑话》,原是热门网络漫画,电影版成本只有1500万元,但上映一周票房就已过亿。成本只有4000万元的电影《匆匆那年》也是改编自网络文学,但高达5.7亿元的票房让该片坐上2014年12月贺岁档冠军宝座。
网络文学改编影视剧的巨大能量,使其成为影视资本的关注焦点。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底,共有114部小说被购买版权,其中90部计划拍成电视剧,24部计划拍成电影。业内人士认为,网络文学已经成为影视改编的主力军,网络文化的荧屏化将呈现井喷状态。
网文作者:期待与影视公司牵手
网络文学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产生的。从1991年4月我国第一篇网络中文小说《奋斗与平等》发表至今,网络文学作家群不断壮大。其中1998年由痞子蔡在网上发布的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曾风行一时,连续22个月高居内地畅销书排行榜。时至今日,网络文学已经成为市场主力军。
网络文学具有草根性、低门槛和内容非传统性等特点,为社会制造了众多的作者,也扩张了文学消费的读者,更使得网络文学发展成为庞大的产业。
2009年,网络文学的使用率达42.3%,同年中国网络文学的用户规模达到1.62亿。庞大的网络文学用户群,为网络文学甚至整个产业链带来了可观的利润,企业也越来越重视对网络文学产业的投资。
目前网络文学的创作主体是70年代乃至80年代出生的作家,以及90年代出生的青年文学爱好者。他们创作出的
作品大多题材新颖、能够迎合年轻人的口味。
一位网文作者小月(化名)告诉记者,无论是言情小说还是武侠小说,都是写手热衷的热门题材,也都有自己强大的读者群。但在网文圈,99%的汗水很难赢过1%的灵感,因此圈子里竞争激烈,百万网文写手才能杀出一个百万级收入的作家。
小月解释说,网络小说的稿费主要来源于读者的购买,以晋江网为例,稿酬按字计算0.018元每千字,工资中一部分是按比例分成,购买人数多,稿费就越高。一百个网文作者里也只有一两个能获得可观的收入。没有签约、没有稿费的人,更是数不胜数。
对于网络文学的作家来说,作品翻拍成影视作品,一方面可以展现自己的才情,一方面也是每个作者都期待的——一夜成名。
小月认为,网文作者与影视公司牵手,是大部分书迷喜闻乐见的,这种合作可以称为“双赢”。“一部小说在翻拍成影视剧时其实已经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和大批书迷。拥有高人气和关注度的热门作品,其点击量就可以过亿,强大的粉丝基础就是收视保障。影视公司一般都比较关注这类作品。”
“另外,与专业编剧所写的剧本相比,选用网络小说的性价比更高。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权价格一般在30万元以内,而知名编剧一集的酬劳就达二三十万元。这样一来,影视公司担负的投资风险就小了。”另一位网文作者静静(化名)告诉记者。
静静表示,受热捧的网文都有较高的读者基础,“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文本的质量,也验证了受众的接受度。单纯写网文不挣钱,我现在主要精力还在工作上。当然,每个网文作者都期待能通过自己的作品获得可观的收入。”
在提出推动网络文学平台建设的同时,《意见》对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持续打击作品侵权盗版加大版权保护等问题也作出了指导。
1月30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宋建新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态:“网络作者提交实名信息,就是指在网络后台提交真实的身份信息,而在前台可用笔名。就像你戴着面具跳舞,可以换各种面具,但是脚下踩的地方一定是实的,这个不能变。”
网络文学作者静静告诉记者:“网站签约作者都实行的是实名制,目前只有非签约作者不用实名。”静静说,很多作者都习惯了实名注册,“发表的时候还是可以用笔名的”。
一些网友也表达了支持意见:“实名制可以更好地保护作者的版权。支持。”“期待网络文学行业越来越规范!”
对此,腾讯文学副总裁罗立认为:“在经历侵权盗版困扰、原创内容创新乏力等困局之后,网络文学市场亟待规范。”
公开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拥有2.74亿网络文学用户,超过44%的网民在阅读网络文学作品。根据易观智库发布的《2014年中国移动阅读AMC产业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14年,国内移动阅读市场收入规模达到88.4亿元,预计2017年市场整体收入规模将突破150亿元。
庞大的市场面前,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迫在眉睫
“说白了,要注重保护网络文学作者的版权。”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知名网络文学作者“唐家三少”2014年个人版税收入达5000万元,“这是一个正面例子,但网络文学整个生态依然存在大量的侵权行为。”
抄袭模仿、内容雷同,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以及片面追求市场效益的突出问题,是目前网络文学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宋建新表示,实名制的推出有利于鼓励原创,保护自有知识产权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利于作者在版权保护、支付稿酬、评优表彰等诸多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落实,改善当前网络文学领域恶意抄袭模仿、肆意侵权盗版的现象。
来源:工人日报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快速发展网络文学市场的一大利好。
影视资本:网文改编票房高
2015年伊始,电视剧《何以笙箫默》就抢占了收视宝座,该剧改编自热门网络小说。有消息称,其电视剧版权费高达百万元。
近年来,网络文学频频被翻拍成影视剧并获得成功,演员赵薇凭借翻拍《致青春》收获7亿票房,变身中国票房最高女导演。《美人心计》、《后宫甄嬛传》,《步步惊心》、《宫》等这些来自文学网站的原创作品,通过翻拍成影视剧,实现了高阅读率向高收视率的转变,小说的作者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有调查显示,这几年,网络小说改编的版权也从过去的30万元以内,涨至现在的100万元至200万元左右。盛大文学2014年的版权收入甚至超过2013年全年收入的4倍以上。
2013年9月,盛大文学与6家影视及演艺机构签订了作品改编授权协议,其中有6部原创小说相继被购买,总销售价格近800万元。其中经过四次加印,销售量突破千万册的《鬼吹灯》单价更是卖出了200万元。2006年在起点中文网开始发表的盗墓小说《鬼吹灯》,通过版权出让已经有了漫画版、网络游戏版、影视版、话剧等衍生内容。
最近上映的电影《十万个冷笑话》,原是热门网络漫画,电影版成本只有1500万元,但上映一周票房就已过亿。成本只有4000万元的电影《匆匆那年》也是改编自网络文学,但高达5.7亿元的票房让该片坐上2014年12月贺岁档冠军宝座。
网络文学改编影视剧的巨大能量,使其成为影视资本的关注焦点。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底,共有114部小说被购买版权,其中90部计划拍成电视剧,24部计划拍成电影。业内人士认为,网络文学已经成为影视改编的主力军,网络文化的荧屏化将呈现井喷状态。
网文作者:期待与影视公司牵手
网络文学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产生的。从1991年4月我国第一篇网络中文小说《奋斗与平等》发表至今,网络文学作家群不断壮大。其中1998年由痞子蔡在网上发布的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曾风行一时,连续22个月高居内地畅销书排行榜。时至今日,网络文学已经成为市场主力军。
网络文学具有草根性、低门槛和内容非传统性等特点,为社会制造了众多的作者,也扩张了文学消费的读者,更使得网络文学发展成为庞大的产业。
2009年,网络文学的使用率达42.3%,同年中国网络文学的用户规模达到1.62亿。庞大的网络文学用户群,为网络文学甚至整个产业链带来了可观的利润,企业也越来越重视对网络文学产业的投资。
目前网络文学的创作主体是70年代乃至80年代出生的作家,以及90年代出生的青年文学爱好者。他们创作出的
作品大多题材新颖、能够迎合年轻人的口味。
一位网文作者小月(化名)告诉记者,无论是言情小说还是武侠小说,都是写手热衷的热门题材,也都有自己强大的读者群。但在网文圈,99%的汗水很难赢过1%的灵感,因此圈子里竞争激烈,百万网文写手才能杀出一个百万级收入的作家。
小月解释说,网络小说的稿费主要来源于读者的购买,以晋江网为例,稿酬按字计算0.018元每千字,工资中一部分是按比例分成,购买人数多,稿费就越高。一百个网文作者里也只有一两个能获得可观的收入。没有签约、没有稿费的人,更是数不胜数。
对于网络文学的作家来说,作品翻拍成影视作品,一方面可以展现自己的才情,一方面也是每个作者都期待的——一夜成名。
小月认为,网文作者与影视公司牵手,是大部分书迷喜闻乐见的,这种合作可以称为“双赢”。“一部小说在翻拍成影视剧时其实已经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和大批书迷。拥有高人气和关注度的热门作品,其点击量就可以过亿,强大的粉丝基础就是收视保障。影视公司一般都比较关注这类作品。”
“另外,与专业编剧所写的剧本相比,选用网络小说的性价比更高。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权价格一般在30万元以内,而知名编剧一集的酬劳就达二三十万元。这样一来,影视公司担负的投资风险就小了。”另一位网文作者静静(化名)告诉记者。
静静表示,受热捧的网文都有较高的读者基础,“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文本的质量,也验证了受众的接受度。单纯写网文不挣钱,我现在主要精力还在工作上。当然,每个网文作者都期待能通过自己的作品获得可观的收入。”
在提出推动网络文学平台建设的同时,《意见》对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持续打击作品侵权盗版加大版权保护等问题也作出了指导。
1月30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宋建新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态:“网络作者提交实名信息,就是指在网络后台提交真实的身份信息,而在前台可用笔名。就像你戴着面具跳舞,可以换各种面具,但是脚下踩的地方一定是实的,这个不能变。”
网络文学作者静静告诉记者:“网站签约作者都实行的是实名制,目前只有非签约作者不用实名。”静静说,很多作者都习惯了实名注册,“发表的时候还是可以用笔名的”。
一些网友也表达了支持意见:“实名制可以更好地保护作者的版权。支持。”“期待网络文学行业越来越规范!”
对此,腾讯文学副总裁罗立认为:“在经历侵权盗版困扰、原创内容创新乏力等困局之后,网络文学市场亟待规范。”
公开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拥有2.74亿网络文学用户,超过44%的网民在阅读网络文学作品。根据易观智库发布的《2014年中国移动阅读AMC产业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14年,国内移动阅读市场收入规模达到88.4亿元,预计2017年市场整体收入规模将突破150亿元。
庞大的市场面前,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迫在眉睫
“说白了,要注重保护网络文学作者的版权。”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知名网络文学作者“唐家三少”2014年个人版税收入达5000万元,“这是一个正面例子,但网络文学整个生态依然存在大量的侵权行为。”
抄袭模仿、内容雷同,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以及片面追求市场效益的突出问题,是目前网络文学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宋建新表示,实名制的推出有利于鼓励原创,保护自有知识产权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利于作者在版权保护、支付稿酬、评优表彰等诸多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落实,改善当前网络文学领域恶意抄袭模仿、肆意侵权盗版的现象。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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