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我来带你玩转母基金-凡影周刊NO.33-【一文】-

2015-01-22 14:45
走!我来带你玩转母基金-凡影周刊NO.33-【一文】-
在韩国,大部分电影制作人和剧作家在有了剧本大纲时,最先会去找的是四大电影制片公司,如果有幸被其中一家看上了,就会获得一笔开发费用,用来完成剧本的细节。但万一剧本不符合四大制片公司的需求怎么办?除去那些正在崛起的中小制作公司,韩国电影人在遭遇这样的困境时还可以依赖另外一个机构,也正是本期【一文】中将会加以详细解释的——韩国文化产业母基金。


策划/校对:晶晶
翻译:郑大宝
选自:
贤根儿(音译)韩国风投投资管理本部长
韩国电影振兴委《韩国映画》56期;
权浩英(音译)等 文化体育观光部《文化产业母基金资金扩充方案研究》

正文:

1.母基金是什么?

母基金(Fund ofFunds)一般是指不直接投资于企业或项目,专门投资于基金的基金,类似于地主老财不直接跟贫农打交道,而是将地交给另外一个小地主,由小地主聘用的管家负责放贷收租。韩国和电影相关的母基金通常是通过募集政府资金等手段形成,下设子基金(小地主),交由不同的投资管理公司(管家)运营。

在以前,电影行业往往是由政府直接参与投资,但存在效率低下等原因,2005年,由韩国中小企业厅、文化部、未来部等七个部门共同出资组成了韩国母基金,设定的存续期限是30年,由专业投资机构负责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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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上不同政府部门的资金中,文化体育观光部与电影振兴委员会的资金分别以“文化账户”与“电影账户”(账户的含义类似于国内的政府专项资金)的形式成为电影项目投资的资金源。由文化账户与电影账户出资的基金按照投资对象分为“产业类别投资基金”、“制作过程投资基金”以及“不受约束的一般基金”,它们的特征与规模我们可以参考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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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到2013年期间,韩国文化产业的母基金通过上述基金形式为电影产业投资了5,442亿韩元,占同期韩国电影投资总额的39%,也是韩国电影制作费用调配的主要手段。

到2014年,这一基金的规模已经达到16216亿韩币(约合人民币98亿元),并计划在2014年扩大为2万亿韩币(约合人民币121亿元)。目前,文化产业母基金已经有了304个投资组合,而在2013年到期解散的21个投资组合中,平均收益率能够达到8.27%。

2.母基金旗下投资电影项目的子基金

在韩国涉及文化产业的母基金下,设立了诸多子基金,虽都是用于电影投资,但有些是投资于企业股权。对于处在电影制作准备阶段的制作人来说,最为有用的是“电影账户子基金”和“文化账户制作初期基金”。

2.1.电影账户子基金

电影账户子基金被要求百分之百用来投资电影产业,并且不是用来对电影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只有电影项目才被设定为基金的投资方向,所以在电影制作费的引资方面有着较高的实用性。

电影账户子基金会在电影杀青前,到位电影投资总额的60%,使得电影制作阶段的资金运转变得相对容易。从每年电影产业从业者的反馈来看,在各类电影账户子基金中,“中小预算电影基金”与“独立电影基金”是最具代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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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文化账户制作初期基金

文化账户制作初期基金并未被限定于只能投资电影产业,但必须是要在“制作初期阶段”,包含所有文化作品的制作初期。在电影产业中,“制作初期阶段”被定义为同制作公司签订合约之前的阶段,对于独立电影制作人来说,在接受制作公司的投资之前,来自于政府基金的投资会成为他们最有力的安定剂,因为制作人在获得一部分可自由支配的制作费后,再同制作公司谈判投资时,会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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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母基金为电影产业做了引导

韩国政府的母基金在作为一种投资理财产品的同时,也是韩国政府为扶持中小企业进军电影产业而制定的刺激政策,故其既要满足资金本身的收益要求,同时也要兼具实现“韩国电影产业良性运作”的目标。

3.1.设立专业公司进行资金管理

电影产业在完成一个特定项目后会有一个计算收益分配的“项目投资”专门账户,但因制作人的自由资金与项目融资资金没有完全独立,所以在资本运作上存在透明性不高的问题。对此,政府母基金会要求制作人资金与项目融资完全区分开来核算,并确保资金流动的透明性。

3.2.促进中小制作公司的市场参与

因为韩国电影的制作成本在快速提高,中小企业与韩国四大制作公司(前几期凡影周刊曾详细的介绍过韩国四大公司的情况)的共同制作日益增多,而大企业的资金实力充沛,有时会要求在电影项目中获得更多投资份额,以得到绝对控制权。因此韩国电影振兴委员规定,将按照中小企业在制作投资中所持有股份的份额来决定可否融资。在基金参与投资的共同制作电影中,中小企业应持有70%以上的制作股份,以此确保和促进中小制作公司的市场参与。

3.3.使用“标准劳务合同书”

制作人需要与剧组的工作人员签署由电影振兴委规定的“标准劳务合同”。虽然此合同目前只在由“山水风投公司“(负责管理子基金的投资管理公司)运营的“大韩民国电影专门投资组合1号”基金项目中试点,但在不久的将来会适用于所有的子基金项目。

3.4.改善拖欠薪资的状况

据电影人投诉中心资料反映,在总计362件的投诉案中,有318件(87.8%)是与拖欠工资相关。政府母基金所投资的电影项目,则会对有此问题的制作人进行基金融资限制,同时,还会要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工资支付。对于在发生拖欠工资问题之后,重新设立新的法人以规避责任的情况,政府母基金会对相关有不良记录的公司和制作人进行一定的追踪管理。当然,制作单位在及时改正后仍有机会获得基金投资。

4.母基金在文化产业的投资成果

在KIS Pricing发布的《2010年母基金成果评价报告书》中,设定了17项成果目标,其中与电影产业相关的一项是“文化项目政策目标”,其在2010年的评价级别为“良好”。在该政策目标的3项细化指数中,“文化影响力及国家软实力改善度”超额达成预期目标,“文化产业投资集中度”按预期达成目标,而“文化产业孵化程度”接近达成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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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07年以来逐年递减的文化消费指数也在2010年时相比同期有了5.4%的增幅,71%的投资企业认为文化产业母基金在提高国家软实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化母基金投资的方式还为韩国电影产业带来了相对较高的产业集中度,用于测量产业集中度综合指数的HHI指数(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也从08年的0.284上升至10年的0.381。

对投资者和投资企业的问卷调查中,也有85%以上的回馈表示母基金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对增加就业率方面也带来正面效应。

总而言之,韩国政府母基金的设立在文化产业以及电影产业融资、中小企业孵化方面有其重要意义。虽然初期,有些抱怨指出母基金投资偏向大制作电影,也引发了大企业不该运用政府基金的争议。但母基金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制定了更多针对中小企业的利好制度,其在帮助中小电影制作公司和中小成本电影改善融资难方面所做的努力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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