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溟版权律师-电影合同漫谈第176期-真实人物和生活中常见的语言属于公知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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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人物和生活中常见的语言属于公知素材


真实人物和真实事件。对剧本创作而言,真实人物和真实事件是创作的重要源泉,许多经典影视作品均是根据真人真实改编而成。这些真实的人物及事件作为创作的素材,也不为特定主体所垄断。


第五,某些创作必须的基本元素也属素材,典型者如生活中常见的语言,包括一些有地域特色的方言,在剧本或影视作品中可能多次出现,此类语言属于表达的基本工具,任何创作者均可使用。在剧本侵权的诉讼中,有时会以台词、语言的相同或实质性相似作为侵权的事实依据,但实际上大多生活中的常见语言属于创作素材,不会为某个主体所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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