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法发音乐侵权赔偿标准:最低3000一首歌 万元赔偿或成常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4月21日发布了《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以下简称“裁判标准”),该裁判标准首次确定了音乐作品法定赔偿的最低标准,并首次明确直播中侵犯音乐版权的行为责任主体包括“主播人员”。
此次裁判标准对音乐侵权的赔偿金额确定了以下几种标准
1.基本赔偿标准:无其他参考因素时,对词曲著作权人、录音制作者、表演者的赔偿一般不少于600元(词40%、曲60%)、2000元、400元。
2.公开现场表演:按门票收入除以现场表演的歌曲数量为基数,以该基数的5%-10%酌情确定赔偿金额,或以现场规模、演出性质、演出场次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每首音乐作品赔偿额不少于3000元;
3.经营场所作为背景音乐播放:每首赔偿不少于600元;
4.广播音乐作品侵害广播权:每首赔偿不少于600元;
5.直播主播人员:按知名度、观看人数、点赞打赏等酌情赔偿,比照1、2情形,赔偿不少于3000元。
此次裁判标准还订立了赔偿金额酌情提高的标准
1.同时提供在线播放和下载:在基本赔偿标准的基础上酌情提高1-2倍;
2.广告使用:包括广告、宣传片、商业促销活动现场等,在基本赔偿标准上提高1-10倍;
3.使用知名度大的音乐作品:若音乐作品获得知名奖项、位于排行榜前列,在基本赔偿标准上提高1-5倍;
4.擅自设置主题曲、热门综艺中使用、侵权作品位于排行榜前列等,在基本赔偿标准上提高1-5倍。
根据此次裁判标准,小编梳理了以下几项重点:
一、侵权一首歌最少赔偿3000元 实际赔偿额过万将成常态
按照裁判标准所述,此后如在音像制品发行或在线播放中侵犯音乐版权时,最少需要赔偿600+2000+400=3000元。
这一数字比之前的一些判例有了明显提高,比如去年的“冯提莫直播中使用未经授权歌曲导致斗鱼平台被起诉侵权”一案,最终以斗鱼平台赔偿音著协2000元,并支付案件合理开支3200元结案。也就是说,如果音著协和斗鱼的案件放到现在,那斗鱼的总赔偿金额至少需要增加至6200元。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3000元只是最低的基本赔偿额,而案件中合理开支的调查取证费、律师费、开庭差旅费以及精神损害等其他赔偿费用,一般都会比基本赔偿额要高出不少。
HIFIVE法务总监邹昊介绍,从HIFIVE之前的维权案例来看,今年的音乐侵权案件,法院判赔单首音乐作品赔偿金额经常达到上万元。在最低赔偿金额提高后,相应之后单首音乐的侵权赔偿金额过万将成为常态。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从裁判标准来看,3000元只是最低标准,如在广告、宣传片、商业促销活动现场未经授权使用音乐作品,其赔偿金额可能就得是3万元(10倍基础标准)起了。
二、首次明确主播人员在直播中音乐侵权赔偿金额标准
此次裁判标准规定:主播人员未经许可在网络直播中播放或演唱涉案音乐作品,将根据主播及平台知名度、在线观看人数、点赞、打赏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这是法律层面首次明确直播音乐侵权的赔偿标准,也是首次明确主播人员在直播平台进行直播时涉嫌音乐侵权,主播自身也将承担侵权责任。
还是以音著协状告斗鱼案件为例,当时是主播冯提莫在直播中使用了未经授权的歌曲,但最后的被告仅是斗鱼平台,而并不包括冯提莫自身。
按照目前裁判标准,除了斗鱼有责任,冯提莫也要为侵权行为负责。同时,赔偿金额将不再仅仅只是2000元了,按照冯提莫的知名度、在线观看人数、点赞、打赏的因素综合确定的赔偿数额,相信将让侵权的直播和平台印象深刻。
三、短视频广告、宣传片和直播带货 赔偿金额可能3万元起
此次裁判标准还首次明确规定了不同场景下赔偿的酌加标准,其中,针对未经许可涉案的音乐作品用于电视广告、网络广告、宣传片、商业促销活动现场等会在基本赔偿标准的额度上,酌情提高1-10倍的赔偿数额。也就是说,在广告、宣传片、商业促销活动现场音乐侵权,最高赔偿额可能得是3万元起步了。
需要提醒的是,这里可并没有指明是哪种类型的广告、在什么平台播放,也没有指定商业促销活动现场就是线下,也就是说,短视频中的广告、短视频宣传片、直播带货现场等,都有可能触发这一“酌加标准”。
以上图片均来源于 经法网事 全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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