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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网站在线播放歌曲,应获得哪些权利人的授权?

  【原创】文/汐溟笔者的当事人是一家音乐公司,目前该公司计划开发自己的网络服务平台。基础业务是提供歌曲的在线播放、下载及其他服务。他们面临的法律问题是:将歌曲在自己的音乐平台上供客户播放、下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应该获得哪些主体(权利人)的同意?应该取得什么授权?解决该问题,首先应界定当事人行为的法律性质。笔者认为,该行为涉及到是否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认定问题。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音乐网站在线播放歌曲,应获得哪些权利人的授权?

发表于 2025-03-27

动画电影承制和后期特效制作中,制作方对委托方不合理要求享有“异议权”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动画电影的承制具有承揽合同的性质。委托方委托动画制作公司根据自己提供的剧本制作动画电影,动画制作公司接受委托方委托,按照其要求和指示完成动画制作,向委托方提供动画成片,委托方向其支付制作费,该制作费实为动画制作公司的报酬。双方之间应为定作承揽合同关系。通常情形下,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因此,在承揽工作过程中,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具有主从的关系,定作人...

动画电影承制和后期特效制作中,制作方对委托方不合理要求享有“异议权”

发表于 2025-03-27

解除条件成就在《民法典》之前,解除权行使在《民法典》之后,《民法典》对解除权有何影响?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这是《民法典》对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一个规定,相比于此前的《合同法》而言,《民法典》对解除权增加了适用于所有合同的除斥期间限...

发表于 2025-03-27

如何理解垫资发行下的“定档权”?

【原创】文|汐溟当事人经常向笔者咨询如下问题:在合作拍摄影片合同中,约定由一方负责影片的宣发,并由其享有影片的专有发行权。影片的档期由其决定。宣发费由其先行垫付,并从院线发行收入中优先扣除。既然档期由该方决定,自然可以定档后改档甚至反复定档改档。但每次定档自然也有相应的宣发行为,每次都会有宣发费支出,可每次支出又是由其自己负担,并未要求其他出品方负担宣发费。合同没有限定影片最迟的上映时间,严格依据...

发表于 2025-03-27

合同未对后期制作约定标准,如何确定工作成果是否合格?

【原创】文|汐溟调色、特效等工作需要智力创造性,工作者以自己的美学观为基础,结合委托方的需求来完成工作。受审美情趣的影响,对此类工作成果的评估有一定的模糊空间,这为委托方对工作成果的验收带来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为合同履行埋下潜在隐患。通常情形下,此类合同一般要求工作者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完成工作,如调色、剪辑、特效或剧本等,同时工作者要交付成果,基于工作成果,工作者索取报酬。因此,此类合同具有承揽合...

合同未对后期制作约定标准,如何确定工作成果是否合格?

发表于 2025-03-27

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影视作品或要承担赔偿责任?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序:网络服务提供者若在提供网络服务的同时,亦提供了内容服务,此时应当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授权,否则便属于侵权行为,同时还可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案例: 2014年12与9日,乐视公司(乙方)与爱奇艺公司(甲方)就乙方拥有节目的相关版权向甲方出售事宜签订了《网络视频点播权节目购销合同书》,合同中有如下约定: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许可、超级链接、...

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影视作品或要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于 2025-03-27

著作权侵权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增强,维护著作权的意识也在不断深入人心。由此而来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也在逐渐增加。通常,著作权侵权行为人要承担的责任种类主要包含以下几种: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当特定的侵权行为较为严重,损害到公共利益时,在我国还将可能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停止侵害一般是指在侵权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之前,侵权行为仍在进行中,此时人民法院才会...

著作权侵权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发表于 2025-03-27

如何区分时事新闻与新闻作品的界限?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保护独创性表达,不保护思想是著作权法的基本精神,为世界各主要国家所遵守。事实是思想的基本素材,不属于表达的范畴,属于人类的认识对象,属于思想。但既然是认识的对象,就可能被人类认识后进行智力加工后以另一种形式,如文字或美术等艺术形式展现出来,经过艺术加工后表达的事实便不再是事实,至少不是单纯的事实,可能是表达,也可能具有独创性而成为受保护的表达,即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

如何区分时事新闻与新闻作品的界限?

发表于 2025-03-27

出版翻唱已有音乐作品就一定侵权吗?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序: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之规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出版翻唱已有音乐作品亦不属于侵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这是我国立法对录音录像制品所作的法定许可规定,所...

出版翻唱已有音乐作品就一定侵权吗?

发表于 2025-03-27

表演者许可录像不代表许可发行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序:表演者享有表演者权,在节目录制中,即使表演者许可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表演活动进行录制,也不意味着录音录像制作者可以出版、发行该录音录像制品。若未经表演者的授权许可进行发行的,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享有专有的权利,亦即表演者权。当然,这里的表...

表演者许可录像不代表许可发行

发表于 2025-03-27

由美国电话簿案浅析著作权法不保护事实之缘由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序言: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电话薄案出发,浅谈我国《著作权法》对于事实以及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的保护问题。 本文要探讨的案例出自1991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该案的大致情况如下:某乡村电话公司为几个社区提供电话服务,该州法律要求电话公司每年发行并更新电话簿,并免费向用户分发电话簿,乡村电话公司可从广告中获得收入,同时享有垄断性的特许经营权。Feist是一家...

由美国电话簿案浅析著作权法不保护事实之缘由

发表于 2025-03-27

甲方对剧本修改稿未予书面答复或将承担不利后果?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在剧本项目开发合作关系中,负责剧本创作的乙方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因其要根据甲方之要求修改剧本,最终创作出符合甲方要求的剧本内容。在此前的文章当中我们探讨过,剧本委托创作合同从性质上更符合承揽合同的性质。尽管有些情形下剧本合作开发类的合同被冠以委托创作合同之名,但实际上并非委托合同。我们知道,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这就明确界定...

甲方对剧本修改稿未予书面答复或将承担不利后果?

发表于 2025-03-27

汐溟版权律师-电影合同漫谈第118期-委托人对分集大纲的验收权不可滥用(一)

[flash]https://cinehello.com/videos/246584[/flash] 剧本委托创作合同属于定作承揽合同。编剧按照委托人的构思、要求创作剧本,对于创作完成的剧本是否满意委托人享有决定权。当编剧向委托方提交剧本后,委托方有修改建议的权利,对最终定稿也有终审权。具体到合同关系中,二者的商业地位较易失衡。既然工作成果的验收权在于委托方,且剧本属于抽象性的智力创作成果,是否合...

汐溟版权律师-电影合同漫谈第118期-委托人对分集大纲的验收权不可滥用(一)

发表于 2022-02-18

汐溟话娱-第300期 投资方对影片分配性决议签章后,能否否定其效力?

[flash]https://cinehello.com/videos/262775[/flash]【原创】文/汐溟在影片项目的不同阶段,投资方会对影片的财务数据及信息进行确认。如影片定剪后,可能会对影片的全部投资及制作成本进行统计,经投资方审核后进行决算;影片发行完毕,可能会对影片的收入和支出进行核算。对于影片项目财务性数据,最终需要投资方以书面形式签章确认。统计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影片的投资、收入...

汐溟话娱-第300期 投资方对影片分配性决议签章后,能否否定其效力?

发表于 2021-12-14

汐溟话娱-第299期 动画电影制作合同解除时制作费与工作量不对等,应如何确定制作费的退还或补加?

[flash]https://cinehello.com/videos/262767[/flash]【原创】文/汐溟相较于真人电影,动画电影有自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其主要通过电脑技术完成制作,其技术规范和制作流程与真人电影有很大差别,动画电影属于电影中特殊的门类,有更多的技术专业性。在验收标准、合格度以及工作价值的评估上,动画电影的模糊性更高;在发生争议时,评判的标准更不易确定。例如发...

汐溟话娱-第299期 动画电影制作合同解除时制作费与工作量不对等,应如何确定制作费的退还或补加?

发表于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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