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溟电影合同律师,以提升影视行业合同知识水平为己任。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团队主营电影版权/电影合同的仲裁与诉930余篇有关电影合同版权/的原创文章,专业研究电影合同领域,并为多家影视公司及电影人的法律顾问。 如有相关问题探讨,请加VX:ximing-jingjiren
什么是版权出质?
【原创】文/汐溟作为融资的一种有效途径,版权出质的价值日益受到重视。但很多人对版权出质的概念还比较陌生,版权出质有什么性质和特征?对版权人(主要是版权出质人)的权益有什么实质影响吗?我国质权分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版权出质属于权利质权的一种类型。在我国著作权法语境下,版权与著作权同义,但实践中版权的概念使用的范围更广些。版权出质,并非版权中所有权利都可出质,能够出质的是版权中的财产权,人身权不能...![]()
发表于 2025-04-01
合作创作合同中,约定单方负责“开发收益”是否应作限制性理解?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在合作创作关系当中,合作各方会就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责任进行约定,对各自的工作进行分配,但有些时候,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出现合同当中并未约定的情形,此时便涉及到合同的解释问题。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制作协议,约定乙公司制作并向甲公司提供某部动画片,总投入制作资金3000万元,甲公司投入制作资金900万元,占该片总投入制作资金的30%,其余部分...![]()
发表于 2025-04-01
合作创作影片合同中约定影片应在2年内上映,逾期未上映可否解除合同?(上)
【原创】文/汐溟当事人共同投资拍摄制作影片,共同享有版权,影片上映周期决定着当事人的投资风险,如果条件允许,当事人一般希望应尽快安排影片上映。但影片上映,尤其是档期的选择对影片的发行结果有重要影响,所以当事人通常不会约定影片的具体上映时间,但基于合理的预期会约定最迟的上映期限。影片应该在这个期限内完成上映。如果影片未能在这个期限内上映,当事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否应受某些条件的限制?本文认为,...![]()
发表于 2025-04-01
在现今疫情态势下,以疫情为不可抗力作违约抗辩事由该何去何从?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本文承接《疫情爆发后签订影片收益权转让合同,能否以疫情为由免责?》一文,继续探讨在当前国内疫情总体态势下,疫情作为不可抗力是否可以持续作为违约免责的合理抗辩事由。疫情可以构成不可抗力,这在此前的文章当中已经有过探讨。但是在我国大力抗疫的背景下,在举国上下采取了充足的抗疫措施后,我国的疫情状况总体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甚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大陆地区...![]()
发表于 2025-04-01
在现今疫情态势下,以疫情为不可抗力作违约抗辩事由该何去何从?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本文承接《疫情爆发后签订影片收益权转让合同,能否以疫情为由免责?》一文,继续探讨在当前国内疫情总体态势下,疫情作为不可抗力是否可以持续作为违约免责的合理抗辩事由。疫情可以构成不可抗力,这在此前的文章当中已经有过探讨。但是在我国大力抗疫的背景下,在举国上下采取了充足的抗疫措施后,我国的疫情状况总体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甚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大陆地区...![]()
发表于 2025-04-01
进口片按时发行公映是否为引进方的合同义务?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由于国外疫情始终未能得到控制,多部影片的发行上映都不得不推迟。在此期间产生的一些合作,也将因此受到影响。本文将结合目前国内外的疫情状况,就引进片在国内的发行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展开讨论。在本文所要讨论的案例当中,要讨论的一个问题是,进口片按时发行公映是否属于引进方的合同义务?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了一份投资合同,合同约定鉴于院线电影A、B分别于2...![]()
发表于 2025-04-01
在微信股票交流群中推介影片项目,能否认定欺诈?(下)
【原创】文/汐溟针对以上事实,原告主张,被告虚构版权身份和商业地位,在股票微信群中向原告推荐影片,对影片做出高达保守收益50%的愿景承诺,诱骗原告基于对该承诺的信赖而签订本案合同,未向原告出示关于版权、宣发的相关文件或凭证,存在欺诈。股票微信群中的“XX影业”小赖系被申请人员工,其引导申请人签订了本案合同。被告主张股票微信群与其无关,“XX影业”小赖非其员工。判决认为,原告主张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应...![]()
发表于 2025-04-01
在微信股票交流群中推介影片项目,能否认定为欺诈?(上)
【原创】文/汐溟在我们代理以及处理的许多影片收益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都是通过微信股票交流群了解并接触到影片项目,其对影片项目的基本认知也是通过微信股票交流群中推介的信息获得。当事人与影片的出品方签约并支付投资款后,交流群一般都会解散。此时当事人便会产生警觉,甚至会有“上当”、“受骗”之感。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会以微信股票交流群涉及欺诈为由提起撤销之诉,撤销影片投资合同并要求退还投资款。这种...![]()
发表于 2025-04-01
影片上映后诉请解除被支持的的特例分析(下)
【原创】文/汐溟该案处理的最终结果为:首先,本案合同系甲与乙就影片进行投资并获得收益所达成的协议。本案合同目的系甲与乙通过对影片进行投资,将投资款用于影片的引进、宣传和发行,从而获得票房收入并从中获取收益。因此,影片的上映并非本案合同目的,而是达到获取收益这一合同目的的必经过程。其次,影片的票房收入受到影片本身质量、档期、宣传策划发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影片的宣发是关键因素之一。乙在本影片的...![]()
发表于 2025-04-01
影片上映后诉请解除被支持的的特例分析(中)
【原创】文/汐溟乙当然不会同意甲的解约主张,甚至都否认自己存在违约行为。乙的抗辩主要是两点:第一,甲的合同目的是上映,如果有盈余则按约定比例分配收益,影片已经上映,且目前票房结果表明,甲并无收益。因此,目前影片已经上映,且收益结果也已确定,合同履行完毕,合同已经终止。第二,影片虽然亏损,但是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属投资固有的风险,投资方甲对此应自行承担,不该因此对乙问责。乙的第二种抗辩有违基本常识。...![]()
发表于 2025-04-01
影片上映后诉请解除被支持的特例分析(上)
【原创】文/汐溟主流的观点认为,影片上映后,投资方诉请解除合同一般不被支持。主要的原因在于影片上映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接近完毕,相对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中绝大部分义务,因此,投资方的合同目的已经实现。所以,影片一旦上映再诉请解除基本都会被否定。如果影片票房极差,依据投资合同约定的分配方式,显然不具备结算分配条件,那么影片实际上不具备向投资方分配结算的前提,在这种情形下,影片上映后实际上合同就已经履行...![]()
发表于 2025-04-01
如何追究负责募集影片投资款的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原创】文/汐溟影片联合投资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的投资额及出资时间,约定剩余投资款由另一方当事人负责募集。这是联合投资类合同的基本条款,该项约定的目的是吸纳当事人的投资,其本身就具有募集的性质。在这种分工中并未约定负责募集方的完成募集工作的时间,并未限定其履行期限,但却约定了投资方的出资时间,显然,该类约定主要是为了限制投资方。在投资事宜上,双方的义务程度并不均衡,投资方要远重于负责募集方。因投资...![]()
发表于 2025-04-01
约定共同负责影片宣发,如何认定一方当事人构成违约?
【原创】文/汐溟合同中约定影片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投资,并共同负责影片的宣传与发行。宣传与发行对影片的发行结果有重要影响,是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投资目的的实现有关键作用,对其违反,轻则严重违约,重则根本违约。但既然是共同负责宣发工作,如何认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呢?甲与乙合作投资一部影片,合同约定甲投资占比2%,其余投资款由乙募足。就宣发事宜,合同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本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各项宣传、发行工作...![]()
发表于 2025-04-01
如何拆穿转让方是影片版权方身份的谎言?
【原创】文/汐溟影片收益权转让合同中,转让方有时会在合同中作出其身份系影片版权方的承诺。该身份性承诺对受让方作出投资决定有一定意义。因为该权利身份表明转让方对影片享有版权,进而对影片项目有实际的参与权及控制力,对受让方的投资安全会有更好的保障。如果转让方的版权方身份性承诺虚假,受让方若放弃撤销权并保留合同效力的情形下,转让方无疑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只是对转让方版权方身份的审查,涉及到版权链的...![]()
发表于 2025-04-01
疫情爆发后签订影片收益权转让合同,能否以疫情为由免责?
【原创】文/汐溟2019年签订的大量影片收益权转让合同都出现了逾期上映问题,几乎所有的转让方都提出了疫情导致影片无法上映的主张,视逾期程度及违约情况,转让方的该项抗辩部分得到了支持。2020年之后,特别是电影院关闭期间签订影片收益权转让合同,影片逾期上映还能否以疫情作为不可抗力抗辩呢?甲与乙签订影片收益权转让合同,甲向乙转让影片的收益权,约定影片应在2020年6月前上映,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5...![]()
发表于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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