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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投资合同中约定版权共有,对合同履行有何影响?(上)

【原创】文/汐溟影片收益权转让性质的投资合同中,通常受让方无影片版权,仅仅按投资比例享有影片收益权。特殊情形下,也会约定受让方按投资比例享有影片的版权。这种非典型的特例性约定,对合同的履行是否有影响?有何种影响?笔者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影片投资合同中有如下约定:“因联合投资摄制影片所形成的全部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全部权利及其衍生权利和相关权益,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均由甲乙双方及其他投资方(如有)按照...

影片投资合同中约定版权共有,对合同履行有何影响?(上)

发表于 2025-03-28

解除合同的通知能否附条件?---影片投资方所发附加条件的解除通知是否必然行使解除权?(下)

【原创】文/汐溟上文中提到解除作为形成权,所附条件并非当然无效,这与主流的形成权的观点有些冲突。主流的观点认为,形成权是赋予权利主体以单方面干预他人之法律关系的法律之力。既然该他人必须接受权利主体行使形成权行为的事实,因此必须保护他免受不公平结果的损害。而相对人保护的方式,便是对形成权行使的两条限制规定:一为形成权的行使通常不得附有条件和和附有期限,二为形成权的行使不可撤回。形成权的行使不得附有条...

解除合同的通知能否附条件?---影片投资方所发附加条件的解除通知是否必然行使解除权?(下)

发表于 2025-03-28

影片合同同时约定保底和分成,整体合同的性质如何认定?

【原创】文/汐溟在《影片合同同时约定保底和分成,区分合同性质有何重要意义?》一文中,笔者提出与保底条款和分成条款相对应,合同具有借款合同与投资合同的两重性质,而前者为有名合同,后者为无名合同。影片合同从整体而言,包含了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此两种合同的性质构成合同的整体基调。尽管影片合同中还约定有其他性质合同的某些内容,但既然借款合同与投资合同成为合同的主要性质,其他性质合同的内容部分可以为该两种性...

影片合同同时约定保底和分成,整体合同的性质如何认定?

发表于 2025-03-28

影片逾期上映是否均能以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不可抗力条款作为一个合同必备条款一直都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但在新冠疫情作为不可抗力的背景之下,不可抗力条款似乎成为了一颗雷,随时都有被引爆的可能。近期有诸多电影投资合同的当事人向笔者进行咨询,主要的问题就涉及到,在疫情发生后,援引电影投资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作为抗辩依据是否合理?我们知道,不可抗力条款作为免责事由,指的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超出人的意志所支配的...

影片逾期上映是否均能以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

发表于 2025-03-28

合同期内影片未发行,损害赔偿如何确定?(四)--同类IP最低票房在何种情形下可以作为赔偿依据?

【原创】文/汐溟前文中笔者设定案情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违约方存在一系列违约行为,且每项违约行为所违反的义务均有主要义务的性质;第二,影片未在约定的上映期内上映,且至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仍未发行;第三,影片为同类IP的系列电影,同系列的电影票房均有优异成绩;第四,守约方以同类IP最低票房为赔偿依据,认为如影片上映,至少能获得该结果;第五,违约方也持此种观点,同意守约方主张,即同样认为如影片上映,也会产...

合同期内影片未发行,损害赔偿如何确定?(四)--同类IP最低票房在何种情形下可以作为赔偿依据?

发表于 2025-03-28

影视公司擅自把与编剧共同创作的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是否侵权?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近期,有很多编剧朋友都向笔者咨询一个问题,就是在影视公司与自然人编剧共同创作的情形下,当影视公司方擅自将创作完成的剧本拿去进行版权备案登记,该行为是否侵犯了自然人编剧的著作权?案例2009年3月16日,A公司(甲方)和编剧王某(乙方,笔名将进酒)签订了一份《编剧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共同创作某剧本、共同拥有某剧本的版权,甲方法人张某与乙方享有该剧剧本的编剧永久署名...

影视公司擅自把与编剧共同创作的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是否侵权?

发表于 2025-03-28

影片合同同时约定保底和分成,区分合同性质有何重要意义?

【原创】文/汐溟在《影片合同同时约定保底和分成,合同性质如何认定?》一文中,笔者提出影片合同中同时约定保底和分成两种收益模式,则合同具有借款合同和投资合同双重性质的观点。但此种性质的界定系就单一条款而言,即借款合同对保底条款,投资合同对分成条款。合同整体而论,而为何种性质?是保底还是分成?有观点认为,对合同整体性质的区分无实际意义,因为保底条款和分成条款可以区别对待,依据不同的条件和情形,各自均可...

影片合同同时约定保底和分成,区分合同性质有何重要意义?

发表于 2025-03-28

影片合同同时约定保底和分成,合同性质如何认定?

【原创】文/汐溟影片投资合同以及联合摄制合同中,投资方的投资经济回报主要有两种方式:保底和分成。多数情形下,当事人只享有一种权益,保底或分成只能选择一种。如果选择保底,因为具有借款合同的特征,所以到期相对方应该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几乎无抗辩余地;而如果选择分成,投资方自应承担盈亏不确定性风险,相对方也应在约定的分配条件成就时向投资方结算分成收益。在特殊情形下,投资方同时享有保底和分成两种权益,合同性...

影片合同同时约定保底和分成,合同性质如何认定?

发表于 2025-03-28

影视作品承制方与编剧方签订两份合同后发行的作品在不同平台有多种署名,是否侵犯编剧署名权?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通常影视承制方与编剧签订委托创作合同后,会根据合同约定内容,为剧本的创作者提供相应的署名,此为剧本作者的署名权利。那么,在使用了编剧实际创作的剧本内容后,却因为与编剧方不同主体签订了不止一份合同,最终在作品的署名上混乱不一,是否侵犯了实际创作者亦即编剧的署名权?案例林某系某小说作品的作者,A公司为一家从事影视行业的传媒公司。2009年,A公司(甲方)与林某(乙方)签订了一份...

影视作品承制方与编剧方签订两份合同后发行的作品在不同平台有多种署名,是否侵犯编剧署名权?

发表于 2025-03-28

影片投资合同中,诸如违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收投资款的约定是否为对解除效果的预先合意?

【原创】文/汐溟在《影片投资或进口片发行权转让合同中,诸如违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收投资款或受让款的约定是否为违约金条款?》一文中,笔者提出在影片联合投资合同、进口片发行权转让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合同中,如有一方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已收款项不予退还等约定,该内容不具违约金条款典型特征,已付款项应不作违约金对待的主张。即违约方在非违约方行使解除权时,无权要求返还或部分返还已...

影片投资合同中,诸如违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收投资款的约定是否为对解除效果的预先合意?

发表于 2025-03-28

影片投资方在解约通知中附加了“条件”,能否发生解除效力吗?

【原创】文/汐溟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能否附条件,《合同法》未作规定,《民法典》对此也未明确。通说认为,解除权属形成权,而形成权一般不得附有条件。正常情形下,如发送解除通知,一般会在通知中明确告知相对人合同自见函之日起解除,所收投资款应予退还并支付违约金等。此种通知明确,不附加任何条件,无任何确定性。相对人对通知方的意思表示受领后,对通知方的意思能完全了解。对双方关系的现状走向也是明晰的,要么接受解除...

影片投资方在解约通知中附加了“条件”,能否发生解除效力吗?

发表于 2025-03-28

影片投资方在解约通知中附加了“条件”,能否发生解除效力吗?

【原创】文/汐溟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能否附条件,《合同法》未作规定,《民法典》对此也未明确。通说认为,解除权属形成权,而形成权一般不得附有条件。正常情形下,如发送解除通知,一般会在通知中明确告知相对人合同自见函之日起解除,所收投资款应予退还并支付违约金等。此种通知明确,不附加任何条件,无任何确定性。相对人对通知方的意思表示受领后,对通知方的意思能完全了解。对双方关系的现状走向也是明晰的,要么接受解除...

影片投资方在解约通知中附加了“条件”,能否发生解除效力吗?

发表于 2025-03-28

影片投资或进口片发行权转让合同中,诸如违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收投资款或受让款的约定是否为违约金条款?

【原创】文/汐溟影片投资合同或版权转让合同中约定投资款或受让款分期支付,如下一期款项支付迟延,相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收款项。直观地看,此种约定过于严苛。是否有效?是否可以调整?在解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还一部分款项?笔者处理过三起与该约定相关合同纠纷。第一起是合同仲裁案件,当事人签订了一部引进片的发行权转让协议,甲将对引进片的发行权转让给乙,约定转让费分三笔支付,如乙经甲书面催告后迟延十日支付转...

影片投资或进口片发行权转让合同中,诸如违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收投资款或受让款的约定是否为违约金条款?

发表于 2025-03-28

电影投资中能否以联合出品方未履行资金监管义务为由解除合同?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在电影投资合同当中,通常投资方在签订合同后即会履行出资义务,而接受投资款一方在收到投资款后对于影片投资款应具有一定的监管义务。若接受投资款一方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资金监管义务,投资方能否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换言之,未履行资金监管义务是否能够导致投资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从而足以令其解除投资合同?案例2019年5月31日,A公司(甲方)与韩某(乙方)签订了一份...

电影投资中能否以联合出品方未履行资金监管义务为由解除合同?

发表于 2025-03-28

电影制作方擅自变换主创团队、变更影片类型是否属于根本违约?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一部好的电影作品,离不开好的剧本编剧、导演、演员等主创人员。而在不同的时期,电影题材及类型的选择也对电影将来可能产生的收益具有很大影响。在电影投资合同中,若双方在前期对主创人员以及影片类型的选择作出了约定,但在之后的拍摄过程中,制作方却将主创人员、电影的类型及故事内容都作出了变更,这些行为是否属于根本违约?是否足以让投资方得以解除投资合同?案例2018年9月中旬,甲了解到A...

电影制作方擅自变换主创团队、变更影片类型是否属于根本违约?

发表于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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