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角度带你重新看无人机近拍客机事件

2017-02-14 16:17
无人机,又搞了个大新闻。
1月15日,一段无人机近距离航拍客机的小视频,流传网络并引起了轩然大波。视频中,一台大疆“御”无人机,在距离杭州萧山机场约8.5公里,高度为450米的位置,拍摄了客机降落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
一石激起千层浪,大疆迅速作出声明回应,谴责这类危险行为,并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获得了主流媒体和飞手们的一片点赞。然而社交媒体上的热议,仍在发酵。
有人说,这是科技被滥用、监管部门不作为的结果,敦促政府、企业划定极其严格的禁飞区,甚至限制无人机的使用,也有人认为,科技本身无罪,极个别的案例不具代表性,一般无人机爱好者、从业人员普遍都是遵纪守法,是媒体公众的曲解和夸大,还是无人机技术的不成熟?针对本次事件,笔者将采取更理性的视角,为您深度解读
谈“机”色变背后的深处逻辑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公众对无人机安全性的担忧,在无人机技术出现的那一刻起,就已出现。
究其原因,大致可总结为以下三点:
(1) 客观上,无人机行业发展之迅速已远超规章制度的跟进速度,部分使用者缺乏足够的法律、安全、社会责任意识,造成社会危害
(2) 主观上,恐惧与抵制,是人类对待创新科技的本能
从汽车、到电脑、到转基因技术、人工智能。几乎所有颠覆性的创新技术发明初期,都被冠上“危险、灾难”的罪名。
以人工智能为例,人类对其认知,正是在“追捧”与“抵制”的矛盾跌宕中往返
但这种抵制,恰恰是人类的本能。
进化心理学研究指出,人类大脑负责危机预警的区域,叫杏仁核。人类的祖先,就是靠这个区域来处理新生的不确定性事物,如:从森林里异常的动静,联想到豺狼虎豹。杏仁核对人类的生存至关重要,往往会抑制前额叶皮质(控制乐观情绪的区域),以至于本能本能会对新事物产生过大的恐惧与抵制。
(3) 媒体的报道偏向与幸存者偏差
毫无疑问,飞机是目前最安全的交通工具,曾有数据指出:飞机失事的死亡率是去机场路上发生车祸死亡率的1/100,然而仍有大量民众相信,飞机是最危险的。
这是因为,新闻和商品一样,“物以稀为贵”
每天成千上万的车祸或许不会有媒体报导,但空难往往能成为全球报纸的头条,同时,幸存的人往往在采访时极力渲染空难发生时的恐惧,而更多的安全抵达的人并不会宣传飞行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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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中的Mavic Pro,在去年打败了苹果iPad,以9.5分刷新了美国著名科技测评网站The Verge的历史最高分)
即便是象征行业标杆的大疆,也未能幸免,甚至更受“追捧”。每一起与无人机相关的事件,都会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素材”,人们亦选择相信媒体所呈现的“非安全性”,
无人机该禁or不该禁?
我们讨论的“禁”,不是禁止使用,而是“严格限制使用”
目前“热线民众”给出的严格限制方案,无外乎三条:
(1) 限高120米
(2) 机场禁飞半径增至20公里
(3) 强制要求持证准飞,黑飞必究
先看限高,人们或许觉得,飞机越高,掉下来威力越大。其实不然,在空气阻力的作用下,120米和500米对地面端的伤害几乎完全一致,原理就和雨滴不会伤人类似
无人机的真正坠机危险,往往不是因为「无人机无缘无故掉下来」,而是因为「无人机被建筑干扰/遮挡信号失控」\"\"
(中国的“高楼化”现象越来越普遍,限制飞行高度,不仅不会降低飞行坠机后的伤害,反而会增加因低空建筑遮挡信号而失控的不确定性)
再看限飞20公里,有人指出,民航客机会在距离机场20公里以内,降至无人机飞行的最高高度,因此直接把禁飞区划到20公里就好了。\"\"
以台湾省为例,如果禁飞区为20公里,基本在沿海各大城市是别想飞了,不仅是航拍,巡线、勘探、测绘等众多重要应用领域都会大受影响,可谓是削足适履
最后再看强制要求持证准飞。\"\"
(目前在中国控制微型无人机是不需要持证的)
有人说,中国可以学习美国,强制要求飞手持证飞行,但若熟悉西方法律史和无人机发展历程的人,一定会对此嗤之以鼻。
原因为:从本质上,这是不尊重自由市场经济规律的拍脑袋规定。
客观上,个人、企业已经对无人机出现的强大刚需,对成品一体机的严格持证管制,势必会极大增加无人机使用的成本,阻碍行业发展。同时,会让部分不愿持证用户,为了避开法规,选择技术和安全性更差的DIY无人机
正如广电严格限制国外电影进口,让大量低水平国产片泛滥影院,大众花了2小时看了部烂片,事实上是提高了“观影成本”,慢慢趋于不去影院,选择在家下载翻版“美剧”,最终受损的其实是中国电影行业本身
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在无人机案例里,是使用者普遍的安全意识提升,而非一纸证书;在电影的案例中,是电影的质量而非严格配额限制。
在去年六月份,美国取消了强制持证飞行的法规,可谓是迈出了前进的一步
监管者的策略:“让子弹飞一会”
可以说,无人机行业在中国迅速崛起的主要功劳,离不开像大疆这样的世界级企业,对科技和用户体验的极致追求,但更离不开监管部门对无人机监管的智慧——鼓励、不打压、积极引导、违法案件出现一宗抓一宗
或许,有点像姜文的那句台词——让子弹先飞一会\"\"
一方面,企业快速发展迭代技术、完善禁飞区、安全飞行限制,积极配合政府;另一方面,监管部门采取“开放、包容”的姿态,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同时,以大疆为首的企业,也在发展技术的同时,协助政府制定符合行业规范的法规,比如2016年9月在《无人飞行器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技术要求》研讨会上,大疆就提出了极其严苛的锂电池标准:电池组应该在60℃环境下存储30天后放电时间不低于1.5h,电池应不鼓包、不泄露、不起火、不爆炸
从而提高无人机行业准入门槛,为无人机行业健康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反观美国,由于FAA对无人机采取了过于严格的监管和压制策略,使美国无人机企业丧失了在这个行业中的竞争力。
但或许有人会说,这难道不是政府的放任与不作为?
但其实,法律的本质并不是由政府来规定,而是一个客观的规律,由一群长期博弈的群体,默认衍生而来
著名经济学家李子旸曾在《市场的力量》中提到一个案例:
18世纪英国的捕鲸业蓬勃发展,当时欧洲对于鲸鱼的需求非常大,但在浩瀚的大洋上,分头进行捕猎和作业的船只,之间产生矛盾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因为鲸鱼非常大,射出一个鱼叉往往不会致命,有可能在这过程中,第二艘船又射出了鱼叉,才将鲸鱼杀死,那鲸鱼归属如何界定?有趣的是,尽管英国法律并没有相关的规定,但100多年来,英国法院却从未接到过这方面的诉讼,原因是,捕鲸船的老板们和水手们,他们之间自己形成了一套公平的规矩,来判断鲸鱼归属。\"\"
(18世纪英国繁荣的捕鲸业)
目前中国的无人机行业,正是出现了这样的共识:绝大部分用户都在企业的引导下,恪守安全飞行的准则,或许没有成文的法案,中心化的规章结构,但彼此心照不宣。这也是为何,在航拍客机事件出现之后,最极力宣传安全飞行、声讨危险飞行情绪最激烈的,是那些无人机爱好者。
而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公安部迅速出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征求意见稿,完善了对违规的无人机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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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
而大疆,也迅速发表声明,并推出了全新的ADS-B广播式预警系统,帮助航拍飞行器的操作人员避开民航客机。
正如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首席研究员Robert Gretz对于空难调查的名言:事故已然发生,我们怀念逝者,但更希望能看到,在每一起意外过后,是企业对飞行器的安全性改进,是监管部门对安全政策的完善。
我们很欣慰在本次无人机近距离航拍客机的事件中,看到了企业与政府的迅速作为,但也要自我警醒:无人机飞行真正的安全,从何而来?政府的监管、企业的软硬件技术升级或许能带来帮助,但终究起决定作用的,是行业的积极引导,和每一位飞手安全意识的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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