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协定-走向规范的分水岭? -凡影周刊NO.17-【一文】-

2014-09-1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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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14年7月3日,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代表与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在韩国总统官邸青瓦台正式签署了《中韩电影合拍协议》,标志着两国政府在推进电影市场的合作上获得了突破性进展。那么《中韩电影合拍协议》包括了哪些具体内容,又会给目前的合拍市场带来哪些影响,以及这一纸协定又会给合拍电影带来哪些新的课题,之前我们看到的都是国内的解读,今天的【一文】我们将通过韩国媒体的视角来看看他们是怎样分析和解读的。

正文:


作者:《韩国映画》54号,韩国电影振兴委发刊

翻译:苗振、香兰

校对:晶晶


2014年7月3日,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在青瓦台与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签署了“大韩民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间的电影合拍协议”(下述“中韩电影合拍协议”)。自2011年8月开始磋商并于2013年6月起草的“中韩电影合拍”最终以习近平访韩作为契机成功签署。协议签署之后,将通过各自的国内法律程序生效并进行相互通报。

这是自2011年4月中韩电影产业部门长官在对电影合作协议的重要性达成共识之后历时3年4个月完成的。韩国政府在继2007年与法国、2008年与新西兰之后第三次签订此类电影合拍协议。特别是这期间与中国在电影产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也一直未曾间断,也使得本次电影合拍协议的签署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中韩电影合拍协议-其重要性体现在?


合拍电影在两国间上映时均享受国产电影待遇。与法国、新西兰相同,被认定为合拍的电影除了可享受本国电影的各类扶持政策和政府支援以外,中韩合拍电影在中国上映时将不再受进口电影配额制的限制,这也是业内电影人普遍认同的此协议的最大利好点。

中国加入WTO后,每年限制引进50部进口影片,其中20部进口分账影片(2012年增加到34部,增加了14部3D、IMAX格式的“特种电影”),30部进口买断片(又名批片)。20部进口分账影片中,除去12部好莱坞电影之外(每月1部),剩下8个配额,由各个国家去竞争。由此,2000年后,每年在中国公映的进口分账韩片1部(这个指标一般都由CJ或者ShowBox获得),进口买断韩片2~3部,可见韩国电影很难打入中国市场。

中韩电影合拍协议-什么变得不一样了?


“合作电影的审查基准更加柔软了”韩国电影振兴委国际事业部韩尚喜如是说。“根据《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境外主要演员的比率不能超过全体主要演员的三分之一。《聘用境外主创人员参与摄制国产影片管理规定》主要演员中境外主演及主要助演一般不可超过全体主要演员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一部电影的主演中至少要有33%~50%以上要是中国籍。但此次签署的协定书中规定电影的合拍各方在角色、技术、制作方面的人员比例需在20%~80%之间,即,具备了满足至少20%的条件时即可进行合拍电影的申请认证。同时在纯制作费方面也同样达到20%的投资比例时即可进行合拍电影资格申请。

同时还值得关注的是协议中的“第七条出入境便利”与“第八条设备输入”,这期间合拍电影在制作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如制作人员出入境、设备的通关税等问题。此次协定中第七条明确了“以双方法律为基础,允许以合拍电影的制作及宣传为目的的大韩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条款。

同时第八条“积极促进各当事者根据本国法律对合拍影片制作中所需的技术装备及电影物资的短期输出入的无关税,无税金政策”。虽然事实上在签证、通关、汇款等问题上相比协议书来说,更多的是依照本国法律来执行,但仍然值得瞩目的是此次的协定明确了对于问题发生时各国最大程度上进行相互协助的法律依据。”

那么‘中韩电影合拍协议’除了在法制上的进步以外,同时还有哪些扶持措施与制度呢?同‘中韩电影合拍协议’一同发布的还有“文化主题共同基金”项目。“两国政府与民间参与预计融资规模为2千亿韩元(约合 11亿元 人民币),现阶段已向中国的几个相关部门提交议案。”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李舜日长官解释说,“计划以韩国政府出资的母基金与民间资本相匹配的方式构成,中国政府也将能否以国库与民间资本相匹配的方式融资来进行制度性的论证。”

除此以外,为了扩大中韩两国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协作,还将计划组建“中韩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及启动“中韩文化产业论坛”等。

中韩电影界交流现况


最近能听到的最多的消息就是诸如韩国导演与演员进军中国市场的消息,也由此可以感受到中韩电影人之间的交流也同样是进入了新‘蜜月期’。

但目前的中韩合拍并不是真正的合拍,还是处在韩国导演与主创人员参与中国电影的制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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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相比共同制作,目前市场上更多的还是以参与制作的形势完成的中韩合拍片,其原因又是什么呢?

我们汇总了一些业内的反馈:

“随着中国市场规模急速扩大,投资也日渐溢出,但创作人力不足”
“中国主要的电影公司只与像张艺谋,冯小刚这样的10%的中国导演合作制片,等待新机会的中小型电影公司就会找上韩国导演”
“事实上大部分中国电影人并不关心将市场扩充致韩国,更关注启用有认知度的韩国导演及演员来确保制作收益稳定的中国电影”
“韩国希望接受部分投资进行中韩共同制作,但中国投资者对将投资金留置韩国显得并不友好。”
“中国市场对于寻找投资者并不困难,所以并不希望接受韩国投资后在清算及收益配分上变得复杂。”
“由于在中国清算及收益配分上没有透明化的管理保障,也很难说服韩国投资者,最终不得已以100%的中国投资进行电影制作。”

中韩电影合拍协议-是否会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


如果说迄今为止,中韩电影的交流是由于民间的需求所推动,那么协定书的签订便是两国政府意识到其在两国交往关系中的重要性,并有意进行积极支援的政策表示。

中韩合拍电影制作公司moonwatcher的代表允昌业表示“以前的合资公司中,如被认定为中外合资的,则可不受配额限制在中国上映。中韩合拍协议只是将曾经标准模糊的各国投资金比例整理完善到了相对有利的程度。我个人认为,如果能以协议书为契机,展开更多有助于实际制作的多样化讨论就好了。”

正在进行中韩共同制作电影拍摄工作的张光勋(音译)代表表示: “个人认为在韩国企划而在中国上映的共同制作电影,会在电影版权归属问题上产生分歧。当然这是按照惯例,有可能出现分歧的部分,关于这部分的问题,在协议书附件里,有提出需要将‘共同制作人持有电影的共同版权,及包括海外市场收益在内的对利用电影获得收益进行分配的制作者之间拟定的共同制作合同书’作为共同制作申请提交材料,予以明示,这是一个积极的办法。”

《婚礼日记》的韩国方面的制作人李炳元(音译)PD说:“我个人认为比起共同制作协定,韩中共同声明中提出的韩元兑人民币直接交易市场的开设受到的关注更多。而且当务之急是解决签证和汇款等实际问题。”“其间非公司业务的个人业务不能直接进行人民币汇款的原因, 很多个人编导只能用美元进行汇款工作。韩元兑人民币直接交易一旦开始,不仅意味着从前通过香港向中国汇款,或是通过美国的中转银行进行交易时所需要的时间和附加手续费的消失,同时最近几个月内,由于韩元兑美元的汇率持续下跌,汇兑损益问题也将因此减少。”

因此,电影人们虽然对签署协定书所具有的意义表示认同,但在对比协定书的具体内容与现有的中外合资电影进行方式时,仍表达了“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的遗憾之情。反之签订协议后关于共同基金、租税政策、金融政策、签证政策等实际措施的后续推进,则被强调为是最应该予以重视的。

虽然此次协议书签署并没有明确中韩两国共同制作电影的范式,但以此为开端的基金,税收、签证、金融等相关的多种多样的实务协商如果能够持续进行的话,协定书的签署则可被认为是活化中韩两国在电影方面推进实质性合作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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