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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情节属于表达,但相同或相似不必然构成剽窃(一)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9日 15:16
【原创】文/汐溟不同于故事提纲、结构及故事环境与背景,故事情节属于表达的范畴,具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可能条件。但对于小说或剧本等作品而言,故事情节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并不一定构成剽窃或侵权,认定剽窃或侵权还受其他条件的限制。以黄井文诉北京图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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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Audio原创音乐库
12月19日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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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提纲、故事结构在认定剽窃中的作用(二)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8日 16:52
【原创】文/汐溟判决中对我们有借鉴、指导之处如下:第一,明确了故事提纲、故事结构的内涵:故事提纲,是指故事叙述过程中的内容要点;故事结构,是指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第二,指出了故事提纲及故事结构的特征,故事提纲与故事结构仅为粗线条的概括
剧本存在多名编剧,署名顺序如何确定(四)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8日 16:38
【原创】文/汐溟二审法院不但支持一审法院的裁判观点,而且有突破。署名顺序不但不是署名权的内容或范围,而且也不是“其他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范畴。上诉人在上诉理由中提出署名顺序属于“其他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新的主张,二审法
故事情节属于表达,但相同或相似不必然构成剽窃(二)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8日 16:37
【原创】文/汐溟二审法院也持此种观点,认为其概括的不够准确,有主观性,在判决中指出“通过阅读《社会人——荒原人》、《美丽的田野》,黄井文所列举属抄袭的情节或是黄井文所列举的抄袭情节与原作品不符,其概括具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并举例说明,“如黄
故事提纲、故事结构在认定剽窃中的作用(三)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8日 15:41
【原创】文/汐溟二审判决除了支持一审判决之外,对于裁判理由有增加,这值得注意。第一,“黄井文归纳的两部作品的故事提纲和故事结构并不是《荒原人》、《田野》两部作品本身的内容”,对故事提纲和故事结构与作品做出区分,故事提纲、结构不是作品,或者并
剧本存在多名编剧,署名顺序如何确定(五)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8日 15:26
【原创】文/汐溟这里有几点问题值得思考,第一,法院认定刘晓宏对作品创作提供的是辅助性工作,不具创作的性质,严格意义讲,刘晓宏应非作品作者。如果刘晓宏并非作品作者,作品作者杨倩是否可以同意非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该问题留待他文谈论)。第二
故事情节属于表达,但相同或相似不必然构成剽窃(三)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8日 15:24
【原创】文/汐溟第三种情形,故事情节与表达方式虽相同或相似,但在先作品相同或相似之处欠缺独创性,或者基于其他原因而无法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因此依然不构成剽窃或侵权。如一审判决中指出,“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相同或相似之处为生活中常见的情节,或
剧本作者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一)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8日 15:23
【原创】文/汐溟剧本被剽窃或被改编侵权后,作者或者著作权人经常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该请求并非在任何情形下都能得到支持。其适用有其特定规则,对剧本编剧而言又自有其特点。精神损害,又称非财产利益损害,在著作权领域属于作者的一种非财产权益损害
剧本作者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二)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8日 15:05
【原创】文/汐溟第五,但同时,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利益也不排斥,即经济损失产生后,作者既可以主张经济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为二者所保护的对象不同,因此并不冲突可以同时存在。第六,剽窃不是类型化的侵权行为。剽窃是将别人的
语言相同或相似时,如何抗辩不构成剽窃?(一)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8日 14:48
【原创】文/汐溟“语言是作品的一种基本的表达形式,具有独创性的语言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民初字第14484号民事判决书)”。对于小说或剧本类作品而言,语言是其必不可少的表达元素。如果两部作品的语言相同或相似,
语言相同或相似时,如何抗辩不构成剽窃?(二)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8日 14:46
【原创】文/汐溟第二,语言虽然相同,但如果来源于在先的其他作品,则被诉作品也不会构成侵权。来源于在先其他作品是著作权侵权抗辩的主要事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犯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第7.7条规定,“被告能够举证证明被诉侵权作品与原告作品存在
如何通过人物关系来认定剽窃?(一)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8日 14:45
【原创】文/汐溟依据“摘要层次法”,人物关系应被划分为表达的层次,属于作品主要的表现方式,这在小说、剧本、戏剧及电影等作品中体现的尤为明显。人物关系凝聚了作者更多的选择与编排,能够体现作者的智力创作高度。人物关系属于著作权法中的“表达”。具
如何通过人物关系来认定剽窃?(二)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8日 14:42
【原创】文/汐溟 作品众多,并非人物有对应的相同或相似之处便构成侵权,否则只要和在先作品的人物有相似之处,作者便不能创作而只能创新,这既不现实也过于苛刻,有违著作权法的立法初衷。因此,表达之相似,应指全面、具体之相似,应做综合考察。如在前文
如何通过人物关系来认定剽窃?(三)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12月18日 14:42
【原创】文/汐溟再次,二者在作品中的位置不同。许素贞在原告作品中是个边缘化人物,着墨不多,并不重要,而七娘则是被告作品中的重要人物,属于重点刻画的对象。第四,人物称谓因欠缺独创性,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犯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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