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溟电影合同律师,以提升影视行业合同知识水平为己任。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团队主营电影版权/电影合同的仲裁与诉930余篇有关电影合同版权/的原创文章,专业研究电影合同领域,并为多家影视公司及电影人的法律顾问。 如有相关问题探讨,请加VX:ximing-jingjiren
直播类经纪合约中直播业务特别约定与竞业条款是否有效?
【原创】文/汐溟直播行业竞争极为激烈。经纪公司需对直播艺人长期培训、投入才能获得经济收益;而直播艺人的稳定性是经纪公司保持竞争力的重要条件。对直播艺人而言,无经纪公司的强力支持其事业无从发展;而对经纪公司而言,直播艺人是其最重要的资产。确保该“资产”的保值、增值及安全性是经纪公司关注的重点。而且相较于传统产业,直播行业有更多专属于其自身行业的特点、属性。体现在合约中,经纪公司通常会设定直播业务的特...![]()
发表于 2021-06-15
直播类经纪合同解除后违约金的支持标准(上)
【原创】文/汐溟为防止旗下的网红艺人无故解约或不服从管理,经纪公司通常以在经纪合约中设定惩罚性违约金的方式来规避前述风险。惩罚性违约金不同于补偿性违约金,其通常会高出实际损失的数倍,经纪公司以此方式来杜绝旗下艺人有违约行为发生。但该种违约金的设定更多的价值在于“吓阻”,心理威慑力远大于法律制约力。事实上,尽管当事人有约定违约金的自由,但违约金标准并不能毫无限制的设定,仍应受合同法的规制。否则,超出...![]()
发表于 2021-06-15
电影溢价投资合同中如约定投资方享有版权,纠纷发生时的救济方式
【原创】文/汐溟对于小额投资人的溢价影片溢价份额转让合同中通常不会约定投资人享有影片版权。绝大数情形下,该类合同中转让方只赋予投资方发行收益权,即按照投资比例享有发行收益。少数情形下会约定投资人享有署名权,该署名权通常为片尾署名,且署名方式也有限制。约定投资人按比例享有影片版权的情形极为少见。如果合同中有此约定,而投资人发现影片过度溢价,且知情权难以保障,在数次沟通乃至发函后转让方均拒绝披露与影片...![]()
发表于 2021-06-15
第十期汐溟版权沙龙问题回复系列之五:影片成本溢价三倍以上,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原创】文/汐溟学员问题:上海市公安局侦破影视投资合同类的合同诈骗案件,目前有同行认为如果在份额转让合同中将制作成本溢价三倍以上便会构成合同诈骗罪,这种观点是否能成立?汐溟观点:尽管我们极为反对将电影金融化的做法,但将制作成本溢价三倍作为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标准应该不能成立。我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发表于 2021-06-15
第十期汐溟版权沙龙问题回复系列之四:编剧出具授权后备案公司变更,编剧该如何保障权益?
【原创】文/汐溟学员案情:甲系电影剧本的作者、著作权人,与乙并无剧本版权相关合同,但为乙出具授权书以供乙做剧本备案。现乙与丙签订项目转让协议,将该项目整体转让给丙,并将备案变更为丙。学员问题:作为电影剧本的作者、著作权人,与丙是否需要协议?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汐溟观点:严格来讲,授权书属于版权合同的附件,应该依托于版权合同。正常顺序应该是先有版权合同后出具授权书。这个版权合同是指电影公司与编剧签订...![]()
发表于 2021-06-15
第十期汐溟版权沙龙学员问题回复系列之三:同一份合同,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不一致时应以哪个版本为准?
【原创】文/汐溟学员案情:甲(汐溟版权沙龙学员)与乙签订影片投资战略合作合同,该合同分中英文两个版本,于同一天签订。其中中文版本合同中未约定合作期限,而英文版本中约定合作期限为2年。中英文版本中除了有合作期限的区别外其余完全一致,且均一式两份。同时,英文合同签订在后,且甲乙双方均认可英文合同且知悉有2年合作期限内容的约定。学员问题:应以哪个版本的合同为准?2年合作期限的约定是否有效?汐溟观点:英文...![]()
发表于 2021-06-15
何为公知素材?(一)
【原创】文/汐溟公知素材,是指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素材或者客观事实(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初字第07916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怀柔区2017京0116民初1158号民事判决书)。公知素材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典型者如古代小说;客观事实,如淞沪会战;第三项是素材。前两项较易理解,素材则较为抽象。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对素材作出定义,笔者查阅大量...![]()
发表于 2021-06-15
影视行业从业者应该如何有效沟通?
【原创】文/汐溟笔者作为电影行业律师,主要处理电影版权与合同相关的纠纷。在执业过程中,发现编剧、导演、制片人及专业投资人在商务沟通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时反复出现,或许与电影行业自身的特点有关。沟通方式不但影响沟通的效率,在诉讼或仲裁发生时,还可能会有难以想象乃至不可承受的后果。本文择代理中委托人几点实际问题予以说明。第一,“自嗨式”自我表达,完全不考虑对方反馈信息,也不注意对方感受。双向沟通...![]()
发表于 2021-06-15
交流滋养成长,第十期汐溟版权沙龙如期举办
2020年9月26日,汐溟版权律师团队组织第十期汐溟版权沙龙。二十位电影制片人及批片公司项目负责人参会。汐溟律师在沙龙中与电影届同仁分享了电影投资合同的审计规则和进口片发行权转让合同中的效力及解除规则。电影投资合同的审计规则包含了电影投资合同中审计的含义及对象、合同中对审计权的设计细则、司法审计的规则、无法确认支出的认定规则和影片成本异议权应该诚信行使等五个话题。进口片发行权转让合同分享版块包含与...![]()
发表于 2021-06-15
第十期汐溟版权沙龙学员问题回复系列之一——疫情期间国外使领馆迟延认证版权文件的应对方式
【原创】文/汐溟学员案情:甲(汐溟版权沙龙学员)为批片公司,乙为西班牙电影公司,甲乙双方签订进口片版权引进合同(国际多版权分销协议)。合同项下影片已经完片,但版权链文件需要大使馆认证。因目前西班牙疫情较为严重,导致版权链文件迟迟无法认证完成,以致甲方影片项目推进迟缓。学员问题:双方所签合同中对乙方完成影片版权链文件使领馆认证时间未作约定。值此该国疫情复发严重之际,在发送电子邮件催告多次后无效的情形...![]()
发表于 2021-06-15
如何通过人物关系来认定剽窃?(三)
【原创】文/汐溟再次,二者在作品中的位置不同。许素贞在原告作品中是个边缘化人物,着墨不多,并不重要,而七娘则是被告作品中的重要人物,属于重点刻画的对象。第四,人物称谓因欠缺独创性,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犯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第2.5条规定,“作品标题、人物称谓一般不作为作品给予保护。”原被告作品中“六娘”、“七娘”等属于人物称谓,本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相似并不构成侵权。最后,人物称...![]()
发表于 2021-06-15
如何通过人物关系来认定剽窃?(二)
【原创】文/汐溟作品众多,并非人物有对应的相同或相似之处便构成侵权,否则只要和在先作品的人物有相似之处,作者便不能创作而只能创新,这既不现实也过于苛刻,有违著作权法的立法初衷。因此,表达之相似,应指全面、具体之相似,应做综合考察。如在前文所述,所称人物关系其实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问题:人物性格、人物关系、人物事件三个层面考察。人物性格也可以理解为人物设置,即作品对人物内在的设定,如形象、性格、身份、...![]()
发表于 2021-06-15
如何通过人物关系来认定剽窃?(一)
【原创】文/汐溟依据“摘要层次法”,人物关系应被划分为表达的层次,属于作品主要的表现方式,这在小说、剧本、戏剧及电影等作品中体现的尤为明显。人物关系凝聚了作者更多的选择与编排,能够体现作者的智力创作高度。人物关系属于著作权法中的“表达”。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受著作权法保护。叙事性文艺作品大多是通过对人物之间的活动及其相互关系的描写来刻画人物性格、塑造人物形象和反映现实生活。人物关系的描写是小说展现...![]()
发表于 2021-06-15
语言相同或相似时,如何抗辩不构成剽窃?(二)
【原创】文/汐溟第二,语言虽然相同,但如果来源于在先的其他作品,则被诉作品也不会构成侵权。来源于在先其他作品是著作权侵权抗辩的主要事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犯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第7.7条规定,“被告能够举证证明被诉侵权作品与原告作品存在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的表达部分来源于在先的其他作品,可以认定在先其他作品合法来源抗辩成立。”该案中,被告即做此抗辩,且为法院所采纳。一审判决认定,“语言表述虽然相...![]()
发表于 2021-06-15
语言相同或相似时,如何抗辩不构成剽窃?(一)
【原创】文/汐溟“语言是作品的一种基本的表达形式,具有独创性的语言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民初字第14484号民事判决书)”。对于小说或剧本类作品而言,语言是其必不可少的表达元素。如果两部作品的语言相同或相似,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剽窃或侵权?以小说为例,作为叙事较强的文学作品,语言是小说基本的表现方式。但在实践中,语言相同或相似却未必构成侵权。诉讼中,审查评析的层次如下:...![]()
发表于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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