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deo.status_i18n}}...
无 视 频 播 放 源

视听作品委托创作合同履行中,委托方要求变更作品的制作形式,如将真人秀节目的部分集数改为汇编形式,制作方未持异议,但双方并未签订补充协议,也未约定制作费能否调整。制作完成后,制作方能否以未签订补充协议和未约定变更制作费为由,仍坚持按合同约定主张制作费?

汐溟话娱-第703期 同意将真人秀节目改为汇编形式但未约定变更制作费,制作费应否变更?如何调整?

仅支持腾讯、优酷、爱奇艺视频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