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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合作创作或共同投资影视作品,影视作品的发行价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有直接影响,价格变动事关双方共同的权益。如果当事人约定一方负责发行,且发行有最低价,若低于该价格发行将由负责发行的一方补足差额,若发行由另一方负责后,该义务是否发生转移?

汐溟话娱-第455期 约定电视剧发行价若低于约定金额则由一方补足,该义务是否随发行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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