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影片制片者创作优秀的影片,在影片拍摄合同中多会约定若影片获奖,制片者会获得经济奖励,如额外奖金等。奖金以影片能够得奖为条件。合同中会列举一些奖项,但也会有概括性兜底条款。如果影片获奖但不属于列明奖项,如何判断奖金的支付条件是否成就?
汐溟话娱-第398期 如何确定影片所得奖项为合同约定的“政府认可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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