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公司考虑到对主播前期培训和业务扶持的资金投入以及行业竞争关系,在与主播签订合同时会在合同当中对于主播离职后从事直播业务作出一定的限制性约定,如离职后一定年限内不得从事直播业务等。某些情形下,主播在合同履行期间并未从公司获得收益,甚至未获得有价值的支持。但解约后却要受到禁业限制。该类约定对主播显然不公。那么,解约后禁业限制的约定是否有效? 甲公司与主播乙签订主播合同,约定乙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后,未经甲允许3年内都不得在任何平台进行直播,违反本规定需赔偿100万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没有按时给乙结算报酬,乙遂解除合同。解除后,乙在其他平台进行直播。甲因此要求乙支付违约金。乙则认为主播合同中对于其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直播的限制性约定侵犯了其劳动权,应属无效条款,不具法律约束力。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主播合同中约定的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直播的约定是否有效。
汐溟话娱-第374期 主播合同中关于离职后禁业的限制约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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