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著作权授权合同中,若授权权利为信息网络传播权,因电视播映权并非所授范围,电视剧是否“上星”播映对被授权人无直接影响。但在特殊情形下,电视剧“上星”是授权方的主要义务,对其违反可构成根本违约,被授权方有权解除合同。
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关系中,被授权方能否以授权方未“上星”为由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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