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聘用方同意,导演擅自停工一般为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若聘用方未支付酬金,导演暂停工作则多不属于违约。在这种情形下,导演未构成违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甲拍摄一部网络剧,聘用乙为导演。在导演聘用合同中约定,导演的酬金分期支付,其中对第二期酬金的付款条件约定为“该剧杀青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酬金的30%”。对工作内容约定,“乙负责组织该剧的全部后期制作、配音和音乐录制工作、网络剧母带制作”。
欠薪后导演停工,何种情形下是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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