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行权是发行权吗?
文/汐溟
问:汐溟老师,我们在审查合同的时候经常会遇到网络发行和网络发行权的概念,这个概念并无著作权法上的法律概念与之对应,那他是什么意思呢?是发行权或者发行权的一种形式吗?
答:的确,著作权法修改前后都没有这个概念,但确实在实务中经常会遇到。但网络发行权应该不是发行权。
问:为什么?
答:著作权法是如何规定发行权的定义的?
问: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答:根据你的经验和判断,你审查处理的合同中出现网络发行,其含义是什么?
问: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
答:网络发行权,这个概念的理解重点在网络,其并非以出售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复制件,很明显与发行权的内涵不符。
问:那应该是什么?既然重点是网络,那应该是信息网络传播权?
答:是的,著作权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问:这和合同中约定的网络发行的含义是接近的。
答:之前类似案件也出现过,浙江和广东的法院对该概念的认定均视为信息网络传播权。
问:好的,谢谢,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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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溟话娱-第71期 网络发行权是发行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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