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码中...
因为政策和法律规定,该视频不可播放

【原创】文/汐溟

确立了有合同但未支付情形下无法确认的处理方式。该案中,审计报告中无法确认的理由中含未支付且存在合同纠纷的情形,法院通过如下方式对其确认:

其次,如果支出者与接收者存在诸如关联性等特殊关系,而又无法合理证明支出的合理性,且相对方又不知情,则不予确认。“对于行政管理费部分,考虑到蓝天公司与泰吉世纪公司、香港泰吉世纪公司之紧密关系,且泰吉世纪公司并未充分证明此项支出的合理性,此额支出事项亦未及时通知各投资方,故该院不予认定其为正常支出,如存在也应由泰吉世纪公司自行负担”。

最后,如果支出者能对支出提供证据证明,而法院又予以采信,则该等支出可予确认。“关于保险费部分,因泰吉世纪公司已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且系为影片产生的实际支出,该院予以支持。对于海外宣传费部分,存在伯乐工作坊费用5万元港币,因泰吉世纪公司已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该院予以支持。”

第五,确立了有合同有支出凭证的处理方式。该案中对于审计报告中无法确认的理由是有“合同且有支出凭证”的部分,法院通过如下方式判定:首先,若支出有单据为证,则通常可以确认;其次,对于拍摄过程中的零用金等费用,虽为不合规支出性质,但支出方能够做出合理说明的,也可确认;再次,若支出明显违反合同约定的,其后当事人又明确反对的,不予确认。该案中大陆宣传费中的日欣公司的款项,法院便未予确认,理由是“投资方从未同意,并在之后的函件中反复磋商,因合同对于宣发成本有明确约定,即负责本片发行的发行公司垫付,且该笔支出双方并未一致认可,故该院对此部分不予确认。”

最后,依据常识即可判断为正常支出的,可予确认。“对于全国院线奖励款,因属影片正常支出,电广传媒公司之前亦未对此项提出异议,对上述支出予以确认。对于劳务合同人员支出,因系财务核算不规范而无法确认,但此项支出应系实际支出,予以确认。”

汐溟版权律师,传播电影版权知识,分享电影版权经验


汐溟版权律师-106期-影片审计报告中无法确认部分司法认定(二)

仅支持腾讯、优酷、爱奇艺视频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