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接管电影审查!中宣部统管新闻出版、电影工作;撤销三大台,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2018-03-20 15:27
3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方案中针对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电影等机构改革做出了具体部署。中央宣传部将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电影工作。另外,撤销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建制,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归口中央宣传部领导。
文件显示,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
涉及电影电视剧管理的改革: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电影工作。为更好发挥电影在宣传思想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根据该改革方案,将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并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就是说,今后电影和新闻出版不再归广电总局管理,也不归文化旅游部管理,而是中宣部统一管理。这些与之前很多业内人的设想有相同之处。这应该是对电影改革和发展的肯定,也是加倍看重。不过,看重也有两面,大力支持和审查上的约束都会是接下来的问题。
文件显示,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
涉及电影电视剧管理的改革: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电影工作。为更好发挥电影在宣传思想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根据该改革方案,将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并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就是说,今后电影和新闻出版不再归广电总局管理,也不归文化旅游部管理,而是中宣部统一管理。这些与之前很多业内人的设想有相同之处。这应该是对电影改革和发展的肯定,也是加倍看重。不过,看重也有两面,大力支持和审查上的约束都会是接下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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