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纪录片?
2017-07-02 11:51
有一次,我有几个学生为了争论《舌尖上的中国》到底算不算纪录片,闹得脸红耳赤。在他们看来,许多形态各异,看起来毫不相同的片子,都被冠以了『纪录片』这同一个称呼。比如,《摇摇晃晃的人间》用电影化的方法描述了一个人现实生活中的一段经历;《舌尖上的中国》则是展示性的介绍了一些美食,充满了精雕细琢的画面和华丽的解说;《穹顶之下》只是柴静的一场演讲。有的纪录片,和电视剧一样的长度,在电视台一播就是十集八集;有的却和电影一样长,且主要在电影院播出;还有的就在网络播放,每集也只有几分钟。有的纪录片讲人,有的纪录片说事儿,还有的很像是新闻报道。有的纪录片看起来非常客观;有的却充满了主观性,只从自己的观点出发。有的纪录片都是真实记录的事件现场;有的却全片都是出镜采访;还有的干脆使用演员扮演,再加上大量的CG特效。甚至,一些全片空镜配音乐的片子,也能被称为纪录片。
纪录片展现出那么多不同的样貌,令新手倍感困惑,因为这事关他们所要从事的工作的性质。最终,他们把这个问题抛给了我:『老师,到底什么是纪录片?』
我觉得造成这种混淆的原因有两个。
一个是名称的问题。在纪录片的发展历程中,出现过很多不同的类型。国外研究者会把纪录片(Documentary)、纪实电影、人类学纪录片、战争宣传片、真实电影、直接电影等多个不同的类型统称为非剧情片。而在中国,我们则是统称为纪录片,也就是一种广义上的纪录片。
另一个是变化发展的问题。从电影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里,人类的社会生活和对世界的认识,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革,而主要以此为表现对象的纪录片,当然也会随之演变和发展。所以,在我看来,纪录片的概念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一个在不断变化、融合和发展的概念。比如,最早的电影(《火车进站》、《工厂大门》等)其实就是纪录片,当然,只是粗糙的记录素材。但《北方的纳努克》的出现,让纪录片开始被视为『具有独立存在价值的叙事体』。又比如,在政治的影响下,维尔托夫提出了『电影眼睛』的理论,让纪录片的主题开始发生变化,从此进入『平凡的生活』。还有,16mm轻型摄影机,同期录音设备,以及电视网络等技术方面的发展,催生出了『真实电影』和『直接电影』。两者在形式与风格上非常相似,但在创作的理念上又有着本质的不同。今天,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媒体平台的发展,以及数字影像制作技术的低成本,再一次影响了纪录片的传播方式和制作方式。使从事纪录片制作的人数和作品的数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规模。同时,碎片化的阅读习惯,也使几分钟长度的短纪录片正在逐渐成为创作和传播的主流。
从无声到有声,从黑白到彩色,从胶片到数字,影像的制作技术手段在发展;从记录到新闻,从宣传到思考,影像的创作手段在发展;从街头到电影院,从电视台到网络,从电脑到手机,影像的传播方式也在发展。这些发展持续地更新着我们对纪录片的认识和定义,同时也给我们的纪录片创作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现在,你可以自由地使用各种技术和艺术手段来制作你的影片,并在多种传播媒介上以多种不同的形态播放。今天的纪录片已经融合了过去多种相对分立形态,而它与其它影像艺术之间的界限也变得更加模糊不清。所以,很多影像机构已经更简单直接地用『虚构影片』和『非虚构影片』来作为划分影片类型的标准。
在我看来,(广义的)纪录片的判断标准不是艺术手段、技术手段或者传播方式等外在形态,而是一些内在元素。通常,我们默认必须具有一些相应的元素,这样的影片才能被称之为纪录片。
首先,纪录片的素材必须来源于自然素材。也就是说,影片讲述的必须是真人、真事、真实的物质存在,或者通过它们来讲述的抽象事物。而在表现的手段上并没有太多的限制。比如:你要讲述一种特殊的情感,那么这种情感的来源必须是真人(包括动植物等其它物质存在)和真事儿(符合当前的科学观)。至于表现手段上,实拍、扮演或者动画等等都是可以的。
其次,纪录片必须具有观点(情感)或功能。一部纪录电影肯定会表达创作者的某种观点或情感,而新闻片、宣传片或者人类学纪录片,则具有提供信息等方面功能。
第三,纪录片需要经过创作者有意识的组织。这种组织包括选题确定,前期拍摄,后期剪辑等等。总之,只有创作者通过影视导演术有意识的进行组织,影片才能表现出某种观点(情感)或功能。没有经过有效组织的影像,只能算作素材或资料,并不能被称为影片。
也就是说,纪录片除了素材来源必须自然之外,还需要通过影视导演术组织出明确的表达或作用。并不是说拍下一些真实发生的事情,剪辑出来就是一部纪录片了。比如一些私人影像(家庭录像)或者某些真人秀节目,在我看来就不能算做是纪录片。
为了帮助初学者更容易理解,我会把以上三点作为纪录片的判断标准,不过这并不是纪录片的定义,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关于什么是纪录片,各家有各自的看法,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应用层面,谁都难以回答。林旭东老师说过:『什么是纪录片?这是一个看来十分简单但实际上难以解答的问题——要想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难题几乎是不可能的。』(《纪录电影手册》林旭东著)
浮光纪影 分享纪录片制作和创作的事儿
纪录片展现出那么多不同的样貌,令新手倍感困惑,因为这事关他们所要从事的工作的性质。最终,他们把这个问题抛给了我:『老师,到底什么是纪录片?』
我觉得造成这种混淆的原因有两个。
一个是名称的问题。在纪录片的发展历程中,出现过很多不同的类型。国外研究者会把纪录片(Documentary)、纪实电影、人类学纪录片、战争宣传片、真实电影、直接电影等多个不同的类型统称为非剧情片。而在中国,我们则是统称为纪录片,也就是一种广义上的纪录片。
另一个是变化发展的问题。从电影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里,人类的社会生活和对世界的认识,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革,而主要以此为表现对象的纪录片,当然也会随之演变和发展。所以,在我看来,纪录片的概念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一个在不断变化、融合和发展的概念。比如,最早的电影(《火车进站》、《工厂大门》等)其实就是纪录片,当然,只是粗糙的记录素材。但《北方的纳努克》的出现,让纪录片开始被视为『具有独立存在价值的叙事体』。又比如,在政治的影响下,维尔托夫提出了『电影眼睛』的理论,让纪录片的主题开始发生变化,从此进入『平凡的生活』。还有,16mm轻型摄影机,同期录音设备,以及电视网络等技术方面的发展,催生出了『真实电影』和『直接电影』。两者在形式与风格上非常相似,但在创作的理念上又有着本质的不同。今天,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媒体平台的发展,以及数字影像制作技术的低成本,再一次影响了纪录片的传播方式和制作方式。使从事纪录片制作的人数和作品的数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规模。同时,碎片化的阅读习惯,也使几分钟长度的短纪录片正在逐渐成为创作和传播的主流。
从无声到有声,从黑白到彩色,从胶片到数字,影像的制作技术手段在发展;从记录到新闻,从宣传到思考,影像的创作手段在发展;从街头到电影院,从电视台到网络,从电脑到手机,影像的传播方式也在发展。这些发展持续地更新着我们对纪录片的认识和定义,同时也给我们的纪录片创作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现在,你可以自由地使用各种技术和艺术手段来制作你的影片,并在多种传播媒介上以多种不同的形态播放。今天的纪录片已经融合了过去多种相对分立形态,而它与其它影像艺术之间的界限也变得更加模糊不清。所以,很多影像机构已经更简单直接地用『虚构影片』和『非虚构影片』来作为划分影片类型的标准。
在我看来,(广义的)纪录片的判断标准不是艺术手段、技术手段或者传播方式等外在形态,而是一些内在元素。通常,我们默认必须具有一些相应的元素,这样的影片才能被称之为纪录片。
首先,纪录片的素材必须来源于自然素材。也就是说,影片讲述的必须是真人、真事、真实的物质存在,或者通过它们来讲述的抽象事物。而在表现的手段上并没有太多的限制。比如:你要讲述一种特殊的情感,那么这种情感的来源必须是真人(包括动植物等其它物质存在)和真事儿(符合当前的科学观)。至于表现手段上,实拍、扮演或者动画等等都是可以的。
其次,纪录片必须具有观点(情感)或功能。一部纪录电影肯定会表达创作者的某种观点或情感,而新闻片、宣传片或者人类学纪录片,则具有提供信息等方面功能。
第三,纪录片需要经过创作者有意识的组织。这种组织包括选题确定,前期拍摄,后期剪辑等等。总之,只有创作者通过影视导演术有意识的进行组织,影片才能表现出某种观点(情感)或功能。没有经过有效组织的影像,只能算作素材或资料,并不能被称为影片。
也就是说,纪录片除了素材来源必须自然之外,还需要通过影视导演术组织出明确的表达或作用。并不是说拍下一些真实发生的事情,剪辑出来就是一部纪录片了。比如一些私人影像(家庭录像)或者某些真人秀节目,在我看来就不能算做是纪录片。
为了帮助初学者更容易理解,我会把以上三点作为纪录片的判断标准,不过这并不是纪录片的定义,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关于什么是纪录片,各家有各自的看法,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应用层面,谁都难以回答。林旭东老师说过:『什么是纪录片?这是一个看来十分简单但实际上难以解答的问题——要想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难题几乎是不可能的。』(《纪录电影手册》林旭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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