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借鉴也要有个度啊! 拒绝侵权行为拯救你也拯救我

2016-12-05 14:25
  古装传奇剧《锦绣未央》近日正在热播,该剧改编自秦简创作的同名小说。然而,近日有消息称,该剧的原著小说涉嫌“抄袭”。而著名编剧汪海林日前在中国(北京)影视著作权第一届论坛上,证实这一消息属实。据他透露,一位大学生是网络文学爱好者,发现在阅读《锦绣未央》时不断看到似曾相识的内容。这位大学生用了将近3年的时间收集相关证据,发现该作品涉嫌抄了200多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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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海林谈道,编剧圈很快筹集了侵权诉讼的经费,并协助找到了合适的律师,目前已有多位作者有意愿联合起诉,志愿者们正准备将抄袭比对结果交付律师,并将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拒绝侵权行为是行业自救
近年来,有关影视剧著作权侵权的案件时有发生,如《宫锁连城》《北平无战事》《金婚》《红高粱》等知名影视剧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多见诸报端,并受到广泛关注。如何遏制侵权?怎样区分原创、借鉴和抄袭?署名要注意哪些细节?这次论坛上,法律专家、学者和编剧给出了一些答案。
著名编剧余飞认为,原创应该是立意、创意、人物关系、核心事件、桥段、细节、台词等各种元素,既使别人有可能在不同的作品、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方式用过,但要把它拿过来重新进行整合,形成一个与别人不一样的作品。就算从别人那里借鉴过来,但讲出来的故事也一定要让人有与众不同的感觉,甚至别人看不出是从哪个地方来的。他说:“借鉴别人的作品,原创之初必须把握好度,把握不好就是抄袭。”
一起传品说编剧是影视文化的源泉,应对编剧的著作权提供有利的保护。在归纳此类版权问题的特点时,杨柏勇着重强调,影视著作权案数量不多,占比不高,但社会关注度高,审理难度大。在谈到审理难度大的问题时,他认为,此类案件认定抄袭时需进行作品的比对,然而越来越多的案件又涉及高级剽窃的问题,不仅要进行独白、故事梗概、主题和对白的对比,还要涉及具体逻辑关系的对比。比对不仅涉及文字作品之间,更会涉及文字和影视作品之间的比对。由此导致审判工作量加大,认定难度大,对法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要求很高。
维权中,需要注意什么?一起传品给出了编剧们的建议:强化法律意识,审慎签约;依法署名,宣誓权属;了解诉讼时效的相关制度,及时行使诉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索来军提出,尽管作品著作权不需要登记,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以后就产生的,可是作品登记的好处很多。比如涉及笔名的问题,涉及谁抄袭谁的问题,涉及授权转让和重复转让的问题等,如果之前做过作品登记,一旦发生著作权纠纷就可以拥有法律依据,掌握主动权。
一起传品平台承诺也编剧签订协议,免费为剧本做版权登记。所以如果你有好的剧本,放心来一起传品平台投拍吧。一起传品专注于内容创新的影视众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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