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 好声音被迫终止?「独家续约权」为什么没卵用?

2016-02-2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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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被迫终止?

1月20日,唐德影视公司宣布和荷兰节目模式公司 Talpa 签署合作意向书,Talpa 向唐德授予了《The voice of…》节目在中国范围内的所有相关独家权利、许可和授权。Talpa 是谁大家可能不是很熟悉,但是《The voice of…》就是灿星所引进的后来制作《中国好声音》的节目模式!

天呐!难道说以后灿星的《中国好声音》不能继续播了?

因为在1月22日的时候 Talpa 公司就在香港提出了临时禁止令,禁止《中国好声音》第五季的播放。因为 Talpa 已经在1月8日就终止了与灿星的《中国好声音》的合约权力,灿星在没有得到续约权的情况下,是没有制作和播放 Talpa 授权版《中国好声音》的权利的。

《中国好声音》这么火,灿星干嘛不续约继续做下去啊?大家也一定非常疑惑。

是的你想对了,又是合约惹得鬼。

仔细一搜索才发现原来当年灿星在引进Talpa 的节目模式的时候签订协议中约定「一签三年,但是每年都需要续约谈判。双方最近一次合同签约授权到2018年。在签的所有合同里面注明一条:在Talpa授权灿星的时间范围内,即2018年之前,每一年的续约谈判我们拥有独家的续约权,换句话说,除非灿星主动放弃这个模式,否则它不能授权给其他的制作公司或者电视台。」

既然灿星拥有独家续约权,为什么 Talpa 公司又将节目授权给别人了呢?

原来在《中国好声音》播出后反响热烈,一跃而成国内最受欢迎的综艺节目之后,Talpa 公司就不再满足协议刚签订的时候所约定的200多万元授权费用,而要求涨价!第一季时授权费为200多万,第二季时升到了6000万元,之后就一直维持这个价格。但是在2015年,Talpa 公司与国内其他公司接洽之后,强硬提出了几个亿的授权费,在灿星无法接受这个价格的情况下,Talpa 单方面地通知要与灿星解约。然后在2016年年初,唐德发出声明即将得到Talpa 的授权。

这可真是一场好戏啊!

两大公司较劲,Talpa 公司坐收上亿授权费。

直到现在,灿星也还无法与 Talpa 就续约达成一致,不愿意付出高达数亿授权费用的灿星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启动原创模式去做《中国好声音》。

Talpa 是否违背了合同中的独家续约权?

在整个事件之中,灿星认为因为合约中约定了「独家续约权」所以 Talpa 是无权将节目模式授权给其他公司的。「独家续约权」一般是指在合同存续期间,一方就是否续约享有优先排他权利,除非享有「独家续约权」一方放弃续约,否则另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就续约达成任何协议;听起来灿星是占据了主动位置的,但其实「独家续约权」并没有什么卵用。

为什么没有卵用呢?因为你只说了双方就授权条件各方面达成一致的情况,如果没能达成一致呢?如果因为抬价、因为各种原因最终没能达成一致呢?是否叫做一方违反了「保证另一方具有独家续约权」的权利呢?

所以,在完善的授权中,如果有公司想要拥有「独家续约权」,那么在签订合同时,除了该权利之外,还应当对谈判空间做出约定,比如对费用涨幅进行限制,谨防对方狮子大张口。如果当时不方便预测未来的涨幅,那就要对客观的谈判时间约定,比如说如果双方应当以怎样的程序来谈判优先续约,谁先报价,怎么报价,在多少次、多长时间内都达不成一致的话怎么办。

不然,即使拥有了「独家续约权」,在无法满足对方续约要求的情况下,这「独家续约权」就成了一纸空谈——因为你根本无法进入续约谈判。

Talpa 公司因为找到了其他竞价方,而叫出了数亿授权费,灿星既无法对授权费进行限制,又无法满足对方的要求,那就只能干瞪眼看着了。

Talpa 和唐德是否能够以好声音的名义来宣传?

唐德在今年年初发布公告说即将获得「好声音」节目的版权,还开了豪华发布会。

灿星这边认为这一说辞明显侵犯了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有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品牌。因为在引进《The voice of…》之后,灿星加入了自己的创作和改良,而最终制作出《中国好声音》这个品牌,如果没有排他性条款的话,灿星对于自主拥有知识产权部分的节目来说,还是可以自主继续制作的;因为《中国好声音》可以说是一个独立的由灿星和浙江卫视共同享有版权的节目品牌,如果「中国好声音」的商标也在灿星手里,所以唐德即使获得了授权,制作出《The voice of…》的节目也必须要另行选择一个节目名称,否则就构成了对灿星和浙江卫视的侵权。

同时唐德也无法做出一套跟以前的《中国好声音》一模一样的节目来,而只能使用 Talpa 公司的原版模式。因为据灿星称,他们自己对《中国好声音》做了诸多改良,如:

将节目定位为通过国际节目模式的形式、讲述中国故事、歌唱中国歌曲、表达中国情感、塑造中国精神、传递中国梦。
到2015年开创性地在全世界范围内首创导师对战模式,鼓励用最具中国文化特点的民谣来表达真挚情感,让所有海外学员在总决赛现场集体高歌《我爱你中国》等。

除掉这些元素之外的好声音会做成什么样呢?

这件事给灿星什么经验教训?

灿星没有拿下最终的续约, Talpa 公司把节目授权给唐德,这是一开始商业谈判中没有对后续合作考虑完善的所酿成的后果。如果灿星在合同中将独家续约权约定清楚,对授权费涨幅进行上限限制的话,那么Talpa 公司也无法叫出让灿星无法接受的数亿的天价。

同时,将一个外国综艺节目引入到国内,想要融入本土,得到本土观众的认同,需要进行再创新。灿星在好声音节目之中做了各种改良,最终才创造出高收视率的精品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连续4年的成功也说明了灿星在自主创作上的能力。那么针对这些自主创作内容,灿星应当要求 Talpa 公司和其他第三方不得使用这些内容,保证对自己原创节目内容的权利。

如果最终灿星与 Talpa 公司无法进行续约谈判的话,我们可能就要在电视上看到由灿星他们自己完全原创的《中国好声音》了。

那么到时候,你会选择得到授权的原模式《The voice of China》还是完全原创的《中国好声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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