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 《武媚娘传奇》叫停重审?究竟是啥

2015-01-07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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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武媚娘传奇》复播后遭网友热议。对于该剧缘何被停播官方并没有回应。已经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停播的法律依据和判断标准究竟是什么?娱乐产业的从业者该如何应对这类政策风险?

回炉重审的法律依据

热映电视剧《武媚娘传奇》复播之后变成满屏「大头照」引发了网友对广电总局的新一轮吐槽。
一部电视剧想要播出需要获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也就是说,在先审后播的电视剧管理机制下,《武媚娘传奇》的顺利播出就证明其已通过审查并拿到发行许可证,可以与观众见面了。此外,播放该电视剧的湖南卫视对其播出的内容,应当依照《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内容审核标准,进行播前审查。
广电总局要求正在播出的《武媚娘传奇》停播并重新剪辑送审,背后的法律依据和行为逻辑是《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即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电视剧审查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审查引起社会争议的,或者因公共利益需要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查的电视剧」以及第二十七条「已经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作出责令修改、停止播出或者不得发行、评奖的决定」。

重审的标准是「公共利益」

基本的电视剧内容审核标准是依照《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的第五条。

电视剧不得载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实施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违背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和邪教、迷信,歧视、侮辱宗教信仰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恐怖、吸毒,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满足了上述审查标准的《武媚娘传奇》在播出后又被叫停,是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但这里的「公共利益」究竟是指什么,鉴于广电总局并未对此次删减发表声明解释,而公共利益的范畴、主体的不确定性又使得对其的解释存在一定空间,我们只能依照现有规定和《武媚娘传奇》的具体播出情况进行推断。

《武媚娘传奇》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属于上星卫视的黄金档电视剧(晚8点),且自开播之日起,占据收视率排行榜和话题榜前排位置。剧中的造型,即「低胸装」是片子的一大「卖点」。

这里的「公共利益」具体来说,也许是指出于对文化市场的净化需要,抑制靠大尺度博收视的市场态势;或是考虑到《武媚娘传奇》的播出时间及影响力,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将「色情」的外延扩大到「露胸」,要求电视剧停播进行删减。

政策风险也是一种风险

在美国,几乎影视剧项目涉及的每一种风险都可以通过保险进行防范。可是诸多保险中却没有政策险,一个原因是电影电视剧作为言论表达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还有一个原因则是取代先前审查体制的分级制度将内容标准固定了下来。

但在我国,娱乐产业的从业者需要关注各大文化行政部门(如文化部、新闻广电、宣传部)发出的各种政策,因为任何的影视剧项目、演出经纪都可能存在政策风险。

也许有些制片人和导演会愿意冲击政策,但在目前的商业大环境下,大多数制片人和导演需要首先考虑出资人的利益并对其负责。所以为了保证影视剧能够最终播出、上映,片方势必要进行一轮自我审查,识别政策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甚至为了保险起见需要对政策中的模糊标准进行扩大解释。

那么谁来负责自我审查?导演并不是最佳人选,因为尽管可以通过设计相应的合同条款,让其分担一部分的审查风险,但毕竟导演往往难以对自己的作品下手。所以制片人还是得自己来或委托第三方,在了解相关法律政策的风险与走向的基础上,尤其在面对有弹性的审查标准时,把握好收益和风险之间的平衡。一旦电视剧真的被停播回炉,片方或播出平台想要止损,就显得很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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