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劇訓練之一:偷窺
2014-12-19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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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四年前吧(甚至可能五年前),我曾承諾寫點編劇文章,但很慚愧,今天才來兌現。。。第一次就不如發點”輕鬆“的內容吧,當拋個磚,如下:
訓練名稱:偷窺一個人
目標
1. 培養對人起碼的“敏感”。
2. 判斷什麽叫“反常動作”。
3. 實踐“通過動作,讓觀眾對人物的內心產生興趣或懸念”的方法。
4. 理解“從銀行走出來”和“從銀行跑出來”是不同的“故事”——這句話。
解釋
1. 所謂“一個人”:身份較普通的人,比如不是乞丐或小偷;也可能是身份“不顯著”的人,比如一位領著小朋友過馬路的婦女——注:一定是陌生人
2. 所謂“偷窺”:發現、觀察、思考和想像。
3. 偷窺他/她的什麽——偷窺一位“普通人”的“反常動作”——即不常見的某個動作。
要求
1. 在公共空間;對時間沒特別要求。
2. 用DV、手機等拍下活動影像或圖片,還可錄下可傳遞人物特徵或環境特徵的聲音。
3. 文字報告,包括如下兩部份——
1)介紹
a. 偷窺的時間、地點、大約所花的時間。
b. 你發現和觀察他/她的起因及過程。
c. 補足圖片或影像未完整介紹出的現場和這個人的情況。
2)推測他背後的“故事”
a. 他/她可能從哪裡來?
b. 可能是什麽身份(假設無法直接判斷人物的身份)?
c. 下面可能會去哪裡?
d. 他/她正在做的動作,可能是什麽意思,可能說明了什麽等?
e. 身上可能有什麽樣的人物關係?
f. 他/她可能的“戲劇需求”(願望)是什麽?
——如上幾項,請多用“可能”、“也許”等詞。
-------------------------------------------
視頻是我的一個學生“偷窺”回來的作業,拍攝於地鐵,開機前這個男人已打了一次領帶,但可能不滿意拆了又打。
那位同學在報告里介紹了當時車廂內的狀況,對象引起她注意的原因和過程。她認為其衣著比較講究,看重自己的儀容,但他雙手空空來坐地鐵,還做了與領帶有關的這些動作,算是比較“反常”的了。同學完成作業後,又反觀自己:促使她開機的原因,是他引起了自己的好奇、關心和懸念。這就是所謂的“同情心”,而編劇更要完成的工作不僅僅是“同情”而已,還要讓觀眾對人物形成”同理心“。 假設要再進一步對他形成”同理“的話,就需要推測(想象)他背後的”故事“了。比如:也許他今天請了半天假,以便與老婆簽掉拖了半年的離婚協議書。完成後,其一身輕鬆,路過西服店看到條曾很想買、但前妻很不喜歡的領帶,便立即買下。他決定坐地鐵去小時候的公園玩玩,當列車啟動時,他忽然興起,拿出那條新買來的領帶打了起來(也許舊的那條掛在家裡,半年前由前妻打好,一直沒拆)。。。再比如:也許今天他請假去了一趟醫院,探了剛做完手術的媽媽。她情況有點糟,但護工告訴他,他媽媽清醒時曾說過會將房子留給他做婚房,並不想交給另一個兒子。於是,他有點悲喜交集,離開醫院便緊急約了律師,打算就這件事做些咨詢。可交通不佳,他打不到車便進了地鐵站,又想起見律師不可太馬虎,便很快在地鐵商場里買了條領帶。。。
一個普通人,在做一件反常的事,會讓我們去關注他的內心。 比如,我們每天見到騎摩托車送外賣的小夥子,已過於習慣而不再感到新鮮。但今天我們出門時,正看到他的摩托車倒在一邊,飯盒一地。。。於是我們一下就擔心他了:他會丟掉工作嗎?他會因此離開回家鄉嗎?他接下來如何處理這些飯盒。。。 形成“同情”,是編劇將觀眾帶到人物身邊的第一步,只有站到人物的立場上,才有機會形成“同理”。編劇必須為人物準備好一個容其棲身的“世界”,其中起碼包括了之前我推測“領帶男”時所提及的幾個部分:他從哪裡來?有什麼願望?身上有什麼樣的人物關係?他到哪裡去?
反過來的設定是:一個普通的人,在做一件普通的事——對這個組合,我們想象一下也許就能明白,百分之九十九的生活不就是這樣的嗎?比如,老婆婆在澆花、小朋友背著書包上學、老師在批評學生。。。劇作目的何在呢?這樣是無法幫到觀眾對人物,有更多認識的。
繼續排列組合:一個不普通的人,在做一件反常的事——這樣,也很難有效果。比如乞丐在磕頭,孕婦在嘔吐,瘸子在一拐一拐走路。。。不如反過來想象下:在磕頭的是麻辣燙排擋的攤主,在嘔吐的是穿校服的小學生,一拐一拐在走路的是體育老師——如此,是不是我們自然就會問:小攤主給誰下跪呢?為什麼下跪呢?小學生是在學校里嘔吐嗎?吃了有毒的午餐了嗎?體育老師是在做示範時,從單杠上摔下來的嗎?那麼他要去哪裡?。。。 所以說,特殊人是很難寫的,可一旦寫好了往往很傑出,比如《雨人》和《阿甘正傳》。 最後一種排列組合:一個不
普通的人,在做一件普通的事,會如何呢?——這是一個很棒的思路:我們去菜市場買肉骨頭,帶回家煲湯給兒子喝,怎麼都不會成為“故事”。但是,當《黑社會》裡任達華演的老大如此做的時候,就一定是“故事”了。尤其當警察在他家客廳拘捕他時,任達華請求警察待其子喝完湯後再行動。。。再假設生活比較艱巨,每頓飯我們都會留下小半個饅頭,為日後抵擋飢餓做準備,但這也似乎無法成為故事,是不是?可在《鄉村牧師日記》里,當那位重病的青年牧師如此做的時候,我們也許能感受到信仰的力量,甚至神的力量,是不是?
大致先寫到這裡。
大約四年前吧(甚至可能五年前),我曾承諾寫點編劇文章,但很慚愧,今天才來兌現。。。第一次就不如發點”輕鬆“的內容吧,當拋個磚,如下:
訓練名稱:偷窺一個人
目標
1. 培養對人起碼的“敏感”。
2. 判斷什麽叫“反常動作”。
3. 實踐“通過動作,讓觀眾對人物的內心產生興趣或懸念”的方法。
4. 理解“從銀行走出來”和“從銀行跑出來”是不同的“故事”——這句話。
解釋
1. 所謂“一個人”:身份較普通的人,比如不是乞丐或小偷;也可能是身份“不顯著”的人,比如一位領著小朋友過馬路的婦女——注:一定是陌生人
2. 所謂“偷窺”:發現、觀察、思考和想像。
3. 偷窺他/她的什麽——偷窺一位“普通人”的“反常動作”——即不常見的某個動作。
要求
1. 在公共空間;對時間沒特別要求。
2. 用DV、手機等拍下活動影像或圖片,還可錄下可傳遞人物特徵或環境特徵的聲音。
3. 文字報告,包括如下兩部份——
1)介紹
a. 偷窺的時間、地點、大約所花的時間。
b. 你發現和觀察他/她的起因及過程。
c. 補足圖片或影像未完整介紹出的現場和這個人的情況。
2)推測他背後的“故事”
a. 他/她可能從哪裡來?
b. 可能是什麽身份(假設無法直接判斷人物的身份)?
c. 下面可能會去哪裡?
d. 他/她正在做的動作,可能是什麽意思,可能說明了什麽等?
e. 身上可能有什麽樣的人物關係?
f. 他/她可能的“戲劇需求”(願望)是什麽?
——如上幾項,請多用“可能”、“也許”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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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是我的一個學生“偷窺”回來的作業,拍攝於地鐵,開機前這個男人已打了一次領帶,但可能不滿意拆了又打。
那位同學在報告里介紹了當時車廂內的狀況,對象引起她注意的原因和過程。她認為其衣著比較講究,看重自己的儀容,但他雙手空空來坐地鐵,還做了與領帶有關的這些動作,算是比較“反常”的了。同學完成作業後,又反觀自己:促使她開機的原因,是他引起了自己的好奇、關心和懸念。這就是所謂的“同情心”,而編劇更要完成的工作不僅僅是“同情”而已,還要讓觀眾對人物形成”同理心“。 假設要再進一步對他形成”同理“的話,就需要推測(想象)他背後的”故事“了。比如:也許他今天請了半天假,以便與老婆簽掉拖了半年的離婚協議書。完成後,其一身輕鬆,路過西服店看到條曾很想買、但前妻很不喜歡的領帶,便立即買下。他決定坐地鐵去小時候的公園玩玩,當列車啟動時,他忽然興起,拿出那條新買來的領帶打了起來(也許舊的那條掛在家裡,半年前由前妻打好,一直沒拆)。。。再比如:也許今天他請假去了一趟醫院,探了剛做完手術的媽媽。她情況有點糟,但護工告訴他,他媽媽清醒時曾說過會將房子留給他做婚房,並不想交給另一個兒子。於是,他有點悲喜交集,離開醫院便緊急約了律師,打算就這件事做些咨詢。可交通不佳,他打不到車便進了地鐵站,又想起見律師不可太馬虎,便很快在地鐵商場里買了條領帶。。。
一個普通人,在做一件反常的事,會讓我們去關注他的內心。 比如,我們每天見到騎摩托車送外賣的小夥子,已過於習慣而不再感到新鮮。但今天我們出門時,正看到他的摩托車倒在一邊,飯盒一地。。。於是我們一下就擔心他了:他會丟掉工作嗎?他會因此離開回家鄉嗎?他接下來如何處理這些飯盒。。。 形成“同情”,是編劇將觀眾帶到人物身邊的第一步,只有站到人物的立場上,才有機會形成“同理”。編劇必須為人物準備好一個容其棲身的“世界”,其中起碼包括了之前我推測“領帶男”時所提及的幾個部分:他從哪裡來?有什麼願望?身上有什麼樣的人物關係?他到哪裡去?
反過來的設定是:一個普通的人,在做一件普通的事——對這個組合,我們想象一下也許就能明白,百分之九十九的生活不就是這樣的嗎?比如,老婆婆在澆花、小朋友背著書包上學、老師在批評學生。。。劇作目的何在呢?這樣是無法幫到觀眾對人物,有更多認識的。
繼續排列組合:一個不普通的人,在做一件反常的事——這樣,也很難有效果。比如乞丐在磕頭,孕婦在嘔吐,瘸子在一拐一拐走路。。。不如反過來想象下:在磕頭的是麻辣燙排擋的攤主,在嘔吐的是穿校服的小學生,一拐一拐在走路的是體育老師——如此,是不是我們自然就會問:小攤主給誰下跪呢?為什麼下跪呢?小學生是在學校里嘔吐嗎?吃了有毒的午餐了嗎?體育老師是在做示範時,從單杠上摔下來的嗎?那麼他要去哪裡?。。。 所以說,特殊人是很難寫的,可一旦寫好了往往很傑出,比如《雨人》和《阿甘正傳》。 最後一種排列組合:一個不
普通的人,在做一件普通的事,會如何呢?——這是一個很棒的思路:我們去菜市場買肉骨頭,帶回家煲湯給兒子喝,怎麼都不會成為“故事”。但是,當《黑社會》裡任達華演的老大如此做的時候,就一定是“故事”了。尤其當警察在他家客廳拘捕他時,任達華請求警察待其子喝完湯後再行動。。。再假設生活比較艱巨,每頓飯我們都會留下小半個饅頭,為日後抵擋飢餓做準備,但這也似乎無法成為故事,是不是?可在《鄉村牧師日記》里,當那位重病的青年牧師如此做的時候,我們也許能感受到信仰的力量,甚至神的力量,是不是?
大致先寫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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