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佰》如果国内导演有剪辑权,将导演剪辑版放到银幕上会不会票房口碑更好?
2020-10-21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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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溟观点:
票房口碑是否会更好属于商业问题,但在讨论该商业问题之前首先影片应能定剪及发行,后者属于版权法律问题,是票房问题的前置条件问题。
依据导演聘用合同,导演对影片的艺术质量负责,自然有影片的剪辑权。剪辑成片不但是导演的权利更是其义务。但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电影的整体版权由制片者享有。严格意义上讲,最终经公映发行的版本应经影片版权方(资方)的确认。在这个意义上讲,导演的剪辑权并非独立,也非完整。
另外,就算导演享有最终剪辑权,但影片版权并不由导演享有,而是由影片资方在内的版权方享有,影片的公映发行必须获得版权方授权同意。因此,就算导演有权剪辑,但决定商业发行的仍是版权方,导演则无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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