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溟版权律师-电影合同漫谈第30期-进口片投资份额转让合同中,转让方九项潜在违约点解析三

2020-06-10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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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投资额确定的情形下,受让方承担之外的投资款应由转让方负责。在合同中约定账户的情形下,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出示向该账户的注资凭证;若合同中未约定账户,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证明其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主要是其为该项目直接支付的费用。若其违反出资义务,受让方可选择之违约方式同前述第二项。

引进工作由转让方负责。合同中未约定该工作可由第三方代为处理。因此,转让方应自己承担该项任务。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出示引进工作的相关记录,因为对进口片的引进,我国实行许可制度,只有华夏和中影有此资格。因此,受让方主要审查转让方与中影就进口片引进许可事宜所发生相关的书面资料。

报批主要是公映许可证的报批,该工作由转让方负责,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出示审查决定书、龙标和公映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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